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伙计>1333.赶场的时候
处、有钱就是老大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所以,通过惹事生非、打架斗殴来提高我临阵攻防的功夫水平不如让我通过对资本的运作来尽快掌握经济的脉搏更有价值和意义。

其实让我在水溪惹事生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全镇的男女老少自然都认识田大,他自称是那个镇的守护神,比警察还要好使唤,只要他在家、只要他高兴、只要人家声泪俱下,他肯定会立马出动。就算是那个镇的人还不是全都认识我,街面上的那些小混混也不知道我是谁,有些和我差不多或者比我大的男孩子看见只有我一个人就会敢于应对挑衅。可是我名义上就是水溪中学的学生,又是一名很活跃的校篮球队的一名中锋,认得我的学生不少,有时候双方刚好摆好架势想一决高低,就会有人认出我来,自然就会化干戈为玉帛,也是一种无趣,所以田大才会把注意力转移到那众多的赶场上去。

其实我们每一次去赶场也不一定就完全是为了惹事生非,有时候就是纯粹做好事。

牯牛山的那个朱老头的儿媳妇是一个山里的女人,也是一个很勤快的家庭主妇。除了做饭、洗衣、孝敬公婆、照料孩子、还会扎鞋垫。我曾经对上山来玩的三个女子说过对那个女人的尊重,也说过一双鞋垫用一针一线表达女人对自己丈夫的一种眷恋之情,也有千言万语的意思。田西兰不以为然,趴在一台老式缝纫机上仅仅只是两个小时就给我和她哥哥一人做了一双鞋垫,虽然有些啼笑皆非,可是那个横不讲理的女子很喜欢那种感觉。

朱老头的儿媳妇在家里用山里到处可见的棕叶扎了一些蓑衣。在北方,蓑衣是用蓑草编织的,而用在南方,是用棕片缝成像衣服一样的雨具。因为棕片不透水也不透风,不但可以遮风避雨,也可当衣服穿。***,山里一些极贫人家,十七八岁的姑娘没有裤子穿,也只好用蓑衣来掩丑避体,这是真的。蓑衣一般制成上衣与下裙两块,下雨的时候穿在身上与头上的斗笠配合使用。棕片编制的比较简易的蓑衣,因为比较薄,遮雨效果差。由于化纤产品的出现,用塑料薄膜制成的轻便实用、便于携带和收藏的雨衣逐渐代替了蓑衣。蓑衣就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后用得越来越少了。

到我上牯牛山的时候,蓑衣基本上已经绝迹,可是田大对那种又重又笨、还喜欢掉毛的蓑衣赞不绝口,还自报奋勇的要求带下山去销售。其实根本没他什么事,上班车离开牯牛山的时候是我将那一大捆蓑衣搬到车*的行李架上的,到了郑河又是我一件件扛进望江楼的,**的女老板差点没笑死:"老大,做点好事行不行?这样的东西现在哪里有人要?"

田大回答得很轻松:"答不答应卖是我的事,卖不卖得出去那不关我的事。嫩伢子在人家家里被人家好酒好饭的给**着,全家人早就把他当自己人了,看了就叫人眼红。难道不应该帮人家做些微不足道的事吗?"

于是每当轮到郑河赶场的那一天,我就会把那些蓑衣摆到望江楼的街边叫卖。可惜由于大多到这里赶场的不是十里八乡的农户就是摆摊设点的商贩,前者司空见惯,后者忙着生意,对这样的东西根本不感兴趣,一连几次赶场下来,连问的人都没有,我就有些绝望了。后来田西兰说是看着我一筹莫展的有些可怜,就抽了个时间到郑河去转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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