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话不投机
摔角用前朝的说法就是“布库”,也叫撩跤或是掼跤,是由古代关外游牧民族的角力手搏演变而来的近身搏杀术,后来盛行于军中,是以完颜氏八旗子弟多精擅此道,每一代都不乏高手。
王越把目光注视到了赵浔,孙怀秀两人后面站着的这五个人身上,眼神只是上下一转,就知道这些人绝对是精通跤法的高手。
虽然未必就比温莎这种西方的大师级格斗高手强,可王越看人主要看的是气质,从这五个人身上他看到的更多是那种如同军人般的铁血和纪律。
换句话说,他们几个如果放在前朝的时候,其实差不多就是属于大内侍卫的那种角色。即便不是,也应该是八旗军中的最精锐的人物,是不折不扣的骄兵悍将!
是以他现在便有些拿不准,赵浔这个人到底是个什么身份?
虽然赤红龙旗,代表的就是前朝完颜氏麾下的八旗之一,从这一点看对方理应是出身赤红旗的贵族子弟,可赤红旗下包含的贵族谱系多了,上到正红旗的狼主,下到镶红旗的百夫长,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拥有这样的护卫的。
要知道,即便是在完颜氏最鼎盛的时候,如同这五个人这样的高手,八旗军中的人数也绝不会太多,且无一不是勇冠三军的勇士,拥有强大的个人威望,一般都是有爵位在身的。这种人要么被调进宫中守护皇城,要么在军中自领一军,地位可谓极高。
想要他们心甘情愿的跟在身边,除了身份和地位之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得到他们发自内心的认可。
“他们都是我家主子身边的家将,至于名字什么的,说出来相信小王先生也不会知道,所以就没有这个必要多说了吧?您还是和我家主子谈谈别的事情吧,我们这些人都是陪着主子来的,所以您也不必多想。”说话的还是那位白发红颜的老人。
这老人脸上的表情似笑未笑,说话时又把腰向下弯了弯,言语之中虽然一口一个您字,显得很有礼貌,很客气,但话里话外却是口风紧的很。不但没有透露自己的名字,就连这五个人也是直接以家将的名义,一带而过,滴水不漏。
“家将?”
王越听见他这么一说,心里不由冷笑一声,但随即便也不再理会对方。
这些人来的时候,敢在车身上堂而皇之的悬挂着代表前朝八旗之一的赤红龙旗,这本身就是表明了他们的来历,可说起话来却又遮遮掩掩,藏头露尾,显然也是在顾忌着什么。可这不关王越的事,所以王越也懒得搭理。
哪怕对面这些人里,个个都是好手,其中既有白发老人这种特殊的人物,又有五个大师级的高手,但对于现在的王越来说,却也并不值得他太过重视。因为以他如今的武功,事实上也只有如同苏明秋那样的顶尖大高手,才值得他高看一眼了。
与此同时,随着王越的目光一闪,站在他对面的那个老人似乎也已经觉察到了王越此时心中的不屑,当下顿时面色一沉,本来还带着笑容的脸上,一下子就僵了一下,但随即他眉眼一弯,脸上的笑容便愈发的强烈了起来。
“既然是这样,那我还是刚才那句话。”丝毫不理会这老人心情上的变化,王越堵在众人面前,依旧没有半点让开去路的打算:“七叔现在有事,不方便见几位。如果几位对我刚才的提议,不满意,那大可明天再来一次看看就是了。”
“而且我建议,要想解决这件事,各位在下次来的时候,最好把你们想要求情的那位当事人也带过来。这样,咱们有些话就更好说了。”
“燕子现在就在离此地不远的一处所在等着,只要能取得苏先生父女和小王先生你的谅解,那我立刻就会吩咐人把她带到这里来。并且她的师傅来之前也说了,只要事后留她一条命在,那么怎么处罚她都行。”
正说话间,赵浔身边的那位贵妇人孙怀秀,突然适时地张口插了一句话。
“哦?”王越看了这个女人一眼,知道她事实上就是赵浔的老婆,见面至今虽然没说几句话,可该说话的时候却句句都说在了点子上。没有一句是废话。
这个女人穿着一件华丽的旗袍,上绣金丝牡丹,秀发如云高高盘起在头上,披了一条雪白的毛裘披肩,越发的掩映着她脸上皮肤的白皙,显得既高贵,又典雅。让人一眼看上去就不由得在心中生出来一种自惭形秽的念头。
就好像这个人,天生就应该是高高在上的一样!
王越倒是知道,旗袍这东西本来就是脱胎于前朝的贵族女性旗装,所以近代以来,一般在海外的唐人,但凡是有些身份和地位的女性,都特别钟情于此类服饰。但旗袍好看,到底也要看谁来穿,这东西一来显身材,二来要气质,所以一般人就算是穿上了,也穿不出那种雍容华贵优雅的劲儿。更不要提像是眼前这个孙怀秀,她身上的这件旗袍可是在牡丹花中绣着凤鸟的,绣法精细,层层叠叠,放在过去这种衣服可也绝不是一般官宦人家就能穿得了的。
“咦?之前倒是看的走眼了,本以为和那个赵浔一样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还是个练家子,而且像这种能把气息隐藏起来的本事似乎还有点儿熟悉啊!!”
王越原本还只是觉得这个孙怀秀,言语老到,对说话的时机把握的恰到好处,稍稍感到有些意外而已,但现在随着他再次重新打量,却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