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民越来越多,起义规模越来越大,朝廷疲于应付,财政支出越来越巨,由于贪污的盛行和庞大的军费支出,造成朝廷财政非常困难,政府“每年所入二百万之额,不能充所出之半”,没办法,只得一步步加重赋税和徭役。
原来北方“永不起科”的土地,景泰时已全部征收赋税;正统元年,朝廷把江南诸省的田赋大部分折征银两,叫作“金花银”,规定米麦每石折价二钱五分;成化时又增为一两,这就使得农民的负担比以前增加了三倍。
这个时候再加税,无异于饮鸩止渴,虽能解一时之渴,却会危及生命,不过朝廷的统治者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到了嘉靖三十年,明朝政府于南直隶、浙江等州县增赋百二十万,叫作“加派”;嘉靖三十六年,又在江南等地增役银四十万,叫作“提编”;以后又陆续出台了箕敛、派括、算税契、折民壮等等加派的名目……
豪绅士族有特权免赋免役,贫苦农民的生活愈发痛苦,流民更多,起义更繁,如此陷入恶性循环……
明朝的盛世,繁华而短暂!
在此起彼伏的起义中,至嘉靖末年,盛极一时的明帝国,已如风中柳絮,飘摇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