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法最大高明的地方,在杨峥看来并非针对本国人,而是本着一视同仁的对待,即便是西洋诸国往来的贸易船只,同样由此等调理,来往的商贸船只,必须有市舶司亲自过目后,然后有市舶司统一安排上岸的时间,地点以及卸货的落脚点,外国运至的珍珠、象牙、香料、药材、胡椒等朝贡的商品在规定的落脚点停放后,则改由市舶司就地出售,各地大商人纷纷购买,这种往来的贸易意义极大,宋代从海外购买珍珠、象牙、香料、药材、胡椒等天然产品,卖个境内的商家大户,再以境内的陶瓷、丝绸、纺织品、茶叶等手工业制品卖给西洋诸国,从中获取税收好处,这种互惠互利的贸易每一年,宋朝市舶司从海上贸易中抽税近二百万贯,单以百分之十的啊税收算下来,宋代每年的进出口总额约为二千万贯。足足是大明的数倍,这种内外同时互利的贸易随着各项制度的完善,往日官员的营私舞弊监督,以及官商勾结进行商业垄断得以遏制,非但如此,为了更明确的告知天下官员,元丰律中对这些勾当都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一旦触犯决不轻饶,如绍兴十六年,三佛齐国王投书广州市舶司,称近年由于市舶司抽税过重,“商贩如香,颇有亏损”。宋高宗得悉,重申“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将广州市舶使袁复降了官职。
………………………………说明:有错别字是有意为之,其中的用意,你们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