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很平静,但却不能表现得这么平静。
毕竟我还得假扮精神病人,这是我最大的护身符。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于是我故意嘿嘿傻笑着,让牙膏的泡沫从我嘴角流下,沾到了衣襟上。
警察上来用手铐铐我的时候,我还假装挣扎了两下,嚷嚷道:“我不要回院,我是如来佛祖转世,我要拯救你们!”
嗯,虽然感觉很傻缺,甚至有点弱智,但还真非做不可。
而且我已经观察了太多次精神病人的行为,也模仿了很多次,甚至一度怀疑要把自己带偏过去,弄假成真了。
表象,可是具有欺骗性的。
不少围观的人都在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还真是个精神病啊。”
“唉,我记得他好像有段时间在蓉城还蛮火的,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谁知道呢?”
“不过精神病都要用警察来带走了,估计是发病犯了什么事。”
“嗳,我听说过,好像精神病人失控伤人,不用负刑事责任对吧?”
“是啊,唉。我觉得真不合理,就该和正常人一样处置。”
他们讨论着精神病犯罪,不担负刑事责任的合理性。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
但无一例外,都把我当成了精神病。
我稍微挣扎那两下,直接让警察有点紧张。毕竟从院方的资料来看,我能够单枪匹马杀出精神病院,绝对是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战绩”。
他们直接把我按倒在卫生间的地板砖上,而后将我的手强行拉到后面,紧挨在一起铐上。
我擦,还是反铐?
待遇有点高级啊。
虽然看起来情形不容乐观,但我被死死按在地上的脸,却露出了一丝微不可查的笑容。
早来早轻松,拖着悬而未决反而令人心头忐忑。
但我是真的没想到啊,这样还不算完,他们竟然把我的脚也给铐上了!
这是得有多看得起我?
就这样,他们推推搡搡地带着我走出去。到了宾馆前台的时候,接待急忙问警察:“警察先生,我知道抓人是你们分内的事情。”
“但如果客人不继续交他的住宿费用,我们怎么处理他的行李和其他东西?”
有个暴脾气警察都被问懵了,而后没好气地骂道:“关我什么事?!踏马的,这种小事就不要问我了好吗?”
一个看起来比较随和的警察,立即笑了笑说道:“不要在意,我这个就是说话不太好听。”
“你们可以先整理出来,我会通知他的家属来搬东西。”
这个小插曲过后,我被带上了警车。一左一右两个警察围着我,警告我“老实点”。
“你跟他废什么话啊?他听得懂个锤子。”那个暴脾气的警察直接说道。
“哈哈,也是。差点都给忘了,他是个精神病。”
“说起来的话,这还是我第一次抓精神病人,总感觉很奇怪。”
几个警察在交谈的时候,我想了想,故意假装凶狠地要去咬他们。
精神病的症状其实很多,但我既然把韩恩赐收拾成了那个样子,就必须要表现出一定的不受控制性和攻击性。
尽量做到极致,虽然看起来是个很微小的问题。
“卧槽,你疯了吗?”
“你是狗吗?”
两个警察死命拉住我,但我就是一个劲挣扎着。故意往眼睛上使劲,把它瞪得极大,凶狠地龇牙咧嘴,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声要去撕咬他。
我觉得已经到了自己的人生演技巅峰,回想着那种想要整死李宇和杜金浩的冲动,整个人显得极度疯狂,完全丧失理智一般。
然后迎接我的,是一顿毒打。
最后我到了看守所的时候,嘴巴上还戴着一个警犬用的钢制口罩。
尼玛,简直丢不完的脸,看起来太特么惨了。
我觉得最有趣的一点,是这个看守所,就是我之前进的那个。说不定进去之后,还能看到什么熟人。
嗯,就是在这里认识何琳的。
踏马的,往事不堪回首。
我对于他们直接把我送看守所而不是警局,心里没有半点意外。毕竟也是在里面待过的人,知道一些基本的规矩。
在法庭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都应该被收押在看守所,避免逃窜。
所里的人看到我这个样子,都懵了,问带我来的警察是什么情况。
“他娘的,疯子,精神病。”
“把他手脚都铐住了,以为能让他消停点。结果跟条狗似的,逮谁就跟谁龇牙。”
“你是没看到那场面,跟见了杀父仇人一样。要是被他咬到,一准整得你血肉模糊,搞不好还掉半斤肉!”
看守所的民警都惊呆了,忍不住看了我一眼:“这么夸张?”
“诶不是,我怎么看着有点面熟?”
“哎哟卧槽,这不是那个谁——”
“对,这不是周国鹏吗!怎么又来了啊,还成了精神病?”
我直接凶狠地向他凑过去,做出一副要咬他的模样。当然,真正撞到他脸上的还是钢制的警犬口罩。
我真是日了狗了,警犬同款口罩戴起来的滋味,真的不想多提。
因为我的特殊情况,直接就这样被扭送到了监室。
还是熟悉的地方,熟悉的人。
周狼看到我的时候,整个人直接跳了起了起来,像见了鬼一样。
“卧槽,你怎么又回来了!”他的反应很大。
但我只是咧嘴,冲着他嘿嘿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