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伯一样,林建兵也是个性格内敛的老实人,做事也踏踏实实。
林澜回来后,发现房子已经从过去的土屋变成了崭新的三层楼了。
墙外面都贴了瓷砖,院子也弄的漂漂亮亮的。
还养了两条狗。
狗不认识林澜,所以见到林澜还会汪汪叫。
被陈芬芳骂了两声,总算不叫唤了。
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吃饭。
如今苦日子算是过到头了,饭桌上已经有了大鱼大肉。
只不过,在吃饭期间,林建兵开口了,“爸,妈,你们就先借点钱给我跟朋友去做生意吧,你放心,很快就会收回本钱的。”
陈芬芳一把将碗搁下,面容愤怒的望着林建兵,“阿兵,不是妈不愿意借给你,但是一万块啊,我还得找亲戚东拼西凑才能凑起来,你想想,万一你生意失败了呢?那不就是打水漂了?”
陈芬芳跟林爱国都是本分的农民,属于那种踏踏实实出卖自己劳动力的类型。
不需要多少本钱,活的辛苦点也就辛苦点吧,但没多大风险。
所以对于那种要付出太多钱的生意,都有点接受无能。
林澜仔细盯着他们看,就知道他们因为这件事闹的不是一两天的了。
林建兵深呼吸一口气,也没有继续说什么,扒拉着饭吃。
等吃完饭,林澜跟着陈芬芳收拾东西,一面问陈芬芳,“伯母,大哥刚刚说想要做什么生意?”
“你大哥现在被分配到了事业单位,不过也是因为当兵多年,所以不喜欢这种文职工作,而且钱也不多,就想要出来自己做生意,说是开什么建材厂啊,跟朋友一起,投这么多钱,那万一没回本咋办?”
建材厂?这种工厂投资确实很大。
“其实大哥可以自己出来做生意,也不一定要开厂的。”
“做生意?就他那个性格,怎么招揽客人?”陈芬芳冷笑一声。
也是哦在,做生意一般都喜欢那种能说会道的人。
“大哥以前在部队里是干什么的?”
“好像是在饭堂里工作的兵,炊事班的吧。”
“那就更简单了,出来直接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啊,去开个饭馆吧。”
然后……
林澜眼睛滴溜溜的转,好一会儿说,“大哥年纪也不小了,是时候找个媳妇了吧?到时候两人结婚,一起干餐馆工作,总比跟朋友一起好吧。”
在林澜的观念里,夫妻是最亲密的人,通常是利益共存的。
但朋友……怕就怕朋友在一起会容易撕逼闹不合。
陈芬芳听说林澜要让林建兵娶媳妇,脸上瞬间从之前的愁云满面变得欢喜起来。
“这正好说到我的心头上去了,这不,听说他退伍回来了,这段时间我都张罗着给他找门媳妇儿,你哥害羞,要不你陪我去看看,就是村子里王大婶家的闺女,比你哥小两岁,我看模样长得还不错。你来参考参考。”
陈芬芳说着,就不由分说拉着林澜出门。
林澜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走在了村子的路上了。
现如今的小金村,跟陈家一样起新房子的不在少数。
当然大多数还是维持之前的房子水平。
林澜忽然觉得,会在村子里见到不少老熟人啊。
果不其然,林澜走了一会儿,就撞见了钟慧萍。
此时钟慧萍手里正抱着一个孩子,见到林澜也愣住了。
林澜想到了过去两人的关系,对钟慧萍点了点头就走了。
钟慧萍还站在原地,望着林澜的背影,有点儿惊讶。
如今的林澜,漂亮了很多,从以前只能穿土土的衣服,到现在打扮的那么好看。
听说她考到了京州大学,那样的大学,对于他们来说就如同一个梦一般。
而她呢,以前还是个漂亮的姑娘,现在却带着个孩子。
明明她的条件比林澜强多了,为什么会这样?
钟慧萍很生气,却又感到很无力。
两人之间的恩怨,似乎也随着这差距,随风消散了。
林澜被陈芬芳拖去了王大婶家中做客。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长辈们说话,王大婶的女儿就坐在炕上织毛衣,跟林澜也聊起天来。
让林澜有点意外,王大婶的女儿还挺会说话的,噼里啪啦聊着天,丝毫没有怕生的感觉。
很快林澜就跟王大婶的女儿熟悉起来了。
从王大婶家中出来,有点儿疑惑的问陈芬芳,“我看那个姐姐长得清秀,性格也不错,怎么还没嫁人?”
虽然对于她来说,二十三岁结婚也算早,但在这个年代,这种地区的人心目中,二十三岁真的不早了。
这就让林澜觉得十分意外。
钟慧萍都那么早嫁人,王大婶的女儿却没有。
陈芬芳听了,笑了起来,“那还不是别人说,寡妇的女儿也会遗传她的性格克夫呢,所以都没有人敢娶。”
林澜,“……”
“现在什么年代了,还这么封建迷信。”
“阿澜,你不愧是大学生啊,想法就跟其他人不同,伯母也是这么想的。”
林澜对陈芬芳的观念又改了,没想到陈芬芳这么的相信科学。
“我之前找过算命先生了,说你哥哥命硬,跟人家姑娘在一起,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所以不怕的。”
原本林澜对陈芬芳感到敬佩,现在因为她这一句话,顿时冷汗直冒。
不过,她倒是觉得林建兵跟王大婶的女儿性格是互补的,所以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