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朦胧,有一道身影,背着吉他,独自沿街行走。
志远和林青一行人,分道扬镳。
最终,他还是没有与他们一起。
他想一个人,安安静静。
不是他嫌弃他们的住处简陋,实在是,他受不了那群人的目光。
经过冷饮摊的事情后,那群人,看着他,像是怪物一样。
他们没想到,看似斯文寡语的少年,动起手来,会如此残暴。
他们的目光里,有敬佩,但很多的是,害怕。
既然如此,何必共处一处?
独自便好。
至于那份工作,先去看看,能做就做,不能做也罢,志远相信,他好手好脚,会找不到一份工作。
再者,他也不是为了打工而来。
此时此刻,志远想得很多的是,那群青年大汉的话。
那一句蛮子,一直在他耳边徘徊。
这对志远来说,无疑很刺耳!
连那个给志远录口供警察都说,贵州,穷山恶水,最后,他意识到不对,才没有把那句刁民说出口。
这不是排外的问题,也不单是那一群人的问题,而是普遍的一种自以为是的傲慢与偏见。
普遍的共识中,西南,不但贫穷落后,更是一群山里的野蛮人的聚集地。
在他们眼中,那里的人愚昧,肮脏,影响市容。
他们已然忽略了,就是他们眼中,这些愚昧的人,远走他乡,与家人分离,为他们这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文明人,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间接带动经济繁荣。
他们已然忽略了,他们站在宽敞明亮的高楼大厦,是他们眼中这群肮脏的人,用汗水和泪水构筑而成。
踩在别人的血与汗,指点江山,说别人愚昧肮脏,来构筑自己文明的高墙,这是何等的讽刺。
志远到北京,从北京西站到北京站,这短短的十多公里,听到这种话,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志远握紧拳头,悲愤而无力。
他想到了一个新闻。
在英国,有一对青年情侣,因为身穿奇装异服,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路过一个公园时,被一群年轻人围殴。
有很多所谓的文明人,西装革履,绅士风度翩翩,在一旁冷眼漠视。
最后,这一对情侣,被人活活打死。
警察来后,经过调查,这对情侣,身份干净清白,只是穿着打扮与众不同,仅此而已。
而那群杀人犯,因大多数人未成年,关了一段时间,大摇大摆地被放出来。
而他们的父母,不但没有一点歉意,反而还说,孩子还小……
志远看来,他们不是被那群人杀死,而是被所谓的主流意识,普遍的世俗的偏见杀死。
无它,只因他们不是主流,看上去,不是好人。
潜意识中,他们是异类,异类,都该死!
这很可怕,因为绝大多数认同这点,觉得本身没有错。
就如同世人看待西南一样,那里,是贫穷与愚昧的代名词。
喝着别人的血,滋润自己,反而还说,这群人肮脏……这,就是文明。
而这些所谓文明的人,占了绝大多数。
他们从来不问事实,不提根本,他们只会人云亦云,把人从道德的制高点,推进万复不劫的深渊。
皆因,别人与他们大多数不同,是为罪,且理所当然。
“人当自尊自爱,自强不息!”
志远想起阿妈说过的话,现状,他没法去改变。
但是,志远相信,总有一天,世人会改变这种偏见。
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必须得忍受煎熬。
唯有自尊自爱,自强不息,自身强大了,别人才会另眼相看。
不自觉地,志远抽出一根烟,点燃。
烟雾缭绕,他的愁绪,渐渐地,随风而散。
这时,志远才发觉,他,越发喜欢香烟了。
这的确是解愁的良药。
这时,志远才想起那个副所长的话,他们所长,竟然想见他。
志远苦笑,用力甩甩头。
他何尝听不出,那副所长口中,对他们的那个所长可是推崇备至,赞赏有加。
那是一个少年英雄!
他也想认识这等人物,然而,派出所,他是不想去的了,志远对那里,有本能的排斥。
“罢了,有缘自会见!”
不知不觉,志远来到一家酒店门口,这里,离北京站不远。
开了一间房,志远冲了个澡,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怔怔出神。
他想一个人了,一个温润如玉的女人。
犹记得,他一次走进那间琴行,他记得,她笑得好美。
他第一次摸吉他,也是她手把手教的。
八年匆匆而过,他长大了,她更美了。
她把她的身体给了他,还送他一块表。
她说,有了时间,就知道方向,有了方向,就不会忘记根在哪里。
她的言辞之中,尽是关切与鼓励。
他还记得,她的手,很轻,很柔,犹如春风。
“小芳姐,珍重!”
志远闭上眼睛,进入梦乡。
……
夜,深邃而宁静。
当一缕晨光划破黎明,遥远的天际,开始泛白,那懒散漂泊的白云,渐渐变红,而后,一轮朝阳从东方升起,她如同一个羞涩的少女,她的红霞,照亮了北京大地。
天亮了。
一扇窗前,有风浮动,轻拍着窗帘,噗噗地响。
志远蓦然睁开眼睛。
瞥了一眼手表,此时,已经七点了。
拉开窗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