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恐怖悬疑>末世系统之人尸混血儿>第二五五章 揭露秘密

野狼的眉头一挑,恶狠狠地看着林云,不由得开口怒声道,“那你还敢私藏军火?明知故犯,罪加一等,上头得处死你十次!”

林云嘴角微微一勾,满不在乎地道,“谁说我私藏军火了?”

野狼闻言微微一愕,惊讶地看着林云,愣怔了片刻又猛地回头冲宁公子怒目而视,八心骨矛微微一动,又将宁公子的另外一条大腿直接捅穿。

“好小子,你都到这个份儿上了,还敢谎报军情,看来是给你的教训还不够啊!”

宁公子凄厉地惨叫一声,身子剧烈颤抖,嘶吼着说道,“我没有说谎!他,他确实逃避了安检,混进了安城军区。他,他肯定藏了军火!”

“你猜错了,我真没私藏军火。”

林云微微一笑,随意地摊了摊手。军火这种东西不值钱,林云只有击杀丧尸,就能够利用丧尸给予的积分,轻而易举地兑换出大量的军火。

哪还需要费尽心力地私藏夹带?

“我之所以隐藏身份冒名顶替混进安城军区,是因为,”

一边笑着,林云一边抬手抓住自己的衣领,然后猛地用力一扯,将自己上身的衣服完全扯成两半。

一副壮硕的身材完完全全地暴露出来,瘦削精干,上面有无数纵横的肌肉线条,每一块肌肉下面,都隐藏着超乎寻常的力量。

而最引人注目的,是林云的右臂。

这是一条近乎完美的右臂,修长而有力,舒张的肌肉线条美轮美奂,仿佛是一件精工细作的艺术品。

而且整条右臂,都呈现出一种死气沉沉的灰白之色,令人望而生畏。

林云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他是一个半人类半丧尸的混血儿!

林云微微一笑,慢条斯理地看向宁公子和野狼,低声道,“是因为我也是你们嘴里,卑贱的混血奴隶啊!”

除了早已经知道内情的廖东,在场所有的人都震惊地看着林云,眼睛之中闪烁着的神光各不相同。

几十个混血儿的眼睛之中都露出惊喜之色,目光灼热地看着林云,脸上充满了激动的神情。

他们终于明白,林云为什么一反常态,和其他人类的表现截然不同,对于他们这些混血奴隶没有任何的歧视与敌意。

这都是因为,林云和他们都是同类,都是既被大多数人类排斥又被丧尸追杀的混血儿!

虽然身处夹缝之中艰难生存,但林云仍旧活的风生水起,甚至将他们这些受苦受难的同胞也都救了出来,给了他们最珍贵的自由。

他们脸上的表情,逐渐由惊喜变成亲切,又由亲切变为一种狂热的崇拜。

天不亡混血族群,林云就是混血儿们天生的领袖!

这些混血儿中,光头的表情最为激动,脸上的欣喜笑容根本掩饰不住,只是在不断地低声嘟囔,道,“太好了,太好了,光头我眼光就是高,老板我跟定你了!”

而野狼站在那里,脸上都是震惊。

片刻之后野狼冷静下来,看看林云,再回头看看缩在一边的柳雁,眼睛之中逐渐渗透出一种似水柔情,捏紧的拳头慢慢松开。

因为他的未婚妻也是一个混血儿,爱屋及乌,野狼对混血儿这整个群体我不由得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

从柳雁那里,野狼也充分地了解了这些混血儿,他们虽然身体上的不同位置有了不知名的变异,呈现出了丧尸化的诡异特征。

但他们都还保留着人类的正常思维,有思想有智慧有情感,并不像真正的丧尸那样只知道杀戮与吞噬血肉。

换句话说,混血儿完全可以看成是得了病的人类,人类其实可以和他们和睦相处。

野狼相信,既然身为同类,林云肯定会好好对待柳雁,绝不会像王老爷子那样将她视为卑微如蝼蚁的奴隶。

把柳雁暂时放在林云这里,野狼完全可以放心。

就在这个时候,宁公子突然怒吼一声,然后猛地抬手一拳打在野狼的小腹之上。

小腹是人体最脆弱的位置之一,骤然遇袭,势必会带来巨大的疼痛感。

野狼的身子抖了一抖,然后不由自主地弓了起来。

宁公子抓住机会,毫不犹豫地强忍着疼痛,一把将自己大腿上的八心骨矛恶狠狠地拔了出来。

大片的鲜血涌出,顷刻间就将宁公子的整个裤子染成通红,散发出一股极为刺鼻的血腥味道。

宁公子不敢耽搁,匆忙间弹跳而起,然后拼了老命地交出空间闪烁,一下子从野狼身前消失,径直出现在了房间门口。

此刻,宁公子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逃!

他一直视之如宝的把柄,在林云的眼里却是根本一文不值。无论如何他也没有想到,林云藏匿的不是军火,而是混血儿的身份。

这个消息简直是惊世骇俗,和林云的性命息息相关。

林云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揭露出自己的这个秘密,必然是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绝不会让任何人把他的这个情况透露出去。

在场的众人之中,廖东是林云的死党,不可能出卖林云,而且看廖东的样子,他早就知道这个秘密。

而其他的混血儿,肯定也不会去出卖自己的同胞。

野狼因为自己未婚妻的缘故,也会对这件事情讳莫如深。

唯一有可能让林云这个秘密暴露出去的,只有宁公子一个人。

换句话说,林云之所以如此堂而皇之地露出自己丧尸化的手臂,就是因为心中早已经下定了杀戮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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