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玄演看着人群没人做声,心中暗暗焦急,留给他的时间可真的不多了。
这时候一个胖乎乎的身影,越众而出。虽然这个小胖脚步踉跄、一脸茫然,一看就知道被人阴了,但是侯玄演还是上前飞快地按住他的肩膀,说道:“好样的,小胖!”
他将手里的长枪塞到小胖手里,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一个嘴里塞着布条,正在挣扎的清兵说道:“别怕,上去捅死他!”
小胖名叫徐元宝,本是嘉定一个富商的独子,他爹爹活着的时候经商有道,赚的盆满钵满,攒下了好大的家业。只是士农工商,在大明商人是四民之末,钱多位低。若是累世的巨贾豪富还好说,这种暴发户往往被上流社会的圈子看不起。所以徐元宝他爹自从有了这个独苗,费尽心思请来嘉定最好的先生给他开蒙。
可惜事与愿违,徐元宝生来就是一个不喜欢读书的,读书好几年,连自己的名字写起来都歪歪扭扭。反倒是跟家丁护院厮混在一起,耍枪弄棒,把徐员外气的咬牙切齿。奈何就这么一根独苗,下不去手管教,只能由着他的性子胡来。反正自己赚下这么大的产业,老徐的打算是,等着将来有了孙子,再好生调教,一定要有一个有出息的子孙来继承自己的家产。
后来天下巨变,清兵渡江而来,两任皇帝先后投降。李成栋打破嘉定城,老徐员外一家只有徐元宝,被他的护院朋友护着,活到了今天。
又是一个殷实之家,慈父慈母,除了出嫁的大姐,尽数死了个干干净净。天知道李成栋对这个江南小城,作了多大的业果。
徐元宝手握着长枪,抬头看了一眼侯玄演,后者给他鼓励的眼神。
将手里的长枪竖了起来,枪尖向天,胖乎乎的小脸仰天嘶吼一声:“老头子,你在上面睁眼看,元宝给您报仇啦!”
徐元宝双眼赤红,咬着嘴唇一枪刺了出去,当先的清兵哀嚎一声。这一枪刺在了他的肩头,枪尖和骨头摩擦,发出瘆人的声音。血流慢慢涌出,顺着枪杆,从红缨处滴答而下。
他这一声嘶吼,让身后的人群,都想起了自己身上的血海深仇。一个个瞪着眼珠,骂着自己能想到最恶毒的话,用手里的武器,朝十二个清兵砍去。
侯玄演看着眼前已经没了人样的几个俘虏,强忍住胃部的不适,转头一看,龚老三已经不见了人影,想来是躲到什么地方呕吐去了。
嘁,弱鸡!
登上矮墙,搂着放哨的娃娃兵肩膀,侯玄演长啸一声,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引了过来。
乡兵们这才停止了对已经死透的清兵的蹂躏,都转过身来看向他。
“都看到了吧!清狗也会死,清狗的身体也是血肉包着骨头。你们怕什么?有什么好怕的?我现在就要去城中,将李成栋狗贼砍成肉酱,怕死的趁早钻进山泽当中,做一个野人,或者等你们的仇人杀够了,出去给他们当狗做奴才。”
“我们不怕!”
“跟着候公子,砍死李成栋!”
“杀了狗贼李成栋,杀光清狗!”
“报仇!报仇!”
...
人心可用,侯玄演也就不在浪费时间,挥了挥手众人瞬间安静下来。通过前面成仙的胡诌,他已经成了所有人的主心骨。
“那就请诸位助我,杀回城去。我们将仇人鲜血,涂在脸上,前去报仇!”
乡兵们轰然应诺,纷纷蘸着鲜血,将脸上涂红。侯玄演心道,这一番回去必然杀他们个措手不及,再来点恐怖妆容,让他们胆寒心虚,或许可以增加点胜算。而且将仇人血涂在身上,也可以助他们克服一点内心的恐惧。
杨恕夺了几个清兵的战马,将事先剥下的盔甲穿在身上,丢了原本挂着的残破甲胄。这些清兵原本是南明毒瘤之一,江北四镇高杰部的兵马。这些人将南明的骨血吸了个干干净净,然后一股脑投降了。他们的盔甲战马,都是上好的,可惜却被用来屠杀同胞。
杨恕掂量了下新入手的武器,大为满意,正要驱马向前,为大少爷做个开路先锋。突然感觉身后有人拉拽他,回头一看,是脸色苍白的侯玄演,慌忙回头扶助他。
“大少爷,怎么了?”
侯玄演趴在他的肩头,耳语道:“小声点,我毕竟死过一次,身上多处不适,还没缓过来。我们共乘一匹,你切不可声张,我怕他们好不容易聚起的勇气,烟消云散了。”
杨恕重重地点了下头,心道自己真该死,竟然没有想到大少爷的身体。将侯玄演扶上骏马之后,杨恕拉着缰绳,策马而行。身后的剩余的马匹,被几个难得会骑马的乡兵所取。杨恕故意放慢了速度,一是怕太快了颠簸,大少爷身体招不住,二是太快了身后的乡兵也追不上。
侯玄演骑在马上,回头一看,火势已经越来越大。火中的老父、少弟的尸体已经看不清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恨意,郁结在胸口,两行清泪划过脸颊。
杨恕心疼地看着他,说道:“要不要取一些骨灰,日后安葬?”
侯玄演转过头去,目视着前方,沉声道:“不必了,阿爹他死前说“与城存亡,义也。”就让他们洒在这乡土之上,等着看我们为盍城父老报仇雪恨吧!”
走出了竹林,盛夏的骤雨初晴后的阳光明媚而不灼人,暖风吹来带着浓浓的花香。远处的湛蓝澄澈的天空里,点缀着几朵慵懒的白云,随风而动。
古道两旁,开满红白两色的娇艳花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