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墨阿巫怕林夕还在生气,于是又说道:“我已经知道你身中离魂死咒术,我感应到了微弱的尸虫气息,这也是咄勐误会你的原因,他当时盛怒之下并未仔细感应到你其实是受术者,别跟一个莽汉一般见识。”
赤墨阿巫看着有些暮气沉沉,但是并不像想象中那种神秘部落里面的大巫看着那么阴森恐怖或者充满了神秘感,他是有什么就说什么,绝无隐瞒。
可能跟自己是所谓的“狼王使者”有关吧。
林夕在竹楼里得到了盛情款待。
羌螫族人也并不像林夕想象中那样每人手里都把玩着尸虫,看着面目可憎,如果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会觉得他们只是一个尚未开化、保持着原始形态的少数民族部落而已。
年纪大些的对林夕都很恭谨,而那些年纪小的少男少女们简直要对林夕膜拜,饶是她脸皮如此之厚,也有点不太自在。
晚饭过后,赤墨单独又跟林夕说了一会话。
林夕简单说明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经过和自己的来意,老头默然良久,才开口说起了关于米朵的事情。
米朵的意思,就是孤单的小花。
赤墨阿巫说起阿朵来,长长叹息了一声,声音里有遮掩不住的悲悯。
米朵的妈妈叫阿奴,是当时整个寨子里最漂亮的姑娘。可也是寨子里最骄傲的姑娘,就算是最勇猛的小伙子也不能打动她的芳心。
直到一天有个汉家郎受伤迷路误闯进部族领地,恰好被阿奴给救了回来。
说起来也是冤孽,阿奴居然死心塌地喜欢上了这个汉家郎,而米朵就是那个人的孩子。古寨多年来留下的规矩就是,不许与外族通婚,除非甘愿除族,此后永远不许回寨子,也不许用寨子里世代流传的死咒术。否则,一旦被羌螫族知晓,会有比除族更可怕的惩罚。
羌螫族之所以留下这样算是严苛的族规,也是从前的时候被外族坑得太狠,最危险的一次甚至差点阖族俱灭,于是羌螫族祖先宁可因噎废食,立下这样的族规:要么就在族里呆一辈子,要么走出去就永远都不要回来,回来了族群也不会收留你。
阿奴终于在米朵5岁的时候离开她去找那个汉家郎。
可怜的小米朵天天哭着找妈妈。
米朵等于是被整个族群养大的。
阿奴有时候会跑回来看米朵,因为她只是来看女儿,每次见面又都是在寨子外面,见这母女两个可怜,族群也未多加为难。
米朵渐渐长大,因为阿奴时长会给她买些族群里没有的新鲜玩意儿,漂亮的小饰品,衣服,所以米朵很崇拜阿奴,也很听妈妈的话。
然后,米朵决定跟着妈妈一起,离开族群。
羌螫族都会在身上纹上他们崇拜的白狼王,希望它能庇佑自己,区别是男在胳膊女在腿,一旦选择离开族群,就要割下那片皮肤,表示与族群决裂,从此不再受狼王的庇护。
小小的米朵,竟然自己割下大腿上的一块皮,毅然决然跟着阿奴走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过两年,米朵一个人回来,说是要拿走自己的东西。
因为阿奴来来往往这么多年,一直很
安分,淳朴的族人并不曾防备。直到米朵已经走了好几天,他们才察觉灵尸镇魂虫不见了!
而这件事情就发生在两个月之前。
老头说完还不胜唏嘘,觉得一接触外族人,准没好事。
说完突然发现面前的这位也是外族人,不由得老脸一红,有点讪讪的。
林夕跟着一个小姑娘去了老头安排给她下榻的竹楼,小姑娘红红的小脸,大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林夕:“圣女姐姐,你可以送央卓一件东西吗?随便什么都好。”
圣……圣女?剩女还差不多吧。
若是没来这里之前,林夕知道羌螫族人要自己东西,肯定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别说她身上的东西,就算有屁都要憋到他们不在的地方去放。
小姑娘毫不掩饰的崇敬和与有荣焉的眼神让林夕知道,这孩子只是想有个以后可以跟闺蜜或者情郎阿哥吹牛的谈资而已,丝毫不觉得自己张口跟还是陌生人的她要东西是多么不合适。
林夕想也没想,就把手腕上店长送的一块2000多块钱的腕表送给了央卓。
央卓一看,说什么都不肯要,被林夕硬塞进手里,小姑娘收下了,给林夕虔诚的行了个礼,然后一路笑着跑开了,银铃般的笑声在寨子里回荡。
林夕突然很羡慕,原来,快乐是如此的简单!
躺在竹床上,林夕整理着杂无头绪的剧情。
江洪泽→陆娜→明珠酒店,到了这里,这条线就断开了。
阿奴→情人→阿朵→富商,这条线更是莫名其妙。
而如果富商=明珠酒店呢?更有甚者,情人=富商呢?
对,一定是这样!
明珠酒店如果是富商经营的企业,那么缺失的一环就补足了。
这样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穷得叮当响的两个屌丝居然住5星级宾馆频繁约会,更解释得通从来不曾出现在s市的阿朵为什么一出现就去了富商家,还通过富商结识了陆娜。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黎小薰家世平凡,又从来没有得罪过谁,为什么一个如此牛叉的富商要这样处心积虑、大费周章对付黎小薰呢?而那个介绍陆娜去明珠工作的江洪泽又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
哎,没有柯南的头脑,却还要演柯南的角色,林夕表示侦探也不好当啊!要是哪天阿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