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之易还跟她八卦,这人能把自己老婆骂得眼泪汪汪,等人家真生气了要和他冷静冷静,他又使出百般手段去哄,人格分裂一般,所以解晚露宁愿天遥地远跑到国外读书,也不想接受他的荼毒。
然而就这么个性格糟糕又毒舌的人,虽然从来不掩饰对南之易的嫌弃,却总是一边骂着一边管着一边当儿子养着,有人算计南之易,他比南大神自己还生气。
如果不是已婚已育多年,凌俐真要怀疑这两人之间是不是有超过朋友范围的关系。
哦,对了,这人和她一样,也是chù_nǚ座,仿佛也很不能忍受脏乱差,却被迫和死皮赖脸又邋遢的南之易绑在一起,这些年受的磋磨和煎熬,凌俐难以想象。
田正言之前说的“举证责任倒置”,其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倒置,而是他将举证证明行为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这样证明“无”的行为,习惯性称为“倒置”,其对立面是“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基本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之所以“倒置”是非常态,是因为,举证证明自己“没做过”,比证明自己“做过”,难度大很多。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存在的范围很有限,其中最多见的是侵权类案件,明确规定了专利侵权、危险作业、环境污染、高空坠物等八种情形。
就拿高空坠物来说,当一栋大楼上掉下一个酒瓶子砸死了人,警方根据瓶子重量和验尸报告鉴定瓶子是从至少十米的高度抛下,那么,这栋楼里的住户,除了一楼、二楼层高低的业主不用举证,三楼以上的,都得证明自己没扔过酒瓶子。
或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当时不在家,或者干脆就直接指出是谁家扔的东西,如果举证不能,就要对死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样看来有悖于常理、让人证明自己“没做过”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其实是当诉讼双方力量失衡时候的一种变通方式。
试想,让被侵害的人从几十户人家里精准定位是谁惹的祸,比让几十户人家自证清白,要难得多。
书房里,凌俐花了差不多半小时让南之易明白“倒置”是怎么一种情形,之后又陪着他细细回想他加入华易高科后的经历,一条条梳理好写在笔记本上备忘。
这样一来,答辩状的思路就有了。
南之易加入华易高科,参加了品优千号的研究,稻种质量有了较大的改善,然而有个关键性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稻种的易感瘟性。
一年后他离开了公司转战阜南,品优千号继续研究,据说突破了技术瓶颈投入市场,然而易感瘟的弱点还是没有改善,在遇到高温状态下稻种会减产乃至于绝产。
可是,投入市场前关键的改良部分,南之易没有参与过,一切都是有人拿着有他空白签名的白纸伪造。
所以,才会出现这样跨越时间段出现的基因位点。
这样一来,因为对方用以提起诉讼的关键性证据涉嫌伪造,那么他们只需要将答辩的重点定位于“南之易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而不用去考虑“品优千号”质量是否真的存在问题,省时省力省心。
凌俐嘴角微翘着,跟田正言说起她的想法。他不置可否,只说了句:“先写来看看,再议。”
一时间,有些雀跃的心情又沉静下来,凌俐默默地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能得意忘形,不能掉以轻心,一定不能出错。
一天后,田正言和凌俐带着南之易到法院正式领了起诉状和各种程序性文书,签了送达回证,举证期限开始正式起算。
虽然法官开了后门让田正言和凌俐先接触案卷材料,可毕竟没有授权委托书,所有的手续,还得事后补齐。
拿完所有东西上了车,南之易都坐好了绑上安全带,却说要去卫生间,又跑下车进了审判大楼。
趁着只有他们两人在车上,田正言对凌俐说:“事不宜迟,现在要开始筹备取证的事了。”
说完,又转头看向后座的凌俐:“你准备什么时候和这二货办证?”
凌俐一脸懵逼:“办什么证?”
一时间不由自主想歪,顿时囧得满脸通红,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田正言最近天天给她讲课,分析案情,有时候为了纠正她司法考试时候囫囵吞枣不细看法条的毛病,在一个小小的知识点上深挖细作,司法解释的一个条款,反反复复给她讲解好几遍。
所以,田正言是不是被她的笨刺激到精神分裂,再加上因为南之易惹的祸导致不能陪老婆怨气太重,从而把她和南之易视为打扰他幸福生活的罪魁和祸首,所以动不动拿他俩打趣?
看她傻了眼的模样,田正言慢悠悠一句:“授权委托证书啊,没这个证,你怎么帮他打官司?”
他重重地突出了“证”这个字,让凌俐有些恍惚起来,标准名称到底是授权委托书,还是授权委托证书?
不过,看他貌似并不在意她的窘迫,她暗自松了口气,说:“随时可以的。只不过,我想签无偿代理协议。”
这话说出来,饶是见惯大世面的田正言也有片刻的愣怔:“你确定?你可知道这案子能给你带来多少收益?”
“我大概也知道的。不过,南老师本来就是被人算计的,作为朋友我自然要帮他一把。而且,在这案子后运筹帷幄的田老师您,我哪里来的立场敢收这一笔巨款?”凌俐眼里一片淡然的神色,声音也细细的。
关于代理费的问题,她早就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