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足坛大魔王>第一九六章 巨额保险

格德斯躺在医院的代价很惨重,谁也不会再拿自己的职业前途去开玩笑。

其实克雷斯波的处罚并不重,只是格德斯的性格造就了他的悲剧。成长需要代价,格德斯可以有一年的时间去思考他未来的人生了。

当然,他肯定会后悔的!

这件事情,也惊呆了黄振东。他一拍脑袋,骂了自己几句。

真是他么的够笨的!当初怎么不加大王大龙的保险份额呢。

万一王大龙遇到这种事怎么办?

我呸呸呸!怎么可能会遇到这种事,可是,真的有个万一,怎么办?

必须要给王大龙加大保险份儿,两条腿都要加大!

原先俱乐部给王大龙买的保险,简直就是个笑话,不够!

所以他要找帕尔马俱乐部谈谈这事儿了,毕竟,这对俱乐部也是十分有益的。

无论是足球场内,还是场外,球员都可能受伤。

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每个赛季平均会受伤 5次,其中会有一次比较严重,并导致伤者休息较长时间。

俱乐部为买球员花费了不菲的转会费,同时也为球员支付着大把的工资,那么当球员一旦受伤,这些损失会由谁来埋单?

如果一个球员在比赛或者训练时受了重伤,只要还在合同期限内,那么俱乐部不仅要按照合约正常发放工资,还要掏钱付球员的治疗费,不过相应比赛的奖金就会被取消,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球员的劳动权益。

球员重大的伤病会对球队的成绩有直接影响,与此同时该位球员在转会市场的价值也面临锐减,这些方面最终都会给俱乐部的业绩带来影响。

而随着球员的身价、工资越来越高,俱乐部已经无法独自承受球员重伤带来的损失。比如说07年曼联花费2600万欧元引进的中场球员哈格里夫斯,从第二个赛季开始就受到重伤困扰,两年内只为曼联出场1分钟,最后自由转会至曼城。在这两年内曼联不仅要为哈格里夫斯每周付出7万英镑的周薪,还要承受着球员自由转会带来的损失。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俱乐部会给球员特别是队内关键球员投保。一旦球员受到重伤,俱乐部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笔价值不菲的赔偿,虽然不足以完全消除球员重伤带来的损失,但已经将俱乐部的损失降低到最低了。虽然在不同的国家,球员有不同的保障制度,但重伤球员的工资保障还是离不开俱乐部跟保险公司。

皇马就曾经为他们的头号球星c罗的双腿买过巨额保险,据说保险金额能够达到12亿欧元,这可能是足球圈内最为昂贵的双腿了。

王大龙自然比不上c罗这种等级的球星,但王大龙对于帕尔马和中国队来说,也确确实实是一块宝!竞技价值和商业价值却一点儿都不必c罗差。

黄振东和俱乐部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吴荻亲自研究了这个事儿。

虽然有保险公司的保障,但是面对重伤员,俱乐部还是不可避免的存在损失。所以很多球队引援时,尤其是面对那些著名的“玻璃人”,就显得十分慎重。有的俱乐部也会想出一些奇思妙想来规避风险。比如时任沃尔夫斯堡主帅的马加特在从巴萨租借赫莱布时,据说从付费电视点播节目中获得灵感:给赫莱布开出了每上一次场支付10万欧元的条件。最终赫莱布只为球队出场四次,巴萨不得不为赫莱布支付了绝大部分工资。

当然我们这里说的这种保险是指的“足球伤残保险”,并不是那些社会基本保险。如果球员不是在训练、比赛或者是去工作的路上受伤,比如卡尼萨雷斯在洗澡时被香水砸断脚趾跟腱这类的伤病,他们从保险公司拿到的赔偿将大大缩水。

显然,格德斯现在这种情况,就属于后者了。

但不管怎样,吴荻最后还是拍板了,无论是足球伤残险还是意外保险,都给王大龙加大了保险额度,几乎是翻了十倍!

原先的保险赔偿额度,就到了一千万欧元了,十倍,那是个什么概念了,直追c罗了。

如果王大龙只是个格德斯这样的球员,虽然也足够优秀,但吴荻是不会给他买这么大的一份保险的,王大龙除了竞技价值高之外,商业价值也是恐怖的,这点格德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一不小心,至少在保险额度上,王大龙已经是和c罗、梅西一样的级别了。

户口这东西,有时候是真的真的太重要了!

当然,这仅仅是俱乐部和个人范畴的保险,事实上,还有国家队的保险。

球员在国家队受伤所造成的损失究竟应由谁来承担,一直是规则的灰色地带。对于俱乐部来说,如果说自己的球员为俱乐部比赛时受重伤,那么工资、医疗费掏就掏吧。

但是很多情况下,一遇到国家比赛日,自己的球员活蹦乱跳的去国家队报到,回来时却拖着一条伤腿,一休几个月。此时,俱乐部就有些不忿了,明明自己为球员付着工资,凭什么被国家队弄伤了,而且还没有一丁点的补偿!

关于国家队征召,国际足联章程中有规定:“通常情况下,任何在俱乐部注册的球员均有义务在其协会召其参加国家队比赛时回国参赛。”

所以,一到国家队比赛,俱乐部虽然不情愿,但还不得不乖乖的把这些球员放行,只能在心中祷告比赛中受伤的球员都是其他队的。

王大龙是中国国家队的主力成员,国家自然也给他了保险,只不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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