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出手后,散去大网,手掌没有变化,地板也丝毫无损,就连表面的一层浮灰,也没有丝毫变化。
“倒真是一门好法术,回头好好练练,关键时刻说不定能起大用。”庞谢心中暗道。
他在这边练功,对面房间也没闲着,李玉玲的屋子里传来电视剧的声音,正在播放一部剧集,不断传出警察、侦探、演绎等等名词,似乎是一部推理剧。
迪恩和山姆都听摇滚乐,迪恩在听的曲子叫做“alks”,倒是符合他的性格,山姆则在听一首叫做“carry on my wayward son”的歌。
这两位仁兄年纪不大,听的歌倒是有些年头,看来都是喜欢怀旧的人。
庞谢能听到这么多,并不是这几位把声音放得特别大,或者他有意偷听,自从他晋升金丹境界之后,原本已经敏感到非人境界的五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就算是千米之外,有人低声呓语都听得清清楚楚,更不要说仅仅隔着两道门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夜色越来越浓,电视和音乐声都已消失,看样子对面三个人全都睡下。
庞谢休息了一阵,打算再练练别的术法,忽然听到窗外传来窸窸窣窣的爬墙声音,心中不由一动,推开窗子,向下望去。
只见楼下站着七八个人,手中提着各式各样的武器,有斧头,有匕首,有钢管,甚至还有两把锈迹斑斑的手枪。
其中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人,手臂上打着绷带,正是几个小时之前,差点被迪恩打断胳膊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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