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慕杨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终于忍不住翻身起床换被单。
他把床上的两个枕头拿开,却发现他旁边的枕头下有一个陈旧的笔记本。
易慕杨把笔记本拿了起来,枕头放下,重新坐回了床上。
是个普通的笔记本,书皮硬壳,颜色是淡粉色,可能因为时间太长了,颜色有些掉了,已经泛白了。
真是女人,什么都是粉色。
他把笔记本翻开,入目就是“我的心事”四个稚嫩的大字,可稚嫩是稚嫩,但还是看得出来,字的主人是个清秀的姑娘,而书页右下角的“卿可儿”三个字也正好应证了他的猜想。
易慕杨知道看别人的日记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可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今天是我十岁的生日,也是我最开心的生日,是因为生日会上十八岁的他。他穿着黑色的小礼服,是我见过最帅气的男生。我把最喜欢的草莓蛋糕和酸梅汤给他,他却拒绝了,还有点伤心呢。后来问爸爸,爸爸说他叫易慕杨,从此,我有了一个心事叫做易慕杨。”
易慕杨看着本子上第一页歪歪扭扭的字迹,想起了那个夏天,他被父亲逼着去参加一个小女孩儿的生日,生日会上,穿着粉色蓬蓬裙的小女孩儿一个劲儿的给拿草莓蛋糕,可他根本不爱吃蛋糕,尤其是草莓蛋糕。
易慕杨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原来,那个女孩是她啊!真是个简单的小女孩儿。
“今天我考试没考好,爸爸说如果不努力读书,以后长大了会嫁不出去的。这可把我吓了一跳,万一我以后不优秀,慕杨不喜欢我怎么办?不行,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变得更优秀,才能配得上慕杨。”
小孩子不好好读书,总想些乱七八糟的。
易慕杨跳过了中间的一些,直接把日期翻到了她上大学的时候。
“我终于上大学了。再过几年就可以去追求慕杨了。但是我一点也不开心,因为我今天在学校看见他了,他站在树下亲吻一个女孩儿。他有多温柔,我的心就有多痛。我想他一定是一个小偷,不然怎么会只见了我一面就把我的心偷走了呢?”
易慕杨看着日记陷入了沉思,他什么时候在他的大学吻了一个女孩儿?
哦,对了,好像那天是阿允开学,他送她去学校,然后她拉着他舍不得他走,他便吻了她。
原来他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就可以轻易的影响她的情绪,那婚后他的做的那些种种,她一定很崩溃吧。
不过,他要的不就是她崩溃吗?
可后来的她,已经不是她日记里那个单纯的她了。
不是吗?
是吧。
“今天妈妈说我长成一个大姑娘了,可以谈一场恋爱了。可是,我一点也不想谈恋爱,我只想和慕杨谈恋爱。可他好像很喜欢那个女孩儿,我知道我没有机会的。只希望他过得开开心心的。”
易慕杨看着这篇日记嘲讽的笑了笑,那时候她还那么单纯,怎么后来会和她爸联合起来逼他呢?
看吧,人,终究是会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