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疯狂如我>3.至爱
本子上记下有关周牧云的一切。或欣喜,或悲戚。

如今再翻看是什么感觉?

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据说人生体的所有细胞每七年完全更换一次。那么白思杨完全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那年十八岁的自己。

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她是个乖乖女。要说疯狂,则从认识周牧云开始。

翻开陈旧的纸页,白思杨觉得在看别人的故事一般。

——

我叫杨筝,住在胭脂巷。

爱上周牧云纯粹是命运的阴差阳错。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走到连接胭脂巷的狭长小巷的时候,一群小混混突然冲出来向我打劫。我吓坏了。他们不光掏了我的钱包,还动手扯我衣服。周牧云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好庆幸,那时候是秋天,我穿了两件。周牧云以一敌多的时候,我的校服外套被扯掉了,但打底衫完好。我也完好。

周牧云身手不错,先踢掉了对方的刀,然后三下五除二就把他们都打跑了。不过他自己也挂了彩。嘴角被打肿了,但在夜色中,一点也不明显。明显的是,他脸部的轮廓近乎完美,一对黑亮的眼眸望着缩在墙根的我。我看着看着就忘记了哭,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

也忘了道谢。

那天的好多细节我都忘了,只记得他穿着一件咖啡色的夹克外套,身形瘦削而挺拔,很快消失在小巷的尽头。

后来我每天照镜子的时间增多了。我开始在意自己的形象,把头发梳了又梳。以前一个月洗一次的帆布鞋,后来我每三天刷一遍。我想下次遇到他的时候,一定要展现自己最漂亮的样子。

不知为何,我就觉得跟他还会见面。

睡觉的时候,他会出现在我房间的天花板上。大白天的,他还会出现在我的单词本上,老师的板书上。甚至有那样一瞬间,我看到同桌竟然长了张跟他一模一样的脸。

多么老土的情节,我就这样爱上他。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如此轻易爱上一个人。

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知道他叫周牧云是大概两周后,在我们学校附近的二手书店。他的脑袋从书架的另一侧伸过来,当我抬头发现他的时候,他冲我笑了笑。

我吓了一跳,赶紧转过身去飞快捋了捋额头上略凌乱的刘海,低头看看衣领有没有歪,然后才回头露出在镜子前演练过好多次的嫣然一笑。

该死的,那天我正感冒。突然冒出的鼻涕泡大约有玻珠那么大。他忍俊不禁。我觉得自己的脸已经燃烧起来,第一次体会到想找个地洞钻进去的感觉。

我们只聊了几句,我心慌意乱又忙着擦鼻涕,终究只记得他问:“杨筝,哪个筝?”

“风筝的筝。”

“我叫周牧云。”

他没有说是哪个牧,哪个云,而是伸手轻轻捏着我的指尖,在我的掌心写了出来。

他食指摩挲的触感,痒痒的。仿佛带着梦幻的电流,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一直到晚上吃饭前,我都舍不得洗手。

我疯狂地想知道他的消息,关于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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