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事,宣宗也表现得很理智,采用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原则,开放言路,这些非但是言官上奏,就是往日那些老成持重的大臣也有奏本上来,与言官的痛骂不同,他们采用摆证据,讲道理的法子,他们明白各地镇守中官的特殊使命,是采办土物贡品,想要打击这些坐镇的太监,唯独从这方面下手,说到底这些太监是皇帝的人,皇帝派出去坐镇天下四方,从骨子里皇帝还是信任他们的,唯有让皇帝听到看到他们种种罪恶,才能让皇帝从心里感到厌恶,纵然不能达到这个目的,恶心一下太监也未尝不可,再说了这些人到了地方说到底是打着皇帝的旗号在行事,罪恶越多,皇帝的脸就难看,皇帝的脸越是难看,太监坐镇的事情就有了眉目,这些老家伙在官场纵横数十年,哪一个都是老奸巨猾,皇帝纵然聪慧,又岂能是他们的对手,所以在皇帝坚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原则下,皇帝听到了太监们的重重罪恶。
吏部尚书上奏:“吏科言旧例之任不以属内臣,中官乃欲令同内臣考察,不惟假以媚权贵,且因以纵黜陟,殊失大体,有辜重任,请正其罪。”
户部尚书上奏:“各镇守内官竞以所在土物进奉,谓之‘孝顺’。孝顺的名目繁多,数量浩大,其中大多为太监所贪?”
兵部尚书上奏:“今各边镇守、分守、监枪诸内臣,托以心腹,而其诛求百计,实为腹心之病。役占健卒,置於标下,纵之生事,以为爪牙。或抑买弓弦缨子而总收军饷,或扣转仓场马料而坐支官价,或私猎走役战马,或私种夺占耕牛,……家人头目皆无籍恶少,聚敛侵剥,势若虎狼。武职藉以夤缘,宪司不敢诘问。一遇有警出战,惟驱占剩羸卒当之,故不能勇门决胜。及战有微功,虚张捷报,则皆附势挟贵者攘之。”
刑部尚书所奏:“国家之制,边防以文臣巡抚,以武臣总兵,而内臣纲维之。事体相埒,职位相等,胜则同其功,败则同其罪。”
礼部尚书就多了,按照礼部规矩,朝廷派遣中官,需各分守、守备等内臣,旧设有数”。如员缺需要增补,得先由兵部奏请,或司礼监“传奉圣旨”到兵部,由兵部开具手本,送内阁票拟(称“书敕”),写明委任原由及职责范围,经司礼监批红,六科挂号,方许派出。刘宁“请罢遣中官疏”云:“先该兵部手本,开称司礼监太监温祥传奉圣旨,司设监太监刘允,着他前出四川等处公干,写敕于他。大太监胡海,巡抚云南,亦云镇守中官出镇,“用司礼监印信,该科挂号,皇城各门俱打照出关防印子,皆所以防作伪也,严重违背朝廷礼制?“
除京城六部外,还有各地地方官闻风而动,多是言及太监在地方上的种种恶行,什么乘机搜括敲剥,但非特命不得参与地方赋税钱粮的徵收及矿山的管理。以福建市舶司为例,宣德二年,命奉御来住代戴细保镇守福建,“仍兼领市舶”,是戴细保曾兼领市舶司,来住继之。但领市舶司并非福建镇守中官的法定职权,四月福建巡按请将市舶司属镇守太监王安,却未被应允,而是另遣内官韩涛领市舶事。又如采矿,宣德四年三月,命四川、云南镇守太监兼领,而浙江、福建则另遣内使管理等等,一系列的恶性,让皇帝大为震怒,当即表示对作恶多端的太监严惩,对于这位皇帝的心思,内阁首辅杨大人可算是琢磨透了,自从他登基后,对太监的宠爱已超过了洪武,永乐十几倍,今日在气头上才做出了这一番举动,谁知道日子一长,会有什么变故,所以这位首辅大人当即力断,以刘公公协助宁王图谋苏州城一事为借口,提出尽取沿边内臣回京,所带头目尽行革去。
这一番提议自是获得了满朝文武的赞扬,六部尚书纷纷出马表示支持,宣宗虽有些犹豫,但从各地秘查返回的锦衣卫口中得出太监的罪行比言官弹劾的还多,也怕在这么继续下去,难免引起天怒人怨,便同意了内阁的提议,让内阁尽快拿出章程来。
内阁早有准备,当日便拿出了章程来,整个章程针对坐镇中官种种弊端,进行全面革除,总体上是打击和削弱宦官势力。
其一,针对眼下官宦数目众多,内阁裁革南京内府各监局官,裁汰御马监勇士一千二百余人,又禁止内侍子弟授锦衣卫官、追夺内侍家人所得的爵位、收夺中官庄田。从政治和经济上削弱了宦官势力。
其二,针对坐镇太监日渐壮大的权势,采用除凤阳、密云守备太监符帜,凤阳守备只得管理皇陵皇城,监管高墙庶人;密云分守中官仍得听苏州总兵、巡抚节制。
其三,针对镇守中官有权过问地方司法事务,并与抚按定期录囚,却不得自行受理讼事。明代诉讼由地方里老、县府、按司、巡按御史受理,按律不得越诉。但由于镇守中官有安民防寇之责,於官民军匠间恃强凌弱、起灭词讼之事皆得预闻,因而多有直接受理讼事、径行处置者。内阁认为, “词讼起於不平,听断各有所司。比者各处镇守太监侯伯都督等官,不务固守城池,抚安军民,以尽厥职,顾恃官高,往往滥受民讼,或批发所司而嘱令枉断,或差人提取而骚扰官民,甚至视所赂之多寡而断所讼曲直,是致刑罚不中,善良被害。”因此,“请都察院移文各镇守太监等官,自后不许干预词讼,仍榜禁军民人等,果有不平,第许循序赴诉所辖官司,不得辄诉镇守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