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的得意和胜利持续了不到五分钟就结束了,先是两个保安将他按在了墙上,后是赶来的警察将他戴上手铐带上了警车。在派出所里被扔在一间小屋里,就是喊破了嗓子也没有人理睬。直到第二天上午,警察才递给了他一份律师函,遭受损失的天平律师事务所向他提出诉讼,经济和精神索赔五十万元,追究法律责任。人家的理由很充分,办公室被砸、客户资料被毁、法律文书丢失,工作人员人心惶惶,律师缺乏人身保障。那件事情经过了多方的调解和沟通,最后以赔偿损失、不追究法律责任草草收场,可是王兴华在那间小屋里一呆就是两个月。
那是王家与他们的第二次较量。第一次是以那个王家老五的爸爸不幸溺水身亡、王大年远走他乡、他们得到了补偿款而结束。可是这一次却来了一个大逆转。本想借刀杀人,可惜那把刀没有锋刃,还没有举起就被人家缴械;本想从中稍稍挫败王大年的一点锐气,可是却被王家老五来了个下马威,也叫做偷鸡不成反赊了一把米,网吧被砸,还赔了一大笔钱,那种不共戴天之仇就更加牢记在心了。
好在经过了这次事件,使得王兴华从中懂得了不少道理;呆在那间小房里也算是进去了一次,认识了不少人,也学到了不少事,最深刻的一点也就是现在的人嘴里常说的:落后就得挨打,较量就是拼实力,就是一种战略战术。他知道了那个叫罗汉的男人是个永不言败、永不放弃的**,可是很遗憾,他同样也是一个崇尚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男人。王兴华很理解三十多年来的韬晦策略,也知道自己应该和那个极其残忍和诡异的雍正皇帝那样善于伪装、学会忍耐、还要会藏拙,更要学会等待时机。
王兴华还很年轻,当然绝不会一振不起,也不会放弃报复。仇恨是从小种下的,那是他与南正街的,王大年是属于南正街的,打败王大年就等于击败了南正街。他知道这仅仅只是他与王大年的第一次交手,仅仅只是一次试探性的接触,他会很有耐心的等下去的,也会有机会的。因为那个小名叫罗汉的男人不可能一贯正确,也一定会有露出破绽的地方,也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那个时候才是他跃马扬鞭、挥舞着利剑,将其斩于马下的最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