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s市小霸王的传闻!那分明是童宇受欺负,沈影提着枪直接崩了他。
即便是安千夜的事情,那也是绑架了童宇,否则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如果面对这样的人,童宇还能继续憎恨的话,他都觉得自己不是人了!
他都对不起和沈影的这份友情,这种难得可贵的情谊。
你喝多了。
能够听到童宇这么说,沈影的一颗心终于放在了肚子里。
她知道,童宇想通了一切,这段日子他成长了许多,再也不是昔日的大孩子了。
他现在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成为了真正的大男人。
卧槽,见过老子喝酒吗?那叫‘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开来’,看见了吧,老子就是千杯不醉。
童宇收敛了情绪,还是卖弄自己的酒量了,然而,这分明就是吹嘘。
只是沈影懒得揭穿罢了,她翻了个白眼,道:行行行,你千杯不醉,喝成这个熊样了,看等会童伯父不抽你的。
哈哈,他也快抽不动了,他老人家都想好了,说要把公司扔给我,领着我妈周游世界去,我倒想他们如意算盘打得精呢,那是坚决不同意呀。
童宇有些口渴了,喝了口茶水,又道:谁承想,我妈居然突然怀孕了,做了彩超说是个女儿,这可把我爸高兴坏了,着急忙慌的硬要送我去商业学校,这回恐怕我是没跑了。
他又点燃了一根烟,颇为痞子气的,道:你看,你家多了个儿子,我家多了个女儿,要不咱们两家商量商量,没准还能做亲家呢。
噗
沈影一口水喷了出来。
亲家你个大头鬼。
人家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他这里可好,小娃子还没落地,就被长兄如父的给许配出去了。
谈天说笑,二人聊了些以往的事情,屋内皆是欢声笑语。
时间飞逝,转眼间就是午夜时分了。
童宇喝的有些迷糊了,出门都有些晃悠,还准备开着自己的宝马,直接酒驾回去呢。
单手拉住他,沈影有些无语了,她喊来了服务员,并且安排了一位代驾,确认童宇安全离开后,她这才转身离去。
岁月静好,一切都如同原本那般,他们在青涩的年纪,做着不同以往的事情,或许,这就是一种命运的安排吧。
由于是乘坐着童宇的车子到饭店的,所以沈影并没有安排车子来接,送走了童宇后,她就直接拦了辆出租,回到了别墅区。
车子停在了门口,她就直接下车了,主要是想要在小花园里溜溜弯,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她漫步走在小花园里,距离不远的地方,有一条清澈的小河,沈影倒是记得那里,附近有秋千,倒是个安静的地方。
她漫步走了过去,抬眼看着黑漆漆的天空,却嵌着点点的繁星,连带心情都愉悦了不少。
许久没有这么宁静的生活了,没有奔波忙碌的生活,每日都是无忧无虑了,这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人活一世,皆是为了生活二字,可是多少人本末倒置,颠倒了其中的真正意义呀。
悠哉的靠在秋千上摆动,不远处的草丛却传来了震动,她微微抬眸,却见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扑了过来。
她心中一喜,直接抱住它,道:白小黑,你怎么跑来了。
白小黑在她温暖的怀抱中蹭蹭,颇有些撒娇的感觉,它在鬼医别墅里就闻到沈影的味道了,直接顺着窗子跑了出来,果然看到了沈影。
许久不见,它都要想死她了。
白小黑撒娇的模样很萌,如同毛乎乎的肉球,颇受女孩子喜欢,当然,沈影也不例外。
她摸了摸它的头,笑道:自己跑出来,也不怕家人担心的,以后可不许这样了。
呜呜
白小黑默默地抗议着,更像是在述说什么。
可却全然被沈影无视了。
哎呦呵,哪来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快快停车。
不远处的黑色商务车内,一名三十多岁的男人,色眯眯的看着荡秋千的沈影,道:长得可真是漂亮呀,老王呀,你在别墅区里见过她吗?哪家的?
李总,我没见过她呀,估计是过来串门,走丢了吧。
司机有板有眼的回答着,他知道,自家的李总可是个色胚,看到漂亮的小姑娘,肯定动心思,连腿都迈不开了。不过这里是别墅区,所以拿不清这姑娘的身份了。
这个李总的身份不低,恐怕等会就该出手了,这是可以预料到的。
呦呦,太水灵了,这要是迷路了可不好,我去当个好心人,给她领领路。
说罢,李总坏笑一声,自顾自的拉开车门,悠哉的奔着沈影方向走去。
另外一边的沈影,倒是没有察觉,她刮了刮白小黑的鼻子,道:别无辜的看着我,以后别到处乱跑,再被人卖去狗肉馆,炖了你吃肉。
呜呜
这回白小黑是纯属抗议了,开玩笑,它那么帅,怎么会有人舍得炖了它呢。
更何况,它可是攻击力很强的,千万别小看它。
白小黑的表情实在很萌,直接给沈影逗笑了,她抱着白小黑,荡悠在秋千上,享受着充满暖意的时刻。
呦呦,真是好心肠的小姑娘呀!
带着几分坏笑,李总终于走出黑暗,他已经偷看许久了,哈喇子都要流到地上了,他舔了舔唇,道:小妹妹,你是不是迷路了?这别墅区太大了,你不常来肯定会转向的。
天生的自来熟,沈影倒是没少遇见过,不过眼前人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