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冲突起(四千字)
就在那些混混们在狼头混混的带领下找李贞的踪迹的时候,李贞却在另一处遇到了另外一点麻烦。
“小子,新来的吧?”刚刚又穿越了两个街区,李贞就又被人堵住了,看着眼前这十几个人人人手中带有西瓜刀,一个个不怀好意的样子,明显是和之前狼头混混不一样——这是一群真正的以勒索为生的人渣败类,死不足惜的那种。
“怎么是个人都能看出我是新来的?”李贞郁闷了,自己表现的就这么差吗?是个人就能看出来自己是个菜鸟?
提着一根钉头槌,嘴角有一根豁子的混混头头给李贞解开了疑惑:“哼哼,要不是新来的,哪个人会像是乡巴佬进城一样左顾右看?”
“原来如此。”李贞明白了,原来是自己的举止出了问题。
明白了事情的缘由,李贞反倒是安心了,双手包怀看着眼前的混混:“那你们准备怎么办啊?”
“你在我的地头上混,规矩怎么样,还用我说吗?”又是一个国际通用手势:“保护费,一个人十两。”
“你要抢劫啊?”李贞装作被吓了一大跳的样子:“十两银子?四个人就是四十两,我哪来的那么多钱?”
旁边一个混混插嘴道:“瞎说,我们刚才都看到了,你给狼头那小子的时候出手可是很大方啊,哪里像是没有钱的样子?”
原来李贞刚刚进来的时候就被人盯上了,他们原本当时就打算过去敲诈一番的,却被狼头抢了先,他们便躲在一旁看戏,将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没事儿,没钱也没关系。”豁子混混却打断了小弟的话,眼珠子一转,就有了主意,一脸淫笑的看着李贞:“这不是还有你呢吗?”
“什么意思?”李贞下意识的觉得情况不对。
“很简单啊。”狼牙混混盯着李贞的脸:“看你的模样倒还是挺俊俏的,这样吧,只要你让我们哥几个爽一下,不光我们不要你钱,就算是倒贴你钱也不是问题是。”
“哈哈哈……”一众混混都笑了起来,浑然没有注意到李贞已经漆黑如墨的脸色。
“怎么样?小子,要不要这么交易……啊……”豁子混混说着就要往李贞的脸上摸去,可是李贞哪里会让他得逞,手一翻,一把解手刀出现,瞬间将混混的手齐腕斩断。
其余混混大惊:“大哥……该死的混蛋,居然敢袭击我们野狼帮的人,兄弟们给我上,为大哥报仇。”
“杀啊。”
“废了他们。”见状不用李贞吩咐,程处亮三人就迎了上去——别看他们只有三个人,但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以一当百的悍将,每一个人手中至少都有上百条人命,每一个都有不俗的身手,更何况还有房遗爱这种以一当千的绝代猛士,更是能理拔千钧,所向披靡。
而反观对面的混混别看有数十人,但却只是匹夫之勇,看着倒是挺厉害的,实际上都是些弱鸡,面对房遗爱三人根本就无法抵挡。
一刻钟后,几十个混混全都被放翻,每一个人身上至少都有一根骨头折断,最惨的那个豁子混混更是在混战中被三人重点照顾,肋骨至少断了三根,四肢更是呈不同角度的扭曲,就算这一次不死,恐怕整个人都要废了。反观程处亮三人,虽然衣衫有些凌乱,但却并没有受什么伤。
然而可能是凶悍惯了,虽然被人痛打了一顿,但是混混们显然没有被打服,依旧放狠话道:“算你们厉害,有种别跑,我们大哥会为我们报仇的。”
“好啊,那本公子就在这里等着。”李贞此时已经怒极,因为就在程处亮几人痛打混混的时候,他已经知道了这群人的底细——这帮人根本就不是什么野狼帮的混混,他们其实是一个人贩子组织下属的底层人员,是人渣中的人渣,败类中的败类。
如果说卖山楂丸还算是靠本事吃饭的话,那人贩子就真的是人渣中的人渣了,尤其是类似眼前这种专门卖大唐百姓的黑市人贩子——没错,人贩子其实也是分两种的,一种自然就是明面上的人贩子,这类人贩子主要贩卖的是异族奴隶,这种人贩子是被朝廷支持的,因为他们的举动不但能给自己赚了大钱,更能给大唐带来更多的奴隶和技术人才,换句话说就是他们的行为可以为大唐的建设添砖加瓦,朝廷有些人虽然看不贯他们的行为,但也不至于出面抓捕他们。
但是在这类人贩子之外,还有一种人贩子,他们的主要目标并不是异族奴隶——当然,他们偶尔也会兼职一下,但是他们更多的目标是放在了大唐百姓身上,通过劫、绑、拐、骗等各种手段,将大唐百姓运到黑市中,贩卖给那些拥有着特殊癖好的富豪或者对大唐有血海深仇的异族势力们。
尤其是一些被大唐征服了的异族势力——最典型的就比如说婆罗门教,这几年因为大唐王朝的打压,越来越多的信徒都退出了婆罗门,于是为了留住信徒,婆罗门内部的各大宗派也都用尽了手段,其中有一部分就是使用各种恐怖手段威吓信徒,然后慢慢的就兴起了一种名为血祭的祭祀方法。
血祭,顾名思义,就是利用活人的血肉来祭祀神明,因此每年这些势力为了血祭都需要大量的活人——尤其是随着大唐的越发强盛,大汉民族已经被号称是世界上最尊贵的民族,大唐的百姓也就成了世界上最尊贵的百姓,大唐的百姓在别的国家都是特等公民的待遇。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