笔趣阁>青春校园>萌妻十八岁>第九百七十八章 糊涂一时

程星虽然并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但是他的骨子里总是有那么一点点流里流气。

毕竟这个孩子一直在夜场里混,毕竟这个孩子是一个孤儿,从小就在夜场里混大的,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唱歌,在正式的场合他没有机会,所以只有在酒吧里当一个驻唱歌手。

在那里混迹人生。

在夜场工作久了,难免会染上一些不良的习气。因为很多不良的青年来酗酒,和他做朋友。

不过,这个男人自从出狱以后,就觉得自己真的是没什么工作可以做的,因为很多地方不需要这样的有前科的人去工作。所以这个男人回公司已经不可能的,去别人的家里当厨师也更不可能。

难道卓家还会需要他这个厨子吗?

不需要了!

因为卓家已经有了喜儿在里面做事。所以容不下他了。那么厨师也做不了,公司也没人请,去哪里挣钱?所以,但他刚刚出狱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号码贴到网上,然后发了一个小广告,说自己可以为别人解决一些问题。

程星的广告放上去之后,很多人真的打电话给他,当时打电话的人很多,真正找到做事的人却很少,不管少还是多,还是有人来找他做事的。

比如说有的学生,请他去打他的另外一个同学,原因是这个同学曾经欺负过他,等等之类的这些活。

这些很简单,对于程星来说,教训一个小孩子那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吧?于是生意就这样做开了,这些学生也会给他一定的报酬,虽然这个报酬只是几十块,但是只要这样打一个学生,他就可以拿到几十块钱,他就可以把一天的伙食费给糊弄过去。就可以让自己吃得饱饱的。

程星在这条道上混久了,然后没有过几天,他就开始又有接到新的生意,就是说有一个女人很讨厌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现在出现在这个酒吧,所程星就跑到了酒吧里,其结果两个男人坐下来,居然喝起了酒,居然忘记了修理这个男人这件事情。再后来就是他白白地喝了一顿酒呢,因为那个男人找他喝酒,叫他陪他喝酒,然后喝了酒之后就醉了,就躺在那里躺了一个晚上,直到第二天,这个女的打他的电话问他事情有没有办好。然后程星才想起来办正事,不过此时也不重要了,因为他和这个男人已经成为朋友。

程星把在酒吧里遇见的这个他要修理的男人变成了朋友,然而那个男人也真的把程星当成了朋友。后来两个人也了解,才知道那个夜场的男人为什么要被那个女人这样整治,原因是那个男人他劈腿了,他爱上了别的女人,所以那个女人怀恨在心,需要找人教训他,但是女孩子又打不过一个男人,所以就找了程星这个替死鬼。

聊到这里的时候,然后聊起了女朋友,聊起了自己没有工作。然后才得知那个男人是一个夜场的老板,然后这个老板说,夜场没有了驻唱歌手,而逐渐地,主唱歌手也非常难请,总是请不到。

程星带着几分醉意,带着几分微笑,就这样直接地接了一句,“驻唱歌手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曾经就是驻唱歌手,而且是在阿姆斯特丹当作驻唱歌手呢!如果你不嫌弃的话,那么我就替你唱几天好吧!如果你觉得行我就留下来,如果你觉得不行,我卷铺盖走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依然是朋友,我交定了你这个朋友,因为你这个朋友敢爱敢恨。不爱的女人就要放弃,爱的女人就要去追求。我就是因为当初比较懦弱,自己爱的女人没有大胆去追求,没有大胆去爱,所以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所以才会活得不像自己,所以才会让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后悔莫及,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

夜场老板就这样真的请他去了酒吧,只不过,在第一天唱第一首歌的时候,这个老板就惊讶到了,被这个男人的歌喉惊讶到了,原来如此,会唱,原来如此专业!

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才华会被埋没在夜场里面?

于是第一天晚上就把合约签的,也是一直干到现在,但是这个老板真的是不善于经营,夜场的生意不是很好,所以他拿的分成也比较少,所以需要出来干这些外快的事情。

但是这个男人不想离开那个酒吧,因为那个酒吧,他呆在里面非常的有意思,非常的快乐,和这个老板是朋友,每天可以喝喝酒,每天可以聊聊天,虽然工资比较低。

程星呆在那个酒吧里,虽然挣不到什么钱,虽然食不果腹。

虽然钱不够花,但是因为感恩这个老板,因为感恩这个老板把他当朋友。

因为在里面也过得比较快乐,在里面也活得像一个人,在里面自由自在的,在里面没有人看不起他。因为他是驻唱歌手。

所以他就情愿呆在里面也不出来,也不被别人挖墙脚,实际上挖墙脚的人挺多的,很多人看上了他,好多人特意偷偷来听他唱歌。

然后就私底下和他联系,但是这个男人都拒绝了,因为他觉得做人要不忘始终,做人不要忘记了当初提拔他这个人。

所以这个男人就是这样行得正走得端。

但是外面的人都以为这个男人是一个流氓。其实他自己认为自己不是的。

“程星!你在想什么呢?!我在给你讲的话,你都记住了吗?我是说,你并不需要杀了学院路那个女人,像那种贱女人,如果你杀了她把自己的命赔进去,那是划不来的。我也不是很相信你这个人,也许杀了人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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