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斜,太阳收起刺眼的光芒,变成一个金灿灿的圆球,周围的云更加绚丽多姿,太阳形状如同火球,全身被耀眼的火焰包裹着。
“这个调料是我自己调制的!”
在米国家庭聚会也经常选择烤制一些肉类,所以食材也并不难买,这次王杰主要买了牛排和猪排,还有玉米和香肠等一些辅助的食材。
可以说“有间酒吧”的三个员工加王杰这个老板,甩开膀子吃食材一样足够。
王杰拿了几瓶提升了酒质的朗姆酒和红酒,两个女生喜欢红酒,王杰喝二锅头,朗姆酒给彼得准备的。
在这里烧烤简称为bbq,比较笼统,一些烧烤类食物都可以称之为bbq。
王杰入乡随俗,直接将带骨的牛排随便切了几刀便放在大型烤肉架上,这个小院可以说如同一个植被茂密的草原。
沐浴在生机勃勃的翠绿中烧烤,别有一番风味。
“王先生,真是什么都会啊,哪像彼得什么都不会……”
几个人渐渐熟悉了,也可以彼此开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
但王杰一直没说让他们直呼自己的名字,因为员工就是员工,他们要视自己为老板,而自己就要把他们当成朋友。
对于格温的玩笑,彼得多多少少有些尴尬,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的彼得,还脱离不了之前宅男的个性。
“王先生,这牛排到底怎么烤啊?”
“很简单啊,这种东西主要在于烧烤料,在烧烤时主要掌握火候,牛肉这种东西烧烤的时间越长就越难咬,所以掌握好火候不老不生才是最重要的。”
米西将手机的镜头对准了正在烤肉的王杰,还特意解释“我们老板正在烤肉犒劳我们”,让观众朋友们不禁暗叹“米国好老板啊”!
一块胸脯大小的牛排翻来覆去几面之后,终于摆脱了烈火的熏烤。已经流口水的三个人毫不留情,直接上手去撕扯着牛排,当然免不了被熏烫。
“王先生,你说鸡尾酒的由来是那里来的?”
“这个比较笼统了,有很多传闻。其中很多人都传闻,鸡尾酒起源于1776年扭约州埃尔姆斯福一家用鸡尾羽毛作装饰的酒吧,因为当时酒吧的酒快卖完了,所以女侍者贝特西·弗拉纳根,把所有酒都倒在一个大型酒桶内,并用一根公jī_jī尾毛搅拌,而心急如焚的士兵们这种随便混合在一起的酒居然如此不同,他就问‘你们这个酒叫什么名字’啊,女侍者想要这是用鸡尾毛搅拌,于是灵机一动这种酒叫‘鸡尾酒’!”
一段并不算太长的故事,可能很多人听说,可能鲜少有人知,鸡尾酒的来源这个故事在这里是备受认可的。
而且这个故事非常“经得起”推敲,结构“严谨”。
听王杰讲述这段并不算长故事,在长满杂草的大院中烧烤,这一刻让彼得三人感觉到一种淡淡温馨,或许知道这一刻这些高材生才知道自己做了正确决定。
他们很少听过关于鸡尾酒的由来,鸡尾酒是谁创造的,到现在居然这么红火,让他们格外好奇。
“王先生,那你们东国在什么时候有的鸡尾酒的呢?”
有的时候王杰让他们这些熟悉他的人感到奇怪,按理来说王杰虽然流淌着东国人的血液,但他从小生活在米国,从小镇搬入到了大城市扭约。
按理来说不可能,当有人介绍你是从哪里来的,他就会说“我从东国来的”“我是东国人”,他不可能对那个没回去几次的东国存有感情啊。
当然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确实不对东国存有什么感情,从他遗留的东西和左邻右舍的话语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但自己不一样,自己在东国生活了一辈子时间,生活了四、五十年,自己站在这里就与这些白皮肤的人种格格不入。
“鸡尾酒传入东国年代不久,但鸡尾酒可以说就是混合的酒类,在东国有一个有才华的人叫做苏东坡,苏东坡喜欢美食、美酒,一路贬一路吃,他最喜欢将酒类混合在一罐酒坛中,取名为‘雪堂义樽’,而早在南北朝就有混合了多种药材、植物的竹叶青了……”
“南北朝是什么时候?”
“距离现代一千多年吧!”
“王先生,你吹牛吧!”
“哈哈!”
这种吃吃烤肉吹吹牛的日子让王杰觉得非常舒爽,对于东国这些名词他们听得一头雾水。
王杰一直在成长一直在学习,他现在基本可以从容应对大部分关于鸡尾酒的问题了,至于他说的关于东国的鸡尾酒历史,还真不是他胡扯。
“金刚狼!不是不是,罗根,别把骨头吞下去!”
在散发着浓烈肉香的烤肉台前围绕着许多狗狗,熏烤的不如意的肉,王杰就给这些天天吃剩饭的狗狗们开开荤。
他养狗不会像一些人家当儿子养,狗就是狗,只不过他也不会亏待任何跟着自己的“动物”。
“罗根!你忘了你受伤好几天都没好,疼得‘呜呜’叫日子了!”
狗最喜欢啃骨头,但这些小狗极有可能因为一些小骨头而划伤胃部。
所以王杰撵狗,在狗嘴里抢食。
就在此刻,叼着一根火腿的彼得猛然站起身,他猛然感觉到了一股及其强烈的危险,彼得拥有蜘蛛感应能力,金门大桥蜥蜴怪正是彼得心中有感。
利用智力鸡尾酒提前击败了蜥蜴怪,但彼得一样遭受到了多次生命威胁,全身伤痕累累才险胜蜥蜴怪。
“彼得!你看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