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重生1980之强国崛起>第九百九十二章 市井之气

刘琅的语言天赋火天霆和孙虎早就知道了,邵明涛了解的不多,听到刘琅那纯正的粤语真是羡慕,自己一年在这里会待上好几个月,几年下来粤语一点是没学会,只能勉强听懂一些,而刘琅压根就没在这里住过吧,结果开口就是标准的广东话,这跟人家真是比不了呀。

除了刘琅、火天霆、邵明涛和孙虎外,火天霆还带着一名保镖,一共是五个人,在“二林仔”的带领下到了二楼,二楼也快满员了,还有两张空桌子,几个人坐到了靠窗户的一张桌子前,“二林仔”又临近的那张空桌子上面放了一个“已订座”的牌子,这个桌子没有人座,算是给火天霆留了一个空场。

“二林仔,把你们最拿手的东西都摆上来,不管是什么,好吃就行!”

火天霆也不点菜直接就让对方上。

“没问题,几位稍后。”

“这就是市井风貌,好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

刘琅有些感慨。

前一世刘琅是个小人物,吃饭什么的自然不能去那些高大尚的地方,这一世不同了,真是有种往来无白丁的感觉,刘琅想到那些小地方吃饭都不成。

刘琅就是个普通人,或者说他有一颗普通人的心,就算他拥有一个超凡的大脑和未来二十多年的知识,他也是普通人,“本性难移”就是这样,但客观上已经不允许了,阜城没有什么地摊小吃,自然谈不上“与民同乐”了。

到了首都就是办事,能和刘琅一起共事的当然都是大人物,去吃地摊当然不妥,倒是港岛,这里的小吃真的是最好的美食,即便是富豪也会经常光顾,他们没有那么多顾忌,这也与本身的经历有关,这些人都不是天生有钱,比如火家、李家、郑家的家主,别看他们现在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几十年前也是芸芸大众的一员,扛包、送货这样的力气活没少干,街头巷尾的小吃铺就是他们经常光顾的地方,可能那时他们只为了填饱肚子,但也留下来一段无法忘却的记忆,这些都是刻骨铭心的记忆,就是死也忘不了。

比如这家林记旺铺,就是火南生曾经常来的地方,以至于后来火家买下周围地皮时特意为对方留了一栋商铺,一百多平米,中环位置,这栋房屋就价值百万,以后还会升值,百万房子就这么送给了对方,不是火家怜悯对方,实在是那味道不能忘怀。

这是港岛人浓浓的小市井情怀,外人,尤其是从首都来的人觉得他们不大气,可是刘琅就喜欢这种接地气的感觉,让他非常的舒服。

不一会儿的工夫,那位“二林仔”带着一个服务员走了过来。

“各位,这是本店的鱼丸虾子汤,先尝尝!”

汤是港岛人顿顿必有的食物,在他们的食谱中,没有汤就不算是吃饭。

“嗯,味道很浓呀!”

刘琅迫不及待的接了过来,微微贴近嘴边吹了一下就抿了一口。

“哇哦,鲜!”

这汤的确鲜美,舌头都快化掉了。

刘琅又吃了一颗鱼丸,然后就闭着眼睛一副享受的样子。

“刘琅,好吃吧!”

火天霆笑着问道。

“几十年的老店果然不同凡响,好吃,好吃!”

刘琅连连点头。

刚吃了半碗,老醋鸡爪、炒虾尾、爆炒花蛤就端了上来,每一道菜都有独特的味道,刘琅也不顾及形象了,大快朵颐起来,别说是他,就是孙虎也是称赞不已,他随刘琅吃过很多美食,但都没有港岛小吃这么痛快。

“好吃呀!这就是我想要的味道,不仅仅味道好,还有一种普罗大众的感觉,这才是其中的精华,好呀!”

其实刘琅说得没错,这些小吃味道真的美味到了极致吗?未必,论材料、调味和烹饪能力,他们是比不过米其林餐厅的大厨的,刘琅吃过他们做的菜品,那真是一分钱一分货,可以称得上是珍馐,米其林餐厅不仅仅菜品精致,环境也是优雅,还时常伴随着贝多芬的钢琴曲,可谓是高雅至极。

但刘琅不喜欢,他喜欢的是热闹的环境,大家围坐在一起互相“侃大山”“吹牛皮”,张家长李家短的吵吵闹闹,这才是应有的环境,所以刘琅真正喜欢的是吃饭的情绪,就像现在一样。

在刘琅这一桌前面不远的地方应该是一对情侣,看穿着很像办公区的职员,两个人一边吃着一边讨论着一天的工作,声音虽小,可是刘琅耳朵灵敏,听的真真切切。

女的不住抱怨公司的加班加点,男子就在一旁劝解,同时说一些自己公司的趣事来逗对方。

在这对情侣后面坐着三个中年男子,他们应该是老朋友了,讨论的都是家庭问题,什么儿子学习不好,只能到夜校读个学历;什么女儿结婚有些不幸福,他正在劝解,还有孙子快上小学了,但性格孤僻,面试了几家学校都没有通过。

这就是市井之气,让刘琅感同身受。

“火大哥,港岛这个弹丸之地就一样让我留恋,那就是这里的美食,像这样的小铺子以后你要常带我来,我太喜欢了!”

“哈,只要你在这里住下,我天天带着你吃,不过港岛虽然只是弹丸之地,可是小铺子多如牛毛,即便一天吃三家,恐怕也得几年才能吃完。”

火天霆笑道。

“这味道的确不错,不过就是有点口淡,加点盐就更好了!”

邵明涛是北方人,口味很重的。

“邵大哥,多吃盐对身体不好,容易得心脑血管疾病,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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