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神通渡世>第一百二十四章 铜臭

上完一整天的课程,庞谢跟张洁告了声别,独自往校外走去。

他现在考虑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晚上吃什么,怎么吃,他比身无分文略强一点,起码买瓶水喝的钱是有的,可惜也只有这点钱了,再多一分也没有了。

要不然去越教授家里混一顿饭?庞谢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念头,心里还没有想好,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往菁才园,也就是越教授的家里走去。

滴……滴……

手机铃音忽然响起,庞谢掏出手机,越青颜的名字正显示在屏幕上,手指轻滑,接通电话。

“庞谢,你在哪呢?”话筒里传来越青颜的声音。

“刚从学校出来。”庞谢说道

“好学生啊,这么爱学习,晚上有空吗?我和行云请你吃饭!”越青颜说道。

“好啊!”庞谢回答的相当干脆。

“那你来翠园餐厅,b3包间,我跟行云在这里等你。”

“没问题。”庞谢说道。

半个小时之后,庞谢乘车来到翠园餐厅,喃喃说道:“这次可真是无钱一身轻了。”

刚坐公交车,花光了他最后一点零钱,毕竟是在春明府市区,他轻功再好,也不能飞檐走壁。

进了餐厅之后,自然有服务生带他去包间,沿途之际,庞谢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这间餐厅的装修豪华到了极点,用金碧辉煌四个字形容毫不为过。

也许有人觉得黄金很俗气,用金子当装饰会非常没品,事实告诉我们,会这么想的人一定是见过的黄金不够多。

只要金子够多,就会产生一种独特的美感!

据说,美索联邦当代大统领就特别喜欢黄金,在他的私人住宅里,用了大片大片的金箔进行装饰,大量的黄金被做成生活用品,放在你能想到的每一个地方,比如金水龙头、金马桶、金餐勺,去过他家里的人一致认为,这位大统领实在不像“光辉之主”洛达山的信徒,应该是“财富与贸易之神”沃金的信徒才对。

来到包间之后,庞谢正看到铁行云坐在那里,只看了一眼,就差点把眼睛晃瞎。

与一个月前的那个云州大汉的形象完全不同,他现在戴着一副r的太阳镜,黄金一样灿烂的镜框上镶满了碎钻,脖子上挂着一条极尽繁复的金链子,穿着一件亮黄色的衬衣,上面用金线绣着浅浅的龙纹,与硕大的金项链交相辉映,衬衣下半部分撩开,露出了金光闪闪的es皮带。

庞谢看着铁行云,轻轻叹了口气,一声不吭的拉了把椅子坐下,静静的看着他。

“你怎么不说话?”半晌之后,铁行云见他一语不发,忍不住问道。

“我担心。”庞谢面带愁容。

“担心什么?”铁行云好奇地问道。

“我担心你把满嘴牙全都敲掉了,换了一口金牙。”庞谢一本正经的说道。

越青颜坐在一旁,听了庞谢的话,顿时捂着嘴狂笑。

铁行云愕然,随即放声大笑起来,一把扯掉太阳镜,撸起袖子,说道:“来,来,来,别的不说了,咱们先吃再说!”

庞谢微微一笑,提起筷子夹了一块煎鹅肝,放在嘴里轻轻咀嚼,只觉得细腻滑嫩,入口即化,细细吞到肚子里之后,这才说道:“其实你这样子也有好处。”

“什么好处?”铁行云放下筷子问道。

“起码我不担心一会没钱付账。”庞谢悠然说道。

……

这顿饭铁行云下了血本,足足吃了两个多小时,在庞谢放开吃的前提下,几乎把翠园餐厅的菜都点了一遍,等到结账的时候,饶是铁行云一副暴发户的模样,也露出一丝肉痛。

吃过饭之后,三人离开饭店,铁行云和庞谢都喝了些酒,由越青颜开车。

“兄弟,上次在六河府可真是多亏你了。”汽车离开餐厅的停车场之后,铁行云取下墨镜,忽然严肃了起来。

“没事,举手之劳,主要还是靠你。”庞谢笑道。

“唉,兄弟谦虚了,我还记得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个暹罗和尚一肘砸在我头上,再往后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等我醒来的时候,都已经住在春明府的医院了。”

“那天除了咱俩再没外人,要不是兄弟你出手,难道还有其他人不成?往小了说,我和青颜这条命都是你救的,往大了说,你可是救了两家人的命!”铁行云说到这里,眼神忽然飘忽起来,似乎想到了别的什么。

“那倒也不至于,我想他们还没这么大胆子,敢明火执仗的杀人。”庞谢笑着说道。

他心中暗自想到,原来那天的事情,铁行云都不记得了,看来他那种变身的本事并不熟练,否则不至于失忆。

“兄弟,你不要低估了那些人的胆子,没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干的。”铁行云神色一凝。

庞谢一笑,也不说话。

“对了,咱们说正事吧,今天请兄弟吃饭,是有两个原因,其一,兄弟救我和青颜一命,大恩不敢言谢,这顿饭权当替兄弟接风洗尘了,日后水里火里,只要兄弟一句话,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其二,我看兄弟身手不错,想问问兄弟,能不能抽时间给我帮帮忙,最近有些事情需要人照应。”铁行云正色说道。

“什么事?”庞谢问道。

“是这样的,我上本书已经发表了,销量还不错,算是赚了一点。我最近在准备一本关于贩*毒*网络的新书,前期已经跟干这一行的人搭上线了,冒充了一个辽州来的大买家,准备借着这个身份把这行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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