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些江湖规矩依然有一些留存于各行各业之中,只是换了个名称,现在我们称之为“潜规则”。
在旧社会,比如贼,也都是有严密的分工,所谓“贼有贼伴,盗有盗伙”。抢劫的不去偷盗,偷盗的也有分工,当扒手的不能入室盗窃,当飞贼的不能当街行窃,偷商店的不能偷住户。甚至于地盘也都有划分,外来越界的,轻则挨一顿打,重则有遭到砍去手脚等处罚的。旧社会官府惩治小偷,很多都是小偷们自己送去的。小偷发现有人越界“下货”,侵入了他们的地盘,然后扭送官府。一般来说贼不往官面上送人,官府基本不会专门去抓贼。因为偷盗是很难禁绝的,这些盗窃团伙自己划分地盘偷盗,反而便于管理。
还有,盗贼有“三天不动赃物”的规矩,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如果有大人物的东西被盗了,官府通知扒手头子,还能把东西找回来。这样官府不会因为找不回来东西而担责任,小偷们也能继续在街上讨生活,不用担心偷了哪个大人物的东西,遭到满街海捕。同时,普通人若是丢了那种不很值钱但是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东西,托人找到扒手头子,也能够寻回来。这就是过去贼这一行的规矩。
本书来自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