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苗叹息一声,继续道:“我最喜欢游泳了,可惜的是游泳池里面的水早就蒸发干净,而且别墅虽然漂亮,但窗户都没有装上防盗栏,夜晚要是遭遇夜魔,就别想活命了。”
“我好喜欢这别墅小区的安静氛围,虽然在那草木疯长的林中小路也不缺少丧尸佝偻的身影,但比起外面的大街小巷,这儿的丧尸数量简直微不足道。”
“那座小区叫樱桃庄园,名符其实的栽种了不少樱桃树,正值收获的季节,红红的樱桃熟透以后,掉得到处都是。”
“樱桃庄园里面只有十几只丧尸,我壮起胆子,用一根竹杆挑了只死老鼠,将小区里的丧尸都引进最角落的一栋别墅。”
“我先把别墅的先后门都打开,等丧尸都进去后,自己从后门绕到前门,关上前门,那些丧尸就出不来了。”
“解决了丧尸,我把每家的桶儿盆儿都搬到院子里面,就等着下雨的时候,汲水注满游泳池。”
何小苗说到这里,笑道:“大哥哥,你是不是觉得我好天真。这个时候还想着玩儿?”
徐常欢摇摇头说:“找点自己喜欢的事情来做,时间容易打发。”
何小苗说:“是呀,我就是这样想的。过了几天终于下雨了,倾盆大雨一下就是一个上午,我不断地把雨水端进室内游泳池,累成了狗,才把游泳池注满了一半。”
“不过一半水也有一米多了,我跳进泳池里面,玩得都忘记了时间,听着摆在游泳池边上的电子表报时了,才赶紧穿上衣服准备离开。”
徐常欢看看何小苗的手腕,上面戴着一块手表,说道:“你还细心,知道用手表报时提醒自己。”
何小苗说:“从那以后,我白天就在别墅小区玩儿,晚上就在周围那些装有防盗护栏的房子过夜,时间果然好消磨了。”
“可是,再好玩的东西也有玩厌烦的一天,当我对游泳提不起兴趣后,感觉却是更加孤独了,这时候……”
何小苗凝视着徐常欢,续道:“这时候,大哥哥你来了。”
徐常欢笑笑:“能碰上你,我也很高兴。”
何小苗给徐常欢说了大半夜的话,两人却都没有疲劳的感觉,只听咕咕两声,却是肚子都饿了。
徐常欢站起来,去厨房看了看,液化气罐还能打着火,只是能吃的东西只有大米和面条。
何小苗跟着他身后进了厨房,从冰箱里面找到两罐鸡丁油辣椒。
徐常欢接过一看,瓶身上印的刷的保质期虽然已经过了仨月,但瓶口没有启封,徐常欢开瓶以后尝了一口。鲜香麻辣,还能食用。
两人于是烧水下面,弄了两大碗辣子鸡面。
煮面的水用的是桶装水,虽说水存放的时间太长就成了老化水,对身体有害,不过这年头谁还会在乎呢?
呼哧呼哧吃完面条,徐常欢从茶几上的抽纸里抽了两张擦去额头沁出的细密汗珠,转头见挂在窗户上的毛毯下方透进了一丝天光。
“新的一天又来临了。”徐常欢感叹一身,问何小苗,“那锦绣大厦在那条街?”
何小苗征道:“干嘛?”
徐常欢道:“你说锦绣大厦楼层很高,在江城市数一数二,我想去天台上升一堆火。”
何小苗更加好奇,又道:“干嘛?”
徐常欢道:“我想看看城里还有没有别的幸存者。”
其实徐常欢的真实的想法是:天堂生化看来在江城市没有分部,不过也不能只听何小苗所说,就不搜索了。
但城区占地面积不小,慢慢搜索太浪费时间,不如在锦绣大厦高高地天台上生一把火,如果有人看见,或许会主动上门。
何小苗道:“大哥哥,别白费力气了,我这大半年了,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活人。”
徐常欢道:“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何小苗见徐常欢坚决要去,便放下碗筷站起身来。
两人开门下了楼,只见一轮红日刚刚露出半个脑袋,阳光照入钢筋水泥构成的城市森林的无数光束,几乎与地面平行。
马路上一如既往地荒凉,废弃的车流间有十几丧尸蹒跚的身影,见到活人,都兴奋地围了上来,如果这些活死人还能兴奋的话。
徐常欢端着穿杨弩,双手一抖,挺起武器,一个前刺干掉一只丧尸,掩护何小苗朝街尾跑去。
徐常欢随后跟去,见何小苗两手空空,问道:“你用什么武器?”
何小苗回头道:“什么也没用,见到丧尸我就逃。”
徐常欢道:“这怎么行?总有无路可逃的时候。”抽出射日弩递给何小苗,“拿着,呆会我教你动手。”
何小苗接过射日弩,一边大步往前走,一边说道:“我知道怎么动手,周叔叔教过我和陈丽姐姐。只是我们的武器不多,我一直没有自己的弩。”
何小苗紧握射日弩,语气很是兴奋。
“小心!”徐常欢一刀捅翻斜走过来的一只女尸,才道,“会用弩就好。”
两人跑到街尾,拐到右手的马路,何小苗领着徐常欢钻进一条胡同,她脚下毫不迟疑,看来这半年多来城市丛林独自求生的经历,也让何小苗对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了然于胸。
何小苗领着徐常欢穿街过巷,有时又从酒店或者小区的前门进去,后门出来,变魔术似的来到另一条马路上,如此走了半个多小时,来到一处十字路口的街心花园。
这时,迎头游荡来一群丧尸,数量不少,何小苗连忙一扯徐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