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归一>第四百七十三章 登对

南行不远便发现了太平寨的马队,他们是运送一万斤铜铁前往崮山的,早些时候他曾经在路上看过到他们,由于山路崎岖,移动缓慢,直到这时车队方才进入崮山地界。

太平寨主冬云居是个恶贯满盈的土匪头子,这一万斤铜铁是冬云居上缴的买命钱,既然收了这老东西的好处,就不能再去为难他了,但太平寨是南荒最大的贼窝,定然囤积了不少粮食,就这么放过他们,实在有些可惜。

想到此处,便控驭青龙甲从天而降,挡住了车队的去路。

他曾经去过太平寨,押运的贼人认得他,见他突然出现,急忙快步上前,赔笑问安。

吴中元没有理睬他,而是围着前面的那辆马车转了一圈儿,“够分量吗?”

贼人点头哈腰,“够够,足足一万两千斤,多出来的两千斤是我家寨主额外孝敬您的。”

“多少金铜?多少恶金?”吴中元又问,这时候也有金这个字,但指的是质量比较好的铜,而恶金指的则是铁,由于冶金技术不行,这时候没有熟铁,全是生铁,硬度也很差,只能打造农具。

“全是上好的金铜,半两恶金都不曾掺杂。”贼人说着打开了其中一个木箱。

吴中元歪头一瞥,的确是铜,全是棍状的,质量算不上非常好,但也不是很差。

他拦下车队是想找茬儿的,但眼下也找不出冬云居的毛病,这老东西不但多给了两千斤,给的还都是铜,这属于超额完成任务。

“冬云居娶了那厨娘不曾?”吴中元歪头看向那贼人,当日冬云居抢了鹿鸣谷主的女儿,他受鹿鸣谷之托前去要人,见冬云居那大胖子娶的都是些弱不禁风的瘦弱女子,一时心血来潮就给冬云居赐婚,逼着冬云居娶了一个做饭的大肥婆。

“娶了,娶了,大人赐婚,我家寨主倍感荣耀,次日就迎娶了。”贼人小心赔笑。

“有孕不曾?”吴中元又问,他给冬云居赐婚纯粹是对冬云居的惩罚,担心冬云居不与肥婆洞房,还撂下狠话,要是明年秋天肥婆没有身孕,他就过去给冬云居出殡。

“大人说笑了,哪有那么快呀。”贼人讪笑。

挑不出什么毛病,只能作罢了,但吴中元还是有点儿心有不甘,沉吟过后冲那贼人说道,“回去告诉冬云居,我已经亲掌熊族,来年秋天我肯定会往太平寨去。”

贼人连声道贺,“恭喜大人,贺喜大人,您放心,我一定把话儿带到。”

“嗯。”吴中元点了点头,“那成吧,你们继续赶路吧,熊族粮草严重短缺,我还得出去搜罗筹集。”

“哦,哦,大人慢行。”贼人拱手。

吴中元控驭青龙甲离地升空,继续南下。

冬日的傍晚气温很低,但吴中元脸上却一直在发热,倒不是因为青龙甲能够阻隔寒气,而是先前的那番话说的太没风度了,就差直接开口索要了。

都说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这话一点不假,且不说黄帝的虚名了,只说身为熊族大吴,也总得注意点儿形象,但眼下当真不是玩酷耍帅的时候,还差十七万斤,只能一点一点儿的凑了。

他曾经多次前往南荒,但多数时候走的都是中线,此番他没有再走老路,而是往西偏移了几百里,南下的同时刻意留心下面村寨部落,但沿途所见都是些破败的村落,一看日子就不好过,再怎么难也不能打贫困户的主意。

二更时分赶到了山羊谷,卸去盔甲飘身落地,自镇子北侧步行进入。

由于天气非常寒冷,夜市上的人并不多,吴中元有心事,也没心情逛夜市,直接去了西街饭馆儿,

山羊谷相当于后世的红.灯区,奢靡的很,饭馆里有很多上好的食物,吴中元上次请老瞎子吃了顿饭,席间有道飞龙汤,所谓飞龙自然不是真的龙,而是一种野鸟儿,熬汤甚是美味,此番店里又有这种食材。

若是换做之前,他肯定就点这道菜了,但昨天所见到的族人饥寒种种一直在他脑海里闪现,感觉饮食奢侈会有负罪感,便叫了碗面和一份酱菜。

早上光喝酒了,也没怎么吃东西,中午也没吃午饭,一直到现在他也饿了,正在狼吞虎咽,门外进来一个人,吴中元抬头的时候,来人也正好在看他,二人看了个对眼儿。

来人三十出头,瘦高身形,五官俊朗,衣着华贵,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不是旁人,正是狐族头领玉面十三郎。

见到此人,吴中元瞬时两眼放光,太好了,想吃王八来了个鳖,百日米就产自狐族,即便全天下的人都缺粮食,狐族也肯定不缺。

“哎呀,大人,幸会幸会啊。”十三郎缓步上前。

“王兄,好巧啊。”吴中元起身抬手。

十三郎并不姓王,但他是狐王,吴中元也是王,他称十三郎为王兄既是尊称又是亲近的称呼,十三郎对这个称呼也很受用,撩动衣摆坐到了吴中元对方,“寒日冬夜,大人不在中土享受悠闲,来这山羊谷作甚哪?”

“王兄妻妾成群,不在王城左拥右抱,跑出来作甚哪?”吴中元笑问。

“闲来无事,出来走走,”十三郎说道,言罢,微微眯眼,观察吴中元气色,“哎呀,多日不见,大人修为精进,登峰造极,可喜可贺呀。”

“同喜,同贺。”吴中元抬手谦逊,十三郎原本是洞渊紫气,早些时候他用太玄丹药换了百日米的粮种,而今十三郎也已经晋身太玄。

“托福,托福。”十三郎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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