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日子,今晚便是妖魔的印记在小程府逗留的最后一夜了。
虽说应该赶紧离去撇清关系,但外面的人对此忌惮的很,想来也不会一早就守在门口等着,怎么也得多过几天吧。
望着房梁上那条火龙彻底的散尽了光芒,玉无裳愈发迫切的想要找到那个式神道人,揭开他的真面目。
程清歌毫不犹豫的便跟在了她的身后,边道:“二弟,你带这个孩子先出去吧,我得跟玉姑娘一起找到道兄。你回家跟父亲说,我很快便回去请罪。”
程清流哪有这个胆子独自在这黑夜中行走,而且还带着那样诡异的一个孩子,这一路上光吃他的亏就够了。
他忙跟在后面张牙舞爪的叫道:“大哥!大哥!我跟你们走!我怕黑!”
程清歌叹了口气,又折了回来,先带上了他那不成器的弟弟,又对程明臻温声道:“叔叔是来带你出去的。你不要再拿毒箭扎我了,好吗?”
那孩子自然十分乖觉的点了点头,乖巧的向他伸出了双臂,被他抱了起来。
一行人离开了这座简陋的灵堂,又四处走动了一番。
果然与外界传言一般无二,这整座小程府随着七日之期的推移,从一开始还有活口之外,到后来所有人便都渐渐陷入了幻境之中,直到最后,连留在这世间半点儿痕迹都不会存在,魂飞魄散灰飞烟灭了。
他们几乎走遍了所有的地方,从前那个井然有序安宁祥和的小程府,是彻底的一去不复返了。
玉无裳走在前面,之前借来的那些灵力还未全然用完,她打了个响指,指尖便冒出了一簇火花,藉此充当烛光用,倒也还不错。
程清流本来拽着程清歌的衣袖瑟瑟发抖,见忽然有亮了,他的双眼不由也跟着亮了起来,腆着脸上前来搭话,“妖女姐姐,你不觉得这点儿火光太暗了些么?不然,你也借点儿妖力给我,我来帮你点灯?”
玉无裳本不想理他,但只听程清歌温声道:“二弟,你莫要唐突了姑娘。”
她回头看了看他,只见他怀中抱着耷拉着脑袋正没精打采的程明臻,还小心翼翼的避开了他的伤口,生怕他胸口上源源不断往外渗出的鲜血沾染了那孩子的衣裳。
“大公子,你这伤口要不要先处理一下?”玉无裳打量着他,“否则照这样失血下去,你很快就该体力不支了。”
程清歌自己倒不甚在意,“没关系的,不过只是小伤口,处理起来耽搁时辰。比起道兄的安危,我这点儿小伤不算什么。”
他既然都这么说了,玉无裳也不好再坚持,便边走边随口道:“我听你这意思,仿佛与那道人很是相熟。”
程清流插嘴道:“妖女姐姐有所不知……”程清歌正欲打断他的话让他改个称呼,他却飞快的接着道:“我大哥年少时可是风一样的fēng_liú少年,他在外浪迹天涯的那几年什么红尘知己没有结识过,更何况一个妖力不浅的妖道……”
程清歌没能打断他,玉无裳却是毫不客气的道:“程二,你抱着那孩子走到后边去。”
攫取人心于玉无裳而言本就如同探囊取物那般简单,程清流抗议讨饶的话还未说出口,便已然瞪大了双眼,直直的向程清歌伸出了双手,硬是将他怀中的孩子抢过去抱着,走到后面去了。
程明臻挣扎了两下,便也就认命了。
程清歌一直都对玉无裳这样古怪的本事十分好奇,说她是修行者吧,她却只是个普通的小姑娘,身上没有半点儿灵力。
可若说她只是普通人,她却拥有这样令人敬畏的本领,又能借他人的灵力为己用,这可是前所未有之事。
他想了想,方才回道:“道兄与我本是萍水相逢,他原只是个普通的玄学道人,走遍天下只为四处降妖伏魔,保护一方百姓周全。我们相识之后便成了好朋友,他虽不是名门出身,却与我极为投契。我们也曾一起斩杀过许多为祸人间的妖魔,肝胆相照且意气相投。”
忆起往事不免多些感慨,他顿了顿方才叹道:“可惜好景不长,有一次我从家中出来,便得到了他与山妖战斗不敌而死的消息。等我赶过去时,连他的尸首都不曾见到,只余一缕孤魂,被我做成了式神。”
他向家里隐瞒了那么久,不外乎是因为以人的生魂做式神乃是禁忌,他身为紫桑程家的大公子,即便不为自己着想,也该顾惜家族的颜面。
但现在那道人已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与程方海都交过手了,他即便是再打死不承认,也没用了。
之前若不是玉无裳耍了点儿小计谋将他给带了出来,这会儿他在紫桑程家应该被程方海大义灭亲,可谓是死得堂堂正正。
所以他也无所谓说出这个秘密,就在程清流的面前。
当然了,这对于玉无裳而言是早就心知肚明的。而程清流却是第一次听这样的隐秘,顿时又惊讶又兴奋,只恨现在不在紫桑程家,不能立即处置了程清歌。
“以人的魂魄做式神,这样的事情在修仙界中可是禁忌。”玉无裳顿了顿,问道:“你是如何知道这做法的?”
曾在百年前,她是第一例。
但此事一出立马便掀起了轩然大波,那些正道修仙世家顿时便视她如豺狼虎豹,简直忌讳的不得了。
也正是从那时起,她从人人皆捧的仙尊沦为人人皆踩的妖魔,那件事便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一条天差地别的分水岭。
程清歌迟疑了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