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可望摸到身旁的枣木棍子,使劲朝人皮上一戳,方才还狠狠扭动的人皮突然顿住了,变得软趴趴的,慢慢从他身上滑落下来。闫可望重重呼出一口气,抬脚狠狠的朝人皮踩下去,边踩边骂,“老子敢杀你一次,就敢杀你第二次,活过来又如何,就这么点本事,还想要老子的命......”
话说到这里,他的脚突然停在半空,头却朝白衣人的方向转过去,满脸都是错愕。
少年冲他笑道,“怎么样,见识到了吧,瞿重可真是重新活过来了,动作和生前一样灵活,比你施了点小咒让人皮勉强动一动可强多了。”
闫可望放下脚,身子一软扑倒白衣人面前,“请高人为小女绣魂,莫说黄金万两,就是要我用全部身家交换,我都愿意。”
密室的门一道道被打开了,白衣人和少年随着闫可望走了进去,发现正对着门放着一张软塌,上面盖着繁复华美的云罗绸缎,缎面上坐着个不满二十的姑娘,长眉凤目,嘴角微微翘起,脸上带着一抹永不消逝的笑意,她穿着一身青织仙鹤锦,头上插着一只翡翠簪子,素雅中透着华贵。
白衣人的目光在那姑娘的身上仔细打量了一圈,“青哥,她就是青哥吧。”
闫可望走到床边,挨着那姑娘坐下,将她的手拉到怀里,放在嘴边轻轻呵了几口热气,这才慢慢抬起头,“正是小女,我做这一行当做了几十年,却从未想到有一天要亲手将自己的女儿制成人皮,还是我最为满意的一件作品。”
白衣人藏在斗笠下面的目光变得愈加浓重,他口中叹道,“她从头到脚毫无瑕疵,你是怎么做到的?”
闫可望自负的一笑,“青哥是我的女儿,我怎舍得让她受到半分伤害,即便她死了,也不愿对她的尸体开膛破肚,所以,我用了水银。”
“水银?”
“水银极重,只需在头顶开个口子,将它灌下去,便会把肌肉和皮肤拉扯开来,如此这般,不出半个时辰,一张完整的人皮就褪下来了。当然,这还只是个开头,随后的几年,我日日用龙涎香在皮中熏点,再给它涂上西域最好的香料,让这皮不干不腐,永远保持着生前的模样。最后,再将上好的丝绵填充进去,一丝一丝的填塞,每一寸肌理的起伏都不能有半点差池,这样,它才能同青哥完全一样,分毫不差。”说完,他痴痴的望着身旁的人皮偶,“我的青哥很美,是不是?”
“是很美,所以我才费劲了力气,跋山涉水的来寻她。”说这话的同时,白衣人身上的衣帛一下子裂开了,将身子全部袒露出来。
巨大且坚硬的白骨,层层环绕,蜿蜒涌动,骨头中间是黑色的肌肉,泛着青光,将整间密室都照亮了。
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他就感到迎面冲过来一阵巨风,随即,无数丝棉从青哥的嘴巴中奔涌而出,像飘扬的雪花,瞬间将他的眼睛堵住了。等再睁开双眼时,他发现身旁那个巨大的身子不见了,青哥还端坐在床榻上盯着他,突然,她眼皮一眨,脸上泛起了一个灵动的笑。
闫可望拼?是你吗?”
话问出口,他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因为青哥还在看着他笑,笑容中没有父女重逢的感动,反倒充满嘲讽,还有一丝计谋得逞的得意。
“青哥”摊开两手,将自己全身打量了一番,然后站起身,冲闫可望身后那个少年高声说道,“右耳,看我这身新皮,还不赖吧。”
闫可望彻底愣住了,这声音他认得,是刚才那个白衣人的,只不过现在多了外皮的包裹,变得清脆动听,吐字不再含混不清,难以辨认。
“妙得很,妙得很,不枉我们费了这么大功夫,这皮穿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少年在他身后拍手叫好。
现如今,闫可望总算清醒过来了,他骗了一辈子人,却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上被人骗了个彻底,引狼入室,亲自将他们领到青哥旁边,让他们夺了她的皮。他大吼一声,拿起身边的枣木棍便朝前面戳来,棍子到了青哥的身体前,终于停下,他终究是不舍,不舍打伤这张自己最伟大的作品。
眼前一亮,一张手帕朝他飞过来,闫可望脑袋一疼,重重的倒在地上昏了过去,等他醒过来时,密室内却哪还有两人的影子。
***
于掌柜被一阵熟悉的驴蹄声惊醒了,他从柜台上爬起来,揉着惺忪的睡眼朝门外看了看。门外的人已经走远,只留下一蓬烟尘,然而尘土中的两个背影却将他的思绪带到半月前。
那天,酒馆中来了两位客人,他们既不吃饭也不住宿,却掏出二十锭银子,让于老板将四十年前那件事如实道来。
“为何想知道那件事?都已经过了这么久,而且,你们是怎么知道我和那件事有关联的?”他摸着银子,心头的疑虑却越堆越高。
“青哥是怎么死的?”牵驴的少年人微笑着,完全回避掉他的问题。
于掌柜叹了口气,“我当年因故借宿在闫家,没想那青哥对我暗生情愫,觉察出不对劲时,我便想离开,可是闫氏父女凶狠狂傲,怎会轻易放我走。有一晚,两人拿了壶酒,说是要与我对饮,为我送行,我知此事有诈,所以悄悄和青哥换了杯子,果然,没喝几杯,青哥便中毒倒地,我趁着闫可望焦急救女之时,夺路而逃。”他瞪大了眼睛,里面全是惊恐,“我躲在一棵树上,看到满山的人皮,它们身体迟钝,眼神却泛着凶光,我知道,它们是闫可望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