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八零天后小军嫂>第一千七百三十四章 起码的尊重

“姑娘,你误会了,我真的没对你说谎,我之所以知道鬼獒的名字是因为它的脖子上挂着那条狗牌上就刻着这两个字。

至于我的身份,不过是一个远嫁到滇南的异乡人,要是你执意要听我的名字,我也可以告诉你,我叫林语桐。”

“狗牌?!”阿笙直觉地不太相信这种巧合。

“你等下……我把狗牌从那小窗子里扔出来给你看看,看完如果你还不信,那我也没办法了。你愿意救我出去,我万分感激,如果不愿意,我也不会怨你。”虚弱的声音一边说一边往窗户边移动。

伴随着一阵铃铃的声音,一条黑漆漆的绳子被扔了出来。

绳子中间系着一块像是什么动物的骨头打磨而成的牌子,牌子上刻着两个汉字:鬼獒。

阿笙摩挲着狗牌的表面,又问了个问题:“你说你是远嫁到滇南的异乡人,你的家乡在哪儿”

“我真正的家乡在哪我不知道,我从小就被圣婴堂收养,收养我们的是无原罪女修会的人,她们收养了很多像我这样的孤儿。

她们会把我们洗干净,穿上漂亮的衣服,然后拍下照片寄给全世界各地的教友,哄骗有钱人士捐募钱财。

我大约一岁多就被一对大不列颠的夫妇买走了,跟着他们去了虹空,我的养父母都为当时的大不列颠驻港总督工作,我在那里长大,在那里恋爱,然后与恋人离散,远嫁滇南。

你要问我的家乡在哪儿,我真的回答不出来。

我不知道哪里算是我的家乡,是当初的圣婴堂,还是后来的虹空,我觉得都不算是我家乡,因为我是一个连自己出生地都不知道的人。

至于我的丈夫,我嫁给他的时候,他是一个普通的机关工作人员。

我说这些,你可满意?”

又是一个命运多桀的女人。

阿笙叹了口气,没再继续逼问下去。

一个不知道出生地,被收养后又远嫁他乡,后来又被关进麻疯病院甚至被放弃了十几年的女人,她不应该太过份,应该给她最起码的尊重。

哪怕看在她救下了鬼獒的情份上,自己都应该救她出来,更何况她本就要救鬼獒,救她只是顺手而为。

“我去弄炸药,不知道要多长时间,但我会尽快赶回来。”阿笙交待了一句就走了。

走到一半又停下了脚步,站在一座平房前往里看。

透过积了厚厚一层灰尘的玻璃窗户,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摆着几套旧椅,其中一张最大的桌子上中间位上搭着一张同样落着厚厚灰尘的布,布下面鼓鼓囊囊的,盖着一个像是电话机的东西。

阿笙用枪托砸破玻璃爬了进去,拈开那块布,把话筒提起,随意按了个号码出去,听筒里突然传来有节奏的嘟嘟声。

这里都废弃了多年,电话竟然还能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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