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瑟,黄沙漫漫,放眼望去一片肃杀气氛。
广陵郊外,宽广的鹦鹉河犹如一面硕大而光滑的镜子,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点点鳞光,闪烁着淡淡的光辉。
鹦鹉河边的黄土上,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蓬头垢面,形容枯槁,脸上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在瑟瑟寒风里显得有些发抖。唯一有神的,却是他那一双如夜一样寂静深邃的眼睛,那眼神让任何人看了都不会忘记。
今夕何夕?躺在这陌生且荒凉的地上,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他的心里思绪万千。已经三天了,他死里逃生独自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上,也许,从决定爱苏沛的那一天起,就注定是一个错误。
苏沛家财万贯,她父亲是一家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两人在大学中文系同窗四年,那苏沛硬是活生生踢开了所有追求她的官二代和富二代,偏偏爱上他这一个穷屌丝。
然而苏府是绝对不允许豪门千金下嫁给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后台的农村人,在被苏沛的父亲一顿无情的嘲笑奚落之后,两人决定顶着世俗的眼光要把生米煮成熟饭。在白云山顶,在苏沛豪华的宝马里,苏沛终于在他面前宽衣解带,两人紧紧的融合在一起,正要共同告别了处长级别。然而正是浪漫缠绵时,一道莫名其妙的闪电从天而降击中车身,接着就是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那雷声是他那一世听到过的最大的炸雷。他便不知不觉的来到了这里——一个平行宇宙中同时存在的世界。
只是这里的历史与他那个世界轨迹不大一样,三国以来,蜀汉消灭魏、吴,统一天下七百年,此后天下分分合合,又历经了几代王朝,此时已是大越朝,繁荣了三百多年,近年来却成了砧板上的肥肉,历尽屈辱,任人宰割。
三天来,荆明歇斯底里的四处寻找苏沛,他盼望苏沛也跟他一起到了这里,可哪里还有她的芳踪?虽然在同一时空下遭受同一雷击,但是苏沛现在是死是活都不明了,不禁悲从心来。
妈的,难道穷屌丝跟白富美谈个恋爱都是逆天的么?还得遭受雷劫?荆明抓起一把黄土狠狠的朝地下掷去,把老天爷大骂了一顿,如果这也是逆天,老子偏偏就要在这个世界上逆个够!出人头地占尽fēng_liú!
心里无限的豪情,而现实的他却比前世还要寒酸,竟然连基本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便是觉得自己与这陌生的世界格格不入。
一阵清脆的笛音传来,鹦鹉河上飘过来一艘画舫,画舫上装扮精致,飘着一面五色彩旗,那是大越朝最近才制定的国旗了。
一个俊俏的少年公子,身穿一袭青色的短装,头带着一顶鸭舌帽,他眸如晨星,脸如冠玉,站在那里有如潘安再世,说不出优雅英俊,横拿着笛子,吹奏着一首著名的古曲,身后跟着一个仆人打扮的小厮。
“切,这纷乱世道也有这样的白面书生,学着人家卧波横笛,扰了老子清梦,真是不知所谓。”荆明想着自己离奇的遭遇,又感觉肚子空空如也,看着那公子奢华的画舫,有点心里不平衡,不屑的呸了一声,转过身去继续睡觉。
那笛音戛然而止,便只听到一个声音怒斥而来:“呵呵,你这花子,自己尚不得温饱,也敢评论我家公子的笛声么?”
荆明翻身看了一眼,见是那小厮正对着他怒喝,那公子却冷冷的立在船头,似笑非笑的瞪着大眼睛看着他。
“兄台有何指教?”那公子见他翻过身来,拱手问道。
荆明细看了他一眼,见他言语之间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脸颊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只不过虽然气宇轩昂容貌不凡,却个子瘦小,怎么也比不得自己近一米八的标准身材,不禁又白了一眼转过头去,饥肠辘辘,懒得与那厮多说。
那公子却叫船家靠了岸,一个箭步跃了下来,行到荆明身边,仿佛跟他杠上了一般,又道:“请兄台多多指教!”
“公子,他一个花子能懂什么?你怎地还真要跟他请教了呢?”小厮跟在他身后,抬着头不屑的说道。
荆明猛的颤了一下,那小厮两次叫他花子,原来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竟然成了叫花子!心里不免又是一阵失落,感觉世态炎凉,穷人到哪里都得遭人白眼。不过细想一下也对,自己这幅模样,衣衫褴褛,胡须拉茬,温饱得不到解决,跟叫花子又有什么区别?
可是读书人怎么能让他一个小厮如此蔑视?书生骨子里的清高意气徒然而生,一咕噜便爬了起来,使劲抖了抖身上的灰尘,犹如丧家之犬一样,那尘土直往那青衣公子和小厮面上飞去,小厮赶忙过去捂住公子的鼻子,倒退了几步。
“娘炮!”荆明见公子被小厮捂着鼻子的模样,瞥了两人一眼,又是一声低哼。
“你说什么?”那公子和小厮虽然听不懂娘炮的含义,却从荆明不屑的眼神中依然猜出了他轻蔑的意思,公子指着他大声问道。
“哥是说你们大越朝的男人都是像你们这样胭脂味道吗?难怪乱世更乱!”荆明扯了扯身上单薄的衣衫,双手护在胸前,打了一个冷颤。
“放肆,王朝兴衰与男人有没有胭脂味根本不相干,莫非要所有的男人都如你这般邋遢肮脏才有救吗?”那公子轻轻整了整衣冠,颦着眉红着脸跟他辩道,嘴角微微露出一丝淡笑。
荆明定了定神,伸了一个懒腰,笑道:“你们兴也好,亡也好,都与老子无关,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