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家庄园有钱,但是范晶晶没钱。
每一段时间,范晶晶都只能够赚微薄的钱,而这些微薄的钱还必须再继续投资下去。
范晶晶每天吃的并不是大鱼大肉,而是范家庄园生产的一些东西……嗯,范家庄园每天都能捕获许多肉。
因为是范家庄园生产的,没有卖出去的情况之下,这些东西的价值都不算是太高。
但是卖到外面去,每个人都知道范家庄园产出好味道,所以价格也非常的高。
范晶晶必须防止范家庄园的人,把范家庄园的东西拿去卖,而不自己吃,以获得利益。
说起来大汉民族的特性非常的明显,贪小便宜,偷偷拿公家的东西出去,他们自己都不觉得有什么错。
范晶晶查的还是比较严格,庄园里和庄园外的价差真的太大了。
如果真的被偷拿出去卖,她就会损失太多。甚至让庄园产生内销不足。
如果不严格的查禁,让人们习惯了之后,反过来要查,就非常不容易了。
亲自管人就会发现人性恶劣的一面,所以范晶晶一直很不想亲自管,直到孙二郎把一些人的名单开给她,而她把这些人踢出范家庄园之后,她才肯正视这些人。
反正以后就见不到了,也就无所谓恩义了。
被踢出去的人,甚至并不缺乏对范家庄园忠心耿耿的人,但是这些人的人性不见得是最好的,他们可能会想要用范家庄园的好处来图利自己。
但是大部分的人,在有律法的约束之下,还是比较守法。
律法是范家庄园里面的律法,而不是大唐的律法,管制的比大唐的律法还严,而且就在他们的眼前跟他们切身相关。
大唐的律法,其实他们不知道,除非跟他们切身相关。
他们才必须去找出相关的律法,他们去找的人,也不见得真正懂律法。
这些律法一般人甚至没有机会接触到,普通老百姓,往往找到一些管道,找到一些懂得律法的人来跟他们解释,而这些所谓懂律法的人也往往不变得真正的懂律法。
要知道,即使一些当官的官员,他也不见得真正懂得律法,而是依照自己的想法来治理哦,他所知道的是,上官的行事规则,他只要照着模仿或者是依照自己的方法去改进,他认为就不会有大错了。
上面怎么要求,下面怎么做,这才是他们做事的行为。
所以其实大唐真正懂得律法的人,其实并不多很多。
人犯了罪,还不知道自己犯的是什么罪,但是他知道他做的事情如果是杀人或者是伤害别人图利自己,这就一定是犯罪,但是人们不可能不伤害别人,图利自己,因为总不能够伤害自己,图利别人吧?
范家庄园的律法很完整的,在他们在学习读书识字的过程之中,就会一条一条的跟他们解释,跟他们讲明白,顺便透过这些律法来学习认识字,因为这些律法跟他们切身相关,所以这些律法所提到的字眼都是他们日常生活用具,并不会太过艰深。
如果他们知道了还特意去犯,范家庄园的刑事堂是不会放过他们的,而且范家庄园的刑事堂的人,不能够犯任何一点错,犯了错就会被从刑事堂踢出来。
范家庄园刑事堂,却又非常受范晶晶的重视,所以如果能够在里面做非常久的人,他们可以选择继续做或者是出来做富贵的生活,当然这是范晶晶理想中的状态,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人可以算是做得久,毕竟范家庄园成立到现在蓬勃发展还不到半年的时间,没有八年、十年时间,一个人的人性,还没有经过透彻的考验,怎么能够叫做久呢?
由于从他们开始就懂得范家庄园的法律,在他们不懂得范家庄园的法律的时候,他们甚至没有自由行动的机会,一个人能够有多大的行动自由,就看他对于法律的认识程度。
如果没有办法考核通过,只会被关在一个小小的范围里面,虽然也必须工作,但是却没有办法认识所有的范家庄园,也只能坐在人们的带领下去工作去种田,所以每一个人都会非常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因为环境影响一个人的幸福度。
他们看到别人可以自己却不可以,关键就在于他们学习的不够透彻,还没有办法把律法弄清楚,只要能够把范家庄园的律法弄清楚,他们就能够在范家庄园里面自由行动。
这就是依照这些律法,其实如果在范家庄园里面不贪,规规矩矩的做事,不欺负别人,跟其他人友善相处,基本上是不可能放到范家庄园的条款的。
让他们学会总结就会很轻松自在的在范家庄园里面生活,因为在范家庄园里面的人,每一个都是他的兄弟姐妹,就算是再凶狠的人也觉得没有必要去欺负自己的兄弟姐妹。
外面多的是人可以让他们欺负,而且范晶晶告诉孙二郎必须看个人的本性怎么样,尽量符合他们本性做事,虽然在范家庄园里面不能让他们杀人放火,但是放出去范家庄园里面,他们能够做什么事情,其实都跟他们的本性有非常大的关系。
范晶晶并不认为这个世界只有正面而没有负面,而且她认为负面主导了这个世界,只不过人们生活,如果没有正面的话就没有办法安心,所以生活在负面的人,一旦来到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