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鸿蒙七珠>第二百二十四章 七彩锦鲤 上

且说刘喜一路狂飞,他是感到自己留在刘忙身上的护身符破碎了,因为这个护身符里面有着自己留下的一丝神识,就是为了保护刘忙的,同时也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整个三国的地面上,还没有人敢不给自己面子的,一般在看到是自己的孙子后,都会退让的。

“前面来的可是刘喜刘前辈!”一声高喝,打断了刘喜的飞行,定睛一看,原来是地面上一个麻布的汉子正望着自己,看此汉子的面相就知道是一个阴狠之辈,三角眼,鹰钩鼻,下巴尖尖,两片短小的胡须贴在鼻子之下,于是说道:“我是刘喜,你是何人?为何拦住我,误了我的大事,我要你小命!”

“刘前辈,我来这里等着就知道前辈一定会从这里过的。”马云堆起笑容,掐媚道。

刘喜脸色一沉,冷冷道:“在这里等着我,莫非你知道我必然经过此地,我明白了,是你杀了我的孙儿,看到我留在他身上的传音符飞走的方向,你在这里是专门等老夫,好杀人灭口的。”说完作势要攻击状。

马云吓了一跳,立马跪倒在地,把刘忙的尸体从储物袋中取出,小心的放在地面上,说道:“刘前辈,我是为你送孙儿尸首的,当日我看到你的孙儿被云雾山的云华所杀,我的修为低下,没有来的急救下你的孙儿,还请刘前辈责罚。”

“我的忙儿,你死的好冤啊!”其实这个刘忙不是他的孙儿,而是他晋级金丹期时,**的一个大家闺秀,意外的产物,是他的亲生儿子,这个秘密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那个女子的生刘忙的时候,大出血死了,所以他才会如此的放纵此子。

“前辈,我看还是让他入土为安吧!”马云小声的提醒道。

“说的对!”刘喜说完后,大手一挥,一股红色的火焰从右手中冒出,把刘忙的尸身火化了,并把骨灰放进了一个玉瓶之中。

“你是什么人,你怎么会认识我家的忙儿?”刘喜完事后,拉住要走的马云道。

“前辈,是这样的,我叫马云,三年前和刘公子结为了好友,时常往来,这次本来我和刘公子约好出来游山玩水的,可是等我赶到翠峰山的时候,却是没有发现他,于是我就顺着他们来的路去探访,谁知走了不到十里路,在一个大路旁,一个女子正在和刘公子及他的手下交手,等我赶到了时候,刘公子已经丧命在她的剑下了,该女子见到我后,竟然弃下长剑,扬长而去,我本欲追赶,可是怕自己修为浅薄,反而遭了毒手,就没人给刘公子收尸和报信了,于是我就收了刘公子的尸体,而把其他人的尸体火化掩埋掉了。最后就在这里碰到你了。”马云把早就在脑海中演练过无数次的话说了出来。

刘喜盯着马云在判断他的话是真是假,最后像是有了决定,于是问道:“你怎么就这么可肯定那个女子叫做云华?”

马云急忙从储物袋中拿出一把长剑,递了过去,说道:“前辈请看,这是云雾山独有的长剑,上面还有他们的标志,据我所知云雾山的人正好在横断山脉试炼,他们中只有一个女子叫做云华,其他的都是男修。”

刘喜翻看了长剑,发现果然如同马云所说,同时他还用秘术感应到了这把剑上还残留了刘忙的鲜血味道,于是口中狠狠的道:“云雾山,我刘喜与你势不两立,今天的帐先给你们记上,别让我看到云雾山的弟子。”

“前辈,我已经被那个云华记住了相貌,恐怕日后会遭受她云雾山的追杀,还请前辈收留。”马云磕头如蒜的说道,说出了他的最终目的。

刘喜看着地上的马云,说实话他是不愿意收留的,但是看在他为自己的忙儿收尸的份上,于是答应道:“你跟着我可以,但是我不能收你为弟子,你就跟我回乾龙派吧!只要努力修炼,等你筑基了我就收你为弟子,将来乾龙派的掌门说不定也是你的,但是你要对我忠心,要为我的忙儿报仇!”

“是,前辈,当初刘公子数次想要把我介绍给您,但是因为弟子修为浅薄,所以就一直没有答应,没想到今日有幸见到前辈,还拜倒在前辈的门下,前辈放心,你对我的栽培,弟子一定加倍偿还!”马云大喜,赌咒发誓道。

“好了,我想那个云华肯定会回归她的云雾山,我们就到云雾山前守株待兔。”刘喜吩咐道。

于是他们踏上了刘喜的飞剑只朝云国的云雾山而去。

华城,地处横断山脉的南部三十里的地方,四面环水,是一个不太繁华的城市,人口不过三十来万,这是一个纯凡人的城市,因为这里没有什么修炼资源,所以修士很少会来光顾,就是途径此地也会绕道而去。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华城这个地方,由于四面环水,水系发达,所以这里的凡人大多都是靠打渔为生的,这里出产一种七彩锦鲤,在刘国的上等宴会上是必不可少的一道名菜,刘国的那些达官贵人都会在家里蓄养上几条,但是还是会大量的采购的,这就导致这里的七彩锦鲤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经过长年的捕捞,七彩锦鲤已经几近绝迹了,现在好多渔民都是打一些普通的鱼来贩卖。

临江的一个酒楼的窗户处,云风和云华对面而坐,正在吃着这个华城最有名的小吃-油焖大虾,只见两人的面前已经有高高的一摞虾皮,红红的发着油光。

“云大哥,都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天了,我们什么时间往回走啊!”云华仍下手中的一个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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