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驭兽王妃逆袭记>第一百九十二章 悔之晚矣

“不过是一串普通的铃铛,只对狼和狗有用。”岳绮云把那兽王铃藏得更深了,信口瞎掰着:“是父帅寻来给我防身用的。”

“呵呵”能够这样拥着心爱的女人,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话,元烈已经很满足了,当下只顾着傻笑,把岳绮云话里的搪塞都忽略了。

“那天你救下我后,又去了哪里,为什么我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莫筝呢?”元烈问道。

“当时收到了七哥的飞鹰传书,父帅被宋莳君那狗皇帝下了诏狱,我急着赶回江南,在你手里放了一枚铃铛就走了。至于莫筝么可能是我走了以后她正好遇到你,说她救了你也不算是撒谎。”

岳绮云鬓边垂落的碎发被风吹动,有一下没一下地扫过元烈的脸颊,扫得他心里又是痛又是甜。

“当时真的以为是莫筝救下的我,也就带着她回到了王庭”忽然,元烈想起了一件事,有些心不在焉地说道:“当年,我刚回去王庭不到一个月,就接到了梁国传来和亲的消息,那个时候”

他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时间,猛地收紧了手臂,失声问道:“你只用了十天就从燕北跑到了江南?这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岳绮云只觉得心里痛楚,想起跟自己相伴了好几个年头的追风,艰声道:“我的追风,本就是世上罕见的汗血宝马,当我赶到了国都后,追风就就活活累死了。”

“天下,居然还有跑得这样快的马儿!”元烈不禁诧异。他以为自己的猎风就已经是最神骏的马儿,后来见识到了传说中的天马,又认为天下最神骏的马儿不过就是照月了。没想到,岳绮云曾经还拥有一匹汗血宝马。

草原的人天xìng_ài马,听说了汗血宝马的壮举,他唏嘘不已,“真是可惜了一匹宝马!”

“这么远的距离,你又是一个女孩儿家,苦了你了!”想到那是怎样艰辛的长途奔袭,元烈除了心痛宝马,也心疼着岳绮云。

忽然,元烈似是明悟了什么,失声道:“我们新婚夜里的那个白绫,你的名声莫非就是”

他若是到现在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该去死了!

那样的一场长途奔袭,就算是青壮的男子都受不了,何况她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而导致岳绮云那样辛苦奔波的原因之一,却正是因为她为了救自己一命啊!

——莫筝只是骑着烈马颠簸了几个时辰而已,就遇到了那么尴尬的事情。而岳绮云却是骑着汗血宝马连续不断地跑了十几天,怎么就不能如莫筝一样呢?

想着岳绮云在救下自己之后又经历那样难堪的待遇,而她所有的苦难根源,无一不是出在自己这里。

被逼着代替皇家公主远嫁,嫁的人是他元烈;被逼着差点自尽,逼迫她的也是他元烈;被逼着怀孕生子,而孩子的父亲同样是他元烈!

想起这一桩桩一件件,元烈都恨不得一刀杀了自己了事!

从来,他就自以为自己是这草原的霸主,将来燕国的可汗。他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将要得到的所有荣光。可是这一切在今天显得是那样苍白,苍白到他觉得天地都没有了颜色。

有生以来第一次,元烈是那样厌弃自己!

“老天啊,我可真是罪无可赦!”元烈黯然地思忖。

忽然,记忆中莫筝出嫁时候所骑的那匹马,貌似正是曾经臣服于岳绮云的天马。莫筝的那片白绫,应该是岳绮云给自己的一个教训吧?

“你,真的受苦了!”元烈又重复了一遍这句话,已经是把肠子都快悔青了。

“苦?”岳绮云苦笑一声。“比起刚刚过去的这个冬天,那点子苦还真不算什么。”

“我,对你不起!”想起岳绮云差点就在那个寒冷的冬季被活活冻死饿死,元烈除了深深自责,还是深深自责。

都是他识人不清,错把鱼目当珍珠,却让这个他最应该去疼爱呵护的女人,差点在这燕北的冬天里凋零。

“没什么对不起对得起的,一场政治联姻本对于女人来讲本来就是可悲的。在利益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你烈焰王庭容的下我是情分;当我们的利益相冲突的时候,驱逐我也是情理之中。”岳绮云的语气平静无波,根本就没有一丝丝的委屈或者责备。

“你明知道我对你的心,你又何苦说这样的话?”元烈不但嘴里发苦,他的心又开始发苦起来。

“你对我什么心思?是刚结婚就恨不得将我逼死;还是汗王盛宴的时候看着你的族人为难与我时候的壁上观;亦或是你带着心上人远赴边关,又或者把我留在心怀叵测的王族人堆里的幸灾乐祸”

“别说了,求求你别说了!”

岳绮云的每句控诉都好像是鞭子抽在他的欣赏,让元烈恨不得掐死自己,他除了忏悔什么也说不出。

而岳绮云并不想因为他的请求而停下来,依然侃侃而谈道:

“所以,我岳绮云如今不但活着,还把你的孩子生了出来,这是不是应该感谢你对我的一片真心?”

说完了这些话,她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一抬腿从猎风身上跳了下来。

“好了,无论如何我还是要感谢你的。”她扬起头,红彤彤的晚霞将她的脸映照的艳若桃李,一双丹凤眼更是闪着耀目的光。

“我该感激你,把这么富丽堂皇的汗王大帐让给了我,并且把那些被人随意占用过的物件都更换一新,倒让我暂时忘记曾经发生的不愉快。”她指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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