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在玄彦的挑唆中,人人都觉得,纯魄之心才是拯救苍生黎民的必需品,这么一来,人们自然是想入非非,我因此很是痛苦,我痛苦的认为,我已经寸步难行。
其实,说来,在深海龙宫的生活,并不是不好,我至少是开心的,我不用害怕睡觉会让人将头颅给摘走,更不用害怕其余的事情,我久违的安全感逐渐的已经落实了,我觉得,要是一辈子在龙宫其实也无不可。
现在,帝京给我的印象,是奢靡的,是飞鹰斗狗。也是危险,是一片诡秘,我看着米黄色的灯火,看了许久,他呢,也是沉默了许久,我们就在云团上,看着天下,过了许久,微风将温非钰脸颊的发丝给撩拨起来。
我看着他,他也是看着我,“天地将我们分为,人族妖族与鬼族,人族可以做一切事情,不用避忌什么。而妖族,始终不能见光,但是我们可以千变万化,按理说,这样的日子过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好。”
“但是,我们一生所求,皆不可得。我长生不死,一个人要是总长命百岁,这也不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我们蝇营狗苟,开始羡慕起来人族,要是可以与人族一样,只要可以直立行走,不需要戴着假面——那是多么开心的事情。”
其实,长命百岁,原本就是很好的事情,但是,这长命百岁中,要是日日都浑浑噩噩,自然也是失去了应该有的意义,人之所以活泼,那其实也是因为,人活在这个世上,并不可能没有什么灾祸。
是,人类需要面对的天灾人祸,比妖族与鬼族还要多,人赤手空拳。想要对付千变万化的妖族以及那样阴鸷的鬼族,其实都是一个挑战,之所以人会如此悲催,原是因为,人们在另外一个地方,他们是可企及的。
“还有一个族群叫做鬼族。”他鲜少说这些,我所以聚精会神的听,今时今日,我尚且可以与他在一起,往后呢,往后想要与他在一起,是那样的困难。
尽管,他并不知道,自己眼前的海蜇就是我,我支颐,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温非钰,温非钰嘴角笑容很是清浅——“这些鬼族,身前不是作恶多端的坏人,就是怀着怨恨死亡的孤魂野鬼。”
“他们是狠辣,但是他们难道就不想要做一个正常的人,或者说,难道他们就不想要进入六道轮回,让正常的力量来主宰自己吗?之所以找纯魄之心,其原因也是在这里。”我明白。
我所以点头。
他呢,已经笑了。“你必然是觉得我啰嗦,好了,我闲言少叙,便是带着你到处走走,看看。”一边说,一边已经笑了,带着我到处走走看看,我看了很多的风景,帝京日新月异。
不过是三个月没有仔细的看,帝京已经很多地方都变了,道路变得比之前还要广阔,人们不辞辛劳,总是可以将人居环境给弄的非常好的,我看着眼前一片美丽的场景,心跟着也是悦动起来。
要是,我们都是正常人就好了,有正常人的生老病死,有正常人的一切一切就好了,但是并不能啊,我们并不是正常人啊!我们想要在一起,是那样的困难。
要是纯魄之心果真可以改变世界,我何乐而不为,但是那颗心好像并没有什么作用。是,那颗心——我抚摸一下自己心脏的位置,那里空空如也,失去了心脏,我并没有感觉什么不妥当。
但是心脏毕竟还是失去了,这下落不明的一颗心,究竟在哪里,失去了我血肉与魂魄的供养以后,究竟这颗心目前会是什么状态呢?会不会早已经枯竭了,还是让什么东西给吃掉了呢?
当日发生的事情惊心动魄,现如今回想起来,我倒是惴惴不安的厉害了,我一边想着,一边已经舒口气,过了许久,这才叹口气。
他呢,已经笑了,带着我御风而行,我们走了许久许久,从高空看下去,帝京确实富丽堂皇的厉害,这一晚,是千奇百怪的一个晚上。有人继续做自己升官发财死老婆的美梦,有人家里面却是在置办丧事。
有人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但是有人呢,却是在给自己的老公戴绿帽子。这才是真正的众生百态啊,我们两个人游历了一番,到了夜幕降临,我们回去了,今晚,回来以后,他的心情看起来比较郁卒。
可能是触景生情想到了什么,我想,我要是还有能力,一定要帮助温非钰完成自己的梦想,他的远大前程需要自己与我的共同努力,我们两个人回来以后,他知道我已困倦。
已经开门,要我离开了,我走了,但是依依不舍。我仅仅是一只小动物罢了,我没有那样丰富的情感,他不能很快就看出来,所以,我消失了。
温非钰看着我离开,我这才回去了,回去以后,我早早的就休息了。是,我是想要统一一下三个族群,该下地狱的下地狱,该上天堂的上天堂,该消弭的消弭,该存活的继续存活。
但是我毕竟知道,这不是那样容易的事情,我们需要努力,这些努力,不是平添过来的梦想,而是孜孜不倦的追求。我比较难过,但是我依稀还是入梦。
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往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我没有什么好悲催,好难过的,我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呢,我需要充沛的睡眠与休息,与其去瞻望苍生百姓,我不如多多将自己的注意力用在温非钰的身上。
我连小我都自顾不暇,还有什么时间与能力去关注大我呢,我并不能!我进入梦乡,又一次梦到开天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