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当初是莫筝第一个置疑这孩子的父亲身份了?”她慢悠悠地在营地里溜达,跟藏身在乌兰脖颈厚厚的毛发中的顺风小声交谈着。
“没错,可不就是她!”顺风露出了雪白的门牙,小眼睛里闪着恨恨的光。“那个女人,我隔着好几里就能闻出来她身上又算又臭的气味。还整天装出一幅善良娇柔的样子,可是恶心死我们这些鼠辈了!”
顺风的话让岳绮云差点笑出声来,烈焰族汗王的这个心头好,却是连草原上的老鼠抖嫌弃的,真是让人贻笑大方了。
“我看着汗王的意思,估计这几天就要将她娶进去呢不过,那女人正痴缠着汗王,要给她一个最隆重的仪式你们人类也真够麻烦多大,不就是交配嘛,至于搞得这么大的阵仗?”顺风也不管岳绮云听还是不听,犹自在念念叨叨地说着有关莫筝的事情。
“隆重的仪式?”岳绮云在顺风的唠叨中捕捉到一个令她警惕的词汇:莫筝,她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若是放在之前,岳绮云才懒得理会莫筝这么个角色,因为她对于元烈以及元烈大妃的地位一点都不刚走心上,但是现在不同了——在她的孩子没有成年之前,她决不允许任何人动摇自己大妃的地位。
莫筝,那个她从未放在心上的路人,那个她连正眼都懒得去看的小丑,如今成了她孩子称霸草原的拦路虎,岳绮云在心底勾画着莫筝的样貌。
想起那个总是把野心藏在娇柔外表下的小白花,岳绮云的嘴角轻蔑地勾了勾,一个有趣的计划悄然酝酿出来。
“阿木尔,你给我说说那个女人倒底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让整个部族都对她俯首帖耳?”莫筝在自己的毡房里,悄悄询问着她的侍女。
不同于岳绮云的漫不经心,莫筝可是从来就把岳绮云当成对手的,一日不将她压倒,莫筝就一日不得安生。
当初她把阿木尔留下来,就是为了能监视岳绮云的一举一动,顺便让她帮着苏茉儿给岳绮云添些堵。然而,显然她高估了苏茉儿的能力,最后倒让岳绮云彻底征服了烈焰族的族人。
“大妃确实有许多神奇之处呢”阿木尔半跪在莫筝的面前,把从族人那里听来的有关天马,有关神獒的故事细细讲给莫筝。
“最后,连大扎撒都说,她是得到长生天祝福的,恩赐给我们草原的大妃。”阿木尔说得口干舌燥,用大扎撒的话总结了关于岳绮云的传说。
“有什么了不起?”莫筝不服气地撇撇嘴,极其不甘地道:“降服了一匹野马,就说明她得到长生天的赐福了?”
“公主你是没见过那匹马,真是神骏非凡。反正,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一匹马能跑得那样快,身材那么高。”阿木尔也曾远远地见过照月,确实对它念念不忘。
“那我若是也降服了一匹野马,会不会也是被长生天护佑的女主人呢?”莫筝眯起了如烟似雾的眸子,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想法非常可行。
她若不是被神明眷顾的女子,那为什么会在元烈最虚弱的时候发现了他,并阴差阳错地成了他的救命恩人呢?
她若不是这烈焰部族理所应当的女主人,那为什么梁国嫁过来的和亲公主在新婚之夜发生那么难堪的事情呢?
她若不是被烈焰族人所拥护,那为什么元烈偏偏让她跟随出征呢?
没错了!莫筝紧紧地握了握拳头,心中忍不住地雀跃起来。
若留下来的人是她,那草原的天马,还有那只认一个主人的雪山神獒,还不全都是她的?
若是自己也能降服天马,元烈看到后,一定会痛痛快快地用迎娶正妻的仪式,把自己迎进汗王王帐的!
就在莫筝思索着如何去找一匹野马的时候,元烈则坐在王帐中,看着手心里的那枚小小铜铃发着呆。
正午的阳光透过王帐顶部的天窗落了下来,照在那被摩挲得温润光亮的紫金铃铛上,散发着一圈儿神秘的光。
随着他纳莫筝为侧妃的日期邻近,元烈的心里对于莫筝是不是那个救过自己产生了强烈的怀疑。
如果,莫筝不是顶着他救命恩人的名头,自己会不会心甘情愿地娶她呢?
想起那些带着莫筝出征的日子,元烈的眉头紧紧地皱在了一起。
那个胆小如鼠的女人,她哪里来的勇气在群狼环伺下冲进狼群?
元烈永远也忘不掉他自临昏迷前,看到了那矫健的身姿,还有那银色的铠甲。
那样的人,他是无论如何也联系不到莫筝身上。莫筝,那个在战场上只要有点风吹草动就一惊一乍的女人,那个听到兵器交击声就吓得瑟瑟发抖的女人,怎么可能是那个纵马冲进狼群中的人?
摩挲着铜铃上神秘的纹路,元烈几乎都知道下一个纹路是如何转折的。这个铜铃,与记忆中那串诡异的脆响联系在了一起。
他将那铜铃放在手心里滚动着,铃铛只是在阳光下留下一串漂亮的光晕,连一点声响都没有发出。
不知道为什么,无论他想什么办法,就是不能让铜铃发出任何声响。这样的发现,让元烈对这个铜铃的主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此时,坐在岳绮云曾经坐过的长椅上,周围摆满了她曾经用过的家具和摆件,元烈忽然有种那个穿着银色铠甲的人,和岳绮云娇小却英气的身体重合的错觉。
“怎么可能?”元烈摇头笑了笑,自己也真够犯贱的。那个女人摆明了要和自己分开,他又是为什么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