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念在路上买了两份早餐,情况紧急,但无论什么时候,身体都是最重要的。
她知道,秦振国一向看重秦氏,他得知这个消息定会心急如焚,所以决定陪他吃过早餐,再告诉他实情。
把车停在地下室,上了电梯,秦振国的办公室位于16楼,刚刚6点钟,没有人这么早上班。
整层办公楼都没有开灯,暖黄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地面上,温馨而惬意。
这是秦念第一次来秦氏,更是她第一次来总裁办公室。虽然秦振国多次邀请她前来,都被她拒绝了。
可能是近乡情更怯吧,这个妈妈参与创立又无比重视的公司,她很想来,却又有些害怕。
怕这家公司最后还是会落入秦家母女手里,更怕自己没有能力打理好秦氏。
只是现在,秦氏危在旦夕,她顾不得这么多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必须洗清泼在秦氏身上的黑水。
她踩在落满阳光的白色瓷砖上,娇小的身影拉得长长的,阳光落在她身上,白皙的皮肤反射出莹亮的光泽,背脊挺得笔直,步姿飒爽,马尾在脑后一摆一摆,极具女强人的干练气场。
走到总裁办公室前,她驻足,透过玻璃门看过去,办公室的色调都是灰黑色的,黑色的资料柜,黑色的办公桌椅,黑色的茶几,黑色真皮的沙发上躺着秦振国。
他的头枕在沙发帮上,好在是夏天,所以也不需要盖被子。
看来,他睡在办公室的事情不想让别人知道。
秦念犹豫着是否敲门,这个空档,秦振国就醒了过来,他每天都是六点多起床,生物钟已经习惯了,根本不需要闹铃。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白色的天花板,意识到自己正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想着家里最近出了这么多事情,不由得叹了声气,坐起,上身微微佝偻着,不似平日里那样的意气风发,愈发露出了疲态。
虽不至于看上去老态龙钟,却也给人不再年轻的感觉。
爸爸他是真的老了,秦念这样想着,敲响了办公室的门。
秦振国错愕的侧过头来,就看到秦念在玻璃门外,身穿白色女士西装,手里拎着几个袋子,站姿笔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英气。
他竟然有些认不出了,一向冷漠淡然的丫头,穿起职业套装,竟是如此的干练霸气。
他在秦念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
只是,她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秦氏?以前多次邀请她来参观,她都拒绝不肯,怎么一大早突然跑来了。
“念念,快进来。”秦振国整理了一下头发,弯曲的上身挺直,藏起凄苦而寂寥的神色。
在女儿面前,他希望自己永远那么年轻能干,能为她阻挡所有的风雨。
秦念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茶香,她看向茶几,茶几上放着一壶茶,应该是昨夜剩下的。
秦振国喜欢喝茶、吃中式早餐、看报纸、下棋,而宋宛如喜欢喝咖啡、吃西餐、享受时下最时尚的一切,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像妈妈,秦念记得,小时候妈妈经常在忙完一天的工作之后,给自己沏上一壶茶,虽然没有钱买好一点的茶叶,茶具也是最便宜普通的,但她每日喝茶的习惯从来不曾变过。
每每坐在桌前,手捧香茗,即便穿着最普通最廉价的衣服,她身上也会散发出一股贵族般的气息,那样清新、自然、高雅,总是看得小秦念心生向往。
她总是想,如果妈妈出生于名门望族,一定是最漂亮优雅的千金。
后来长大了,她听到了一句话,美人在骨不在皮,她想,妈妈就是这样的女人,她的风情尔雅都藏在身体里,像上好的茶,悠远绵长。
秦念看着茶几上的茶壶发呆,不知道喝茶这个习惯,是爸爸影响了妈妈,还是妈妈影响了爸爸,亦或是两人共同的爱好。
无论如何,这个习惯追随了他们一生,就好似他们对彼此的爱恋和思念,至此方休。
秦振国见她站在那里看着茶壶发呆,便道,“你妈妈也很喜欢喝茶,只是她喜欢喝红茶,我喜欢喝绿茶,两个人泡两壶茶,又显得有些生分,所以我们俩就达成一致,一天喝红茶,一天喝绿茶。”
他说着,唇角便有了一个微扬的弧度,眼底放空,似在回忆思念着什么。
秦念回过神来,侧眸看他,他的笑带着甜蜜和欣慰,略带老气的脸上竟然露出少年初恋时才会露出的笑意和神色,让人难以想象,面前这个傻笑着的、年近五十的男人,竟会是秦氏的总裁,而他此刻思念怀念的女人,是人们口中的小三。
这个世界真是可笑。
她想到妈妈孤苦的一生,突然冷了眸色,把早餐放在茶几上,淡淡道,“吃早餐吧。”
秦振国察觉到了女儿的异常,唇角的笑意便消失了,他明白,女儿这是在责怪他,责怪他辜负了孙静一生,责怪他连维护自己感情的勇气和担当都没有。
“我……我去洗漱。”秦振国从茶几下层拿出洗漱用品,几乎是逃出了办公室。
这辈子,他欠孙静的,欠女儿的,永远都还不清。
他回来的时候,秦念已经把早餐一一摆好,两份老豆腐,两根油条,一个茶叶蛋。
她知道爸爸爱吃茶叶蛋,所以秦家的餐桌上,每日都会备着一份茶叶蛋。
至于老豆腐,是妈妈最爱的,她从秦家开往秦氏正好路过赵爷爷推荐的那家早点铺,这些早餐都是从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