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我去时有人接,回来有人送,有人陪着。”于当归为了避免再多作解释索性一句话回绝了彻底。
再之后,这些人东问西问,于当归也都哼哈了事,但气氛却没有因为她的敷衍而出现尴尬。对调节气氛于当归还算是拿手的,只不过很多时候要看其心情。
拖拉机“突突突”地就是一个纯天然大喇叭,告知沿路乡亲,这是又有人从镇上回来了。
车斗里的几个人嘻嘻哈哈地聊着,即便没有四处去过,却也天南海北地聊着。
于当归一边微笑着听那几人,尤其是那男人兀自吹着牛,一边时有时无地朝四周看过去。
北方的秋季那真的是一天一个样,离开前,山上多少还能看出一丝郁郁葱葱,不过半个月,便是一眼荒芜。通往北乔沟的路是从两座山之间开凿出来的,山崖陡峭,从下往上看,巍峨二字足以形容。
前世,于当归这种进入深山老林亲身体验的机会不算多,更多的时候都是呆在医院里要么研究食疗,要么进行学术讲解,要么,就是同那些不听话的病人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仰着头,深深呼吸了一口山里的空气,这一刻,于当归当真有种想要放声呐喊的冲动。
不过好在她还不想让别人把自己当做疯子,努力克制了一番情绪后,忽地听其中一个女人道:“哎,你们听说了吗,成志他娘想要退婚!”
于当归闻言回神,眨了眨眼睛看向那说话的女人,只听其又道:“要我说啊,干脆退了得了,就张春兰那德行,将来少不了成志那孩子受气!”
“谁说不是呢!我可是听说了,那张春兰当真是泼辣的很,啥话都能说出来!”之前的胖女人附和道,“可是,人家成志不愿意啊!为了能保住这门亲事,那小子据说跟他娘闹腾了好些天,现在才算消停!”
“可不是嘛!不过,我要是成志说不定也要折腾一会儿。那于娇娇我见过过,人长得好看,脾气也好,说话细声细语的,压根就没张春兰那泼辣劲儿,不知道还以为那于娇娇不是张春兰亲生的呢!”起头的女人如此道。
本无意于再听下去的于当归在听到这番话后差点没喷出来。
人好看,脾气也好?!这确定说的是于娇娇?
嗯,不知其底细的人相信都会认为这副模样才是于娇娇的本性。
“唉!”忽地一声叹息,第三个女人终于开了腔,道:“你说谁摊上这样一个妈谁不倒霉,还有那个被张春兰亲手毁了名声的侄女,那才叫可怜!我听说,那孩子被张春兰折磨得没了人样,头发都掉没了,整日苦大仇深,十七八岁的年纪,模样却跟个七老八十的差不多,这个样子,将来还怎么嫁的出去!”
“……”于当归。
虽然感谢你们的同情,但,你们确定说的于当归是同一个人?
“是啊,之前在听到这件事最初我倒是有心想给那孩子介绍一个对象,可,可这七老八十的……我也拿不出手啊!”第三个女人继续说道。
“不光你啊,这想法我也有过,也是被那孩子的样子给吓到了。我家大外甥正好到了相亲年纪,我还想做次红娘,这下倒是没了机会!”胖女人道。
“……”于当归。
她确定,这些人嘴里的于当归一定另有其人!……哈,怎么可能!
虽然这些话不好听,但于当归却不想反驳。这不正好,恰可以将她不想掺和的相亲模式成功挡下,如此,也省了她一道工序。
讨论于当归的话还在继续,于当归本人却不再去听,扭头再去欣赏面前的大好河山去了。
拖拉机是比走路,驴车要快上不少的回家方式,令于当归没想到的是,拖拉机一路不歇,到达北乔沟村口时竟然只用了半个小时。
唔,好快!
于当归下车,告别拖拉机师傅和车上四人,转身进了村。
这条入村路在村北,这还是于当归真正意义上走这条路。虽然没有像大路般铺就沥青,但铺洒的沙石却令这条路好走许多,即便是下雨天也不会太过泥泞。
越是靠近家,于当归脚下便越发速度。
虽然此时正值中午,但在吃过饭后便赶到自家地里去刨食的人却不少,见村口进来一人,无一不好奇地望过去。再看那人竟是消失了半个月的于当归,众人的目光均有些说不出的复杂。
于当归无视了这些人的打量,平淡着一张脸朝家里赶去。
忽地,就在她还差一个拐角便要看见自家老宅时,冷不丁一个人从其想要拐进的巷口角落里跳了出来。
“我……”去!这一下,于当归着实被唬了唬,待看清堵她的人时,登时眨了眨眼。
“于城城?!”于当归看着眼前盯着自己明显像是盯着一块儿红烧肉的于城城道,“你……”
“于当归!你现在跟我回去做饭!”于城城鼓着那张像是被人打了两巴掌的脸,瞪着一双同张春兰极为相似的绿豆眼对于当归气势十足道。
“哈?!”于当归再次眨了眨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现在跟我回去,做饭!”见于当归没听清,于城城便一字一顿地再次将之前的话说了一遍。
“……”于当归。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记吃不记打?
于当归生生被于城城的话和表情给气笑了,无语地抽了抽嘴角,道:“于城城,你还记得自己叫我什么吗?”
“叫你什么?”于城城下意识问道。
“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