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那个时候的与西汉有很大区别。西汉募兵制是作为征兵制的辅助和补充,召募的士兵为数不多,但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精勇之士,战斗中往往以一当十,战斗力极强。
而东汉的兵役制度由于以募兵制为主要形式,对于应募对象不再有所要求,因而士兵成分复杂,多以社会散闲人员、无业游民为主,也有农民、商贾、少数民族男子,甚至还有死刑囚徒,如度辽营即是由召募的死刑囚徒组成的,其他各要地屯兵也有不少刑徒。
由这些人组成的军队素质低、战斗力差,而且军纪败坏,加上东汉募兵的主要手段是以财物诱引。最先采用这种手段的是光武帝上刘秀。刘秀初起兵时,因兵少问策于任光,任光建议道:可募发奔命,出攻傍县,若不降者,恣听掠之。人贪财物,则兵可招而致也。
这种想法,影响了东汉历代统治者,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应募当兵,他们往往支持、纵容兵卒劫掠财物。而许多应募从军者,也往往意在掠夺他人财物,而无心作战,这样一来,召集的兵马虽多,但战斗力并不强悍!所以历代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并不喜欢用,募兵制?“
杨峥点了点头,这募兵制的确有不少缺点,其中之一,就是每一个大一统的王朝用募兵制,要么就是内忧外患,要么就是原有的兵制出现了大量的问题,才不得已实行,这也决定了这种兵制是应急性临时招兵。
士卒平日未经军事训练,不习骑射,长期屯兵虽为职业军人,但终身从军,当兵时间很长,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这样使军中存在着大量病老羸弱之卒,战斗力自然日趋低下,所以无论是东汉,还是唐宋后期,募兵制召集的军队无论对外族作战,还是对内镇压反抗,常常胜少负多,每战常负,王旅不振。
而且募兵制还有一个重大的缺点,那就是一旦皇权旁落,募兵制的发展就是一段噩梦了,从东汉来看,各地军政长官纷纷自行召募士兵,组建军队,到东汉末,这些军队均成为他们自己的私家武装,使之得以割据称雄。
与此同时,各地的豪强地主也乘机大肆发展自己的私家武装。豪强地主组织私家武装,早在新莽时就出现了。当时为了抗拒农民起义军,各地豪强地主以军事编制部勒所属的宗族、宾客、子弟和依附农民,组成私人家兵--部曲,或筑垒自保,或骚扰乡里,或拥汉反新。刘秀起家的基本骨干多系南阳、河北拥有私兵的豪强地主,如刘植、耿纯等,他们加入刘秀的军队后,仍保有原来的部曲,死后则由其子继统营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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