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谈恋爱了,做母亲的却心急如焚,因为女儿没有按母亲规划选择恋爱对象,也不打算按母亲的规划安排未来的生活。这使母亲很失落,竟然想阻止女儿谈恋爱,继而还想强迫女儿按自己的规划安排未来的生活。
这种事情让人感到很困惑,“婚姻自主、恋爱自由”口号,从1949年算起已经喊了七十年了,从1919年“五四”运动算起,已经喊了一百年了,现在的父母可以说都是自由谈过恋爱的,可为什么轮到儿女们谈恋爱了,做父母的还想干涉呢?
这恐怕就要从现代人的婚姻家庭运行模式说起。虽说我们已进入新时代,接受了新观念,但我们却仍在沿用旧的模式生活。结婚仍被视为是男娶女嫁,新家庭仍被视为是男方家庭的延续,女人仍被认为是进入了男方家庭生活。因此在操办婚事和组建新家庭的过程中,男方要承担起买房、买车、给女方聘礼等责任。走入婚姻后,男女双方在财产上也不划分,一切收入原则上共同所有并共同支配。
但在实际操作中,家庭收入做不到共同支配,而是被夫妻中强势的一方所控制。控制家庭支配权的一方,不仅能支配自己的收入,还能支配对方的收入。一个人一旦能支配你的收入,他就能支配你的生活。所以在传统家庭模式中,家庭生活总是以强势的一方为主导。强势的一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规划家庭生活,要求弱势一方按自己规划的方式来生活。这种强势一方干涉弱势一方生活的情况,会从夫妻之间延伸到每个家庭成员身上,夫妻中强势的一方进而就会去规划子女的生活。
这种要求别人按自己意愿生活的行为,对别人是不尊重的,是会带来侵犯和伤害的。因为每个人的意志都是自由的,都有按自己意愿生活的权利。而且要求别人按自己意愿生活的人,也会因此而走入生活的误区。你会把别人纳入到你的生活规划当中,结果是最终没有了自己的生活,当别人离开时你的生活就成了空壳,你就会焦虑、抓狂!所以就会发生母亲想阻止女儿谈恋爱的事情。
女儿长大了,必然要恋爱结婚,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生活。如果干涉,于情于理都是说不通的,可是传统的生活模式却让我们陷入到这种悖论当中。要想走出这个误区,就得从问题的根源入手,把个人的收入支配权还给个人。当一个人不再支配别人的收入时,才会不再把别人纳入自己的生活,才会真正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也才会接受别人离开自己去独立生活。
有人也许要问,怎么做才能过上这样的生活呢?夫妻实行aa制就可以。在aa制家庭中,家庭成员的地位才是真正平等的,家庭可以说是夫妻平等合作的产物,夫妻在家庭中都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每个人的婚后生活都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夫妻共同经营的家庭生活,包括家庭开支、家务分配、子女教育等;一部分是个人自己的生活,包括工作、事业、兴趣爱好、社会关系等。在这样的家庭,抚养儿女只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儿女长大成人后,尽可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父母既不会为了自己的生活圆满干涉儿女,也不会为了儿女牺牲自己的生活。(家庭aa制具体操作办法可参看《再论夫妻aa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