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心,倒比这一马车的东西更让人觉得暖。
林秀却不以为然,噌了柯诺一眼道:“二婶,您想多了。这大半还是阿诺让买的呢!说过来探亲,哪里有空手的道理。再说要在这里住上些日子,吃的喝的用的,一大家子人,可不都得都置办点!”
“您别看东西多,我们这一家子可都等着二婶您养呢!”
林秀这话也是侧面说了,她一时半会儿不走了!不知道是原先的打算,还是听了明珠的话,要等林淼成亲了再走。
但无论是那种,这都让胡氏受用。
拍了拍林秀的手,直点头。
如此一番,很快日头便下去了。胡氏忙着整治饭菜,幸好那明珠是个热情的,丝毫不在意什么繁文缛节之类,帮着胡氏前前后后,还从自家拿了许多肉菜。
而林淼则帮着了林秀安置,胡氏要把主蒙古包让出来,可林秀不让,“都是一家人,哪有侄子侄女要住叔叔婶婶的房间的道理!”
林淼又要把自己的帐篷让出来,可林秀却又说,“这蒙古包可就是你的闺房了!哪有待嫁的闺女把自己的闺房让出来给姐姐姐夫住的道理!”
林淼拗不过,便只好把林焕的蒙古包收拾一番,这才安顿下了林秀和两个孩子。
至于李妈妈母女三人,倒可以跟林淼挤一挤。
这边想林淼带着李妈妈收拾东西,另一方林守信带着柯诺去看他们养的马。
还别说,环境真的是影响人。以前的林二叔是个什么样的人,柯诺虽然没有接触,可也见过好几次!
当然是林守信不知情的情况下,但当初的林守信决然不是个健谈的人,如今却能拉着柯诺这么个侄女婿说上半天。
更不伦他一个不会骑马的人,如今养马赶马套马都是一流。
更指着自家养的马里面一匹乌黑的马儿说,“这是我一个月前套回来了,如今养了一个多月了,却还是不让人骑,可也被驯服的不错了,没日日想着再跑回去了。”
柯诺不由得盯着那黑马仔细的瞧上一番,这草原的马,除了配种还有一种便是套野马。
这也是许多养马人逐水草而居的原因!
因为野马群会随着水草迁徙,为了套马,自然要跟着它们的生活习惯了。
野马可比自己养的马卖的价钱更好,还很有可能会套上一些好种马,到时候卖出去,可比一年养马的收入还强。
再说野马套了立马就能卖,不像自家养的,从小养到大,等大了,又舍不得卖了。
毕竟这草原上,马儿便是命。
而此刻被柯诺盯着瞧的这黑马却似乎有神志一般,突然的抬头冲着柯诺打了个响鼻,好似在说:看什么看!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啊!
柯诺一时有些好笑,便问,“二叔,这匹马是匹母马吧!”
林守信点头,“这马我当初套了来打算当种马卖的,可没想到竟然是匹母的,却是看走眼了!想着既然是母的,耐力也好,那边先留着养上一些日子再说。”
母马其实更好卖,但野母马却很容易被人拿去配种产马,这马儿看着还年轻,若是这就被拿去配种产马了,有些可惜。
生了小马儿的母马,到底是不如未生过的马儿好的。
林守信也是养了几年马,对马儿生了怜惜,似乎这马儿能感受到林守信的好意,竟然也在这好生的呆了这许久。
柯诺只是觉得这般傲娇的马儿,似个女子一般,没想到果然是匹母马!不知道林秀喜欢不喜欢。
那日瞧着柯诺骑马,林秀便也学了几把,到底能在马儿上坐上片刻,还心心念念想要一匹自己的马儿的。
柯诺便生了给林秀寻一匹好马儿的心,如今这黑马生的倒是不错。
但看林守信很是爱惜的样子,柯诺便也一时没提,反正来日方长,容后再说。
而后二人又在这看了一圈,柯诺也不由得心生一种往后就在此定居下来的感觉。
很快便到了晚间,胡氏的饭菜也准备好了,上好的牛羊肉,更有胡氏自己种的小菜。
林秀对牛羊肉无感,反而对那绿油油的青菜吸引的食欲大增,“二婶,你是神仙不成,哪里变出的青菜?”
胡氏有些自得,但还是道出了实情,“我可不是神仙,若真要说那可就是淼淼的功劳了!”
林秀不由得朝林淼看去,林淼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便是那年在京里,秀姐姐你不是让我随便挑东西么,我在里库房里见着许多不知名的种子!我瞧着就是普通的菜种子,到这里了肉倒是不缺吃的,可就是吃不着青菜,我就把那些个种子带回来了!”
“不曾想,其他的种子都发芽了就死,只这些从秀姐姐你家里带回来了,竟然在这都生下来了,虽是长的慢,可好歹能见着菜了。”
草原里的原住民大都是以肉食为主,林淼他们一家来的时候,实在是不惯,便倒腾自己种菜,可那菜籽就是不发芽,或是发芽了没多少日子便死了。
好似不适合这里的气候,反而是后来林淼无意中从林秀哪里带回来的,竟然真的种出了菜。
虽然比寻常的菜小一些,但真的是青菜啊!难得在饭桌上见到菜,吃起来可美味了。
林秀一听,原来是这回事,努力的想想自己为何会有一批菜种,突然想到,“好似有一年,不知道是哪个掌柜给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