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我想到关于赔偿的问题时,突然犯难了!张克涛已经查明,这个小刚欠了一屁股的债,只剩下那辆车,还未必在他的名下,如今他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赔偿啊!
要知道,这个小刚已经21岁了,早已经过了成年的法定年龄,也就是说,他是独立行为人,犯下的罪行,按照法律规定也是他自己独立承担的!
换句话说,小刚犯罪所造成的损失,他的父母是没有法律义务进行赔偿的!除非他们自己愿意主动赔偿,以减轻儿子的罪行。
法院在判决的过程中,是会考虑到有无积极赔偿情节的,赔与不赔量刑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按理说,亲生儿子出了这样的事,当父母的都会管,可小刚的父母……
按照张克涛所查到的信息,小刚父母现在只剩下一间空壳商贸公司,两口子都好赌,估计也欠债不少!况且之前他们还一直想着骗小双父母的钱,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们能主动赔偿吗?或者说,他们有那个能力去赔偿吗?
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件事情的结果可能不会很好,至少到最后,因火灾造成的损失,有很大可能无法弥补了!我是真替小双他们家惋惜,怎么就招惹上了这么一家人!
二楼和三楼的邻居也是倒霉透顶!尤其是二楼,损失挺大,这要是没人赔偿,他们只能自行承担损失,这对他们来说无异于飞来横祸!
不过,现在考虑这些,仿佛还有点早!虽然已经基本确定,小刚就是那个纵火的犯罪嫌疑人,但他目前仍然在逃,警方还没抓住他!也就是说,他随时有可能再犯下什么疯狂的罪行!
所以,目前最重要的,还是保证小双一家人的安全!谁知道那个疯子还会干出什么危险的事情来!
“王所长……你出来一下……”我想到这里,想私下和王所长沟通一下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