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随缘本来要和林冬柏一起走,不过林冬柏似乎玩上瘾了,还勾搭了一个漂亮,估计这是要带回去潇洒一回了,对于这种事金随缘不想管太多,也就随他了。
从酒吧到小区的路程并不太远,只有十来公里,以金随缘的脚程,不到半个小时就能够走到了,毕竟他轻功卓绝,走路都带着风。
荀冰本人是绝对不想要嫁给冯威的,不然当然她也不会用金随缘当挡箭牌,只是他很好奇,荀冰如果拒绝了冯家的提亲,荀家要怎么办?
是和冯家闹翻,还是就当没有这件事?
不过冯家和荀家要联姻的事已经众人皆知了,荀冰不嫁的话,那就是退婚了,退别人的婚可以,敢退冯家的婚,那就是不给冯家面子。
像冯家这样的顶级家族,是非常好面子的,如果自己帮荀冰度过这一劫,那她肯定会感恩戴德,说服荀牧和金门结盟的。
只是冯威和自己有仇,有怎么会轻易听自己的话呢?
金随缘有点头疼,走着走着就到了一个公园里,这个公园是京南市区内最大的公园,平时来的人非常的多,不过现在都凌晨了,有人也都回家了,所以漆黑一片,只有蛐蛐的叫声。
忽然,他听到了两个人的脚步声,一个人脚步很重,另一个脚步很轻,听上去似乎是在奔跑,但脚下的声音一上一下,显然那人的脚受伤了。
“恩?难道有人抢劫?”难怪金随缘这么想,毕竟大晚上的一个人在奔跑,一个在背后追,难保不是生了什么不好的事,于是他准备过去看看。
走了大概半分钟,就见月光下,一个女人跪坐在草地上,手捂着大腿,大腿上满是鲜血,显然是受了伤,而在他后面是一个大汉。
男人身高大概有一米八多,长得是人高马大,留着板寸头,五官平凡却带着几分凌厉之色,一双犹如鹰隼般的眼睛充满着压迫感,令人一看就觉得如置冰窖,虽然穿着半截短袖和一条长裤,但却无法掩盖其下包裹着的坚实肌肉,若是参加健美绝对是会获得名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