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被胡人抓走,差点成了口粮的事件以后,李同终于承认了一件事:比起阿姊仅仅来汉中一年多就得到“南乡慕娘子”的名声,自己原来当真是一个废物。
所以自己才愿意给阿姊认错,同时想着要努力证明自己。
可惜的是阿姊一直拿老眼光看待他,这两年自己努力的心血,竟是从未没被她放在眼里。
要说感觉不憋屈,那就是假的。
如今被张星忆称赞了一句,李同心里竟然有了一种感动:终于有人认可自己了!
“张小娘子过奖了。”
李同嘴里谦逊着,可是脸上的喜色却是怎么也抑制不住,“同还有其他东西要献给小娘子。”
“哦,还有什么?”
张星忆好奇地问道。
“小娘子请看,这是鹅蛋。”
李同又从带过来的篮子里拿出一个小拳头大小的鹅蛋,“冯郎君的祝鸡翁之术,只养鸡鸭,却是没提到鹅。”
“故同也尝试养了鹅,发现这鹅虽然下蛋不多,但胜在好养,只吃点糠麸,喜食莠草,却是不占用粮食。若是细心养殖,个头也长得快,肉多,此养鹅之利一。”
“张小娘子,去年锦城出来的羽绒服,阿姊也曾给了我一件。我发现,里头所用的鸭绒,虽经去味,但若细闻,仍能闻到淡淡的腥味。”
“这鹅绒则不同,鹅绒本就味淡,几近没有,其绒片却比鸭绒要大得多。鹅个头大,所产绒毛也多,此养鹅之利二。”
“还有,张小娘子可知,这南乡有一种笔,叫炭,用它来字倒是方便。但有一缺点,那就是墨迹容易消失。”
“故同受这炭笔启发,用鹅毛蘸墨汁写字,不但快,且墨迹还能保存长久,兼二者之长,此养鹅之利三也。”
张星忆瞪大了眼,听着李同说了这么多,她只总结出一句,那就是:养鹅好哇!
只是张星忆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么可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于是她问道,“如此听起来,多养鹅是好事,只是李郎君说这些与我听,又是为何?”
每一个到南乡的人,都会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乡的威势。
张星忆自然也不例外。
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又深知养鹅的好处,李慕作为工坊的主事人,应该大力支持才是。
这种事情,应该去跟李慕说啊,跟自己说又是个什么意思?
李同听到张星忆这么一问,当下就有些呐呐,“张小娘子不知,李家在南乡的庄子,都是给工坊牧场供菜供粮的。”
“且我那个阿姊,一心只管工坊之事,先前又得了冯郎君送过来的祝鸡翁之术,便让我全心习之。”
“她怕我因为养鹅而耽搁了经营庄园,故对我加以管制,不让我对这畜蜂养鹅之事多加心思。”
虽然李同说得不是很明白,但张星忆听懂了。
只是李同与她第一次见面,就说起这种事情,让她感觉到有些怪异。
李同自然也知道自己过于心急了,但机会就这么一次,若是此次劝说张家小娘子不成,下次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张小娘子就是个问题。
若是让阿姊知道他仍不死心,想要继续尝试养鹅畜蜂,不按她的意思去做,只怕那些鹅啊、蜂啊全部都要被弄死。
在阿姊眼里,工坊才是最重要的,李家在南乡的庄子,要按冯郎君的意思,专心种菜、用祝鸡翁之术来养鸡鸭供给工坊才是正道。
这大批养鹅,自己又没经验,谁知道能不能成?
万一不成,坏了冯郎君的事,那对李家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但李同又如何能甘心自己的心血就这么白费了?
更重要的是,每次经过田头,看到许二娘在地里忙活,李同心里就如刀割一般的羞愧。
当初自己看不起这地头的活,但看看二娘,如今竟然也在工坊有了不小的名气。
唯有自己,一事无成。
想起当初自己曾发誓一定要有出息,要让阿姊和二娘另眼相看,哪知现实竟然打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心里最看重的两个女子,竟然都压着自己一头,能不羞愧么?
而且如今阿姊和家族对自己的限制甚多,若是按阿姊的意思来,就算以后再有出息,在别人眼里亦只不过是沾了阿姊的光。
如今想要证明自己,只有在现有的条件下,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养鹅畜蜂就是李同这两年好不容易摸索得来的路子。
所以他怎么肯轻易放弃?
反正二娘也是喜欢在地里忙活,我养鹅畜蜂,在她面前不算丢人。
说白了,还是年少慕艾,热血情怀,想要发奋图强——发奋图强的同时能与心爱之人相依相伴,那就是最好不过。
只见李同硬着头皮对张星忆说道,“张小娘子,这蜜水,乃是珍品,这养鹅,也是大有好处的,故我想着,能不能请小娘子帮忙给冯郎君传个话,允我在南乡尝试一下?”
在李同看来,自己以前得罪过冯永,所以冯永对自己肯定看不顺眼的。
若是自己求上门去,不要说能不能劝说得动冯永同意,就是能不能见到人还是个问题,最大的可能,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但若是张小娘子就不一样了。
当年孟尝君不就是用白裘衣贿赂秦昭王的宠妾,这才得以脱险的么?
冯郎君专门给张小娘子写文章,赞其貌美,想来也是爱极了她,我找张小娘子去说此事,道理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