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孟康《汉书注》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汉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告,也称急、宁和休假,这种假期一般说来都不固定。据史载,我国现在的“五日工作制”就是从西汉开始。《汉书#8226;郑当时传》载:“孝景时为太子舍人,每五日休沐。在这一天,官员们可以回家,这样看来汉朝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了隋唐。不过到了唐代,延续了数百年的每五日休一天变成了每十日休一天,即在每月的上旬、中旬、下旬的最后一天休息。唐代永徽三年,国事频扰,朝廷改“五日休沐”为“十日休沐”,此即所谓的“旬休”。据王聘三《古今事务考》载:“永徽三年以天下无虞,百司务简,每至旬假许不视事,以宽百僚休沐。”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官员工作十天才能休息一天,也就是上旬、中旬、下旬各一天。这三天休息时间被称为“浣”,从此假日又有了“浣”的称谓。
这样,一年三十六旬可休三十六天。而且,相对于今天的请假,唐代请假要难得多。当时政府对于“旬休”规定颇为严格,凡三品以上官员,休假前要“告假”,假期满后要到衙门销假,是谓报到。否则,就要扣发一个月的俸禄,甚至罢官。
通常情况下,唐代以后,大多数政府官员们习惯于上午或整天都在官署里办公,傍晚才下班回家。对于京城内的官员而言,如果需要上朝,他们就要一大早先去上朝,然后才到自己的官署办公。而地方上的官员大部分都是和家眷住在一起,前面办公、后面居家。
因此,可以说,放假与不放假也都是一回事。但相对低级的官员,如幕僚,因为地位卑微,是没有官邸的,甚至得离家别子住在官署里或租屋而住。因此,节假日对于他们而言,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宋代待遇稍微差点,但除这些常规假日外,法定的节假日更加丰富。元日(春节)、寒食、冬至各放假七日;天庆节(正月初三)、上元节、天圣节(皇帝母亲生日那天)、夏至、立春、人日、中和节、清明、七夕、末伏等也都放假。这样,一年的法定假日达到了七十四天,加上三十六天旬休日,共一百一十天,和现在的法定节假日总数非常接近。
当然,和今天不同的是,在lún_lǐ盛行的封建社会,基于人伦血缘和宗法观念,除了上面的法定节假日外,政府还出台了很多“人性化”的政策:父母住三千里外,每隔三年有三十日定省假(不含旅程);在五百里外,则每隔五年有十五日的定省假。儿子行冠礼时有二天假期;儿女行婚礼时有九天假期。父母亲去世,解官戴孝三年(军职为一百天);亲戚去世,根据关系远近设不等的假期。
可规矩一到了元朝,就大大改变了,元朝的鞑子身子强壮,似乎并不需要什么休息,一年只有十几天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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