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一对男女坐在窗前,相依相偎。
他虎背熊腰,她大方得体,一齐望着窗外。
窗外,月明星稀,此夜,撩人而迷离。
她翻了个身子,重新找个舒服的姿势,缩在他怀里。
夜风微凉,轻轻地撩动着窗,那块蓝色的窗帘,似乎也动情了,他抱紧了她。
“小勇,你一直在说大哥的事,能不能说你自己的事啊!”
她忽然开口,她的声音很轻,很柔,如同清凉的夜风,滋人心脾。
“嘿嘿!我不是说过了吗?”郑勇抚着她的长发,“从小我就跟着远哥,他去哪,我就跟到哪!他做什么,我就跟着做什么,他做的事就是我做的事,远哥可说了,兄弟如手足!”
“哼!”秦雨幽抬起头来,怒瞪着他,“你是不是还想说,女人如衣服啊?男人果然每一个好东西,太容易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
“我又不得这样讲,你生哪门子的气嘛!”郑勇摊摊手,眼珠一转,讪讪地说道,“这话是远哥说的!不是我!”
“我让你说你的事情,可你三句话不离你的远哥!”秦雨幽白了他一眼。
她知道,这个男人秉性耿直,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不做作,不虚伪,这是一个真性情的好男儿,她也是看上他这一点。
所以当初在她办公室里,他拿着一束不伦不类的玫瑰花,土里土气的,哆嗦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来,最后直接把她按在桌子上,很是粗鲁无礼,让她做他的女人,她答应了。
他说要带她见他的远哥,她也答应了!
但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张口一句远哥,闭口一句远哥,却很少提及自己的事情。
秦雨幽知道吴志远在郑勇心目中的地位很重要,但没想到重要到如此地步。
“小勇,你说说嘛,就说你的事请,我真的很想听呢!”
秦雨幽摇晃着郑勇的手臂,语气扭捏起来,她一直都是果敢睿智的形象,很少这样女儿态。
然而,她软绵绵的话,顿时让郑勇睁大了眼睛:“你不生气了?”
这变化也太快了吧,远哥说的果然没错,女人翻脸如同翻书,要小心翼翼的应付。
“你再这样,我真的生气了!”
秦雨幽直接从他怀里钻出来,秀目微怒。
“你真的要听?”郑勇正色起来。
“嗯!”秦雨幽用力点头。
“其实我已经不记得我是哪里人了!”
郑勇说完这句话,仿若变了一个人,怅然起来。
他一开口,就这么一句话,却秦雨幽的心揪痛起来,她没想到,如此铁骨铮铮的男儿,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她能感受到,他心里的落寞与苍凉。
她抱紧了他。
“我也一直想,但就是想不起来了,我只有模糊的印象,我的家在一座大山脚下,门口有片竹林,我没有父亲,妈妈梳着一个长长的辫子……”
“小勇……”秦雨幽声音哽咽,“别说了,我知道了!”
“说就说完嘛!”郑勇无所谓地耸耸肩头,“有一天,妈妈突然走了,我就跑出去,一直找,一直找……”
“我找了很久,很久,也不记得是一个月还是一年了,我困了就睡在路边,饿了就捡东西吃,最后迷路了,但还是没找到她……”
“最后,我来到一个寨子里,那里有一座山,我以为回到家了,最后才知道,那个寨子,叫龙潭寨……”
“是大哥的老家么?”秦雨幽攥紧了他的手,柔声说道。
“嗯!我当时又饿又累,听说那里是一个布依族寨子,准备进去找口水喝,没想到,刚一走进去,就被人当成疯子,当成乞丐,差点被人用石头砸死……”
秦雨幽皱着眉头:“你不是说布依族人很好客吗?”
“布依族人是好客,但也很保守,我那时又脏又臭,刚走进去就被赶出来了,但实在太饿了,我不肯走,所以挨了一顿打!”
郑勇苦涩地说道,“最后有一个人出现了,我还记得,很多人都怕他,他分开人群,把我扶起来,带到家里,用草药给我敷伤口,还亲自给我洗澡,给我剪头发,又给我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
“是大哥吗?”秦雨幽睁大了眼睛。
“嗯!”郑勇目露怀念之色,“他问我家在哪里,送我回去,我想不起来了,加上妈妈也走了,所以就一直跟着他。”
“之后你也知道了,他教我读书识字,带我上山砍柴打猎!”
说到这里,郑勇嘚瑟起来:“你不知道,我们家有一把*,远哥枪法可准了,没想到,我学了之后,比他还打得好!”
“不会吧!”
秦雨幽美目闪动,“私藏枪支可是犯法的!”
“切!”郑勇嗤笑一声,“我们那个寨子,有*的人家可多了!”
“那后来呢?你就一直当大哥的跟屁虫啊,一点主意都没有,亏你还长得人高马大的!”
秦雨幽抿嘴一笑,一下子高兴起来,尽管他身世不好,但却遇到了吴志远,这何尝不是不幸中的大幸。
“我不是跟屁虫,好不好!”
郑勇挺直了腰杆,扶着秦雨幽的肩膀,认真说道,“我告诉你啊,有一次,我们在林子里砍柴,突然有一只花豹子扑了过来,一下灼朔在地了,我冲过去,一柴刀,就把它的头砍下来了!”
“真的吗?小勇真是英雄!”
“嘿嘿!”
郑勇的脸色难得的悄然一红,他把事情说反过来说了,是吴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