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农村是真正以小自耕农为主,城市以小业主为主,与课本上讲的典型生产关系全部都对不上,包括历史书中的中国古代。按照前世的阶级分析,农村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恰与此时朝廷的五等户和客户大致对应。不过此时不是以生产资料区分阶级成分,而是用家庭资产。五等户,或者说各阶级在社会中的比例,各级衙门皆有账籍,明摆在那里。以永城县来说,一二等户可以算作地主,占比不过一成多而已。五等户可以看作贫农约占五成,客户看作雇农约占三成,加起来占了八成。剩下的三四等户为富农,仅占很小的比例。地主占的比例如此大,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大地主。
宋朝不抑兼并,导致乡村有大量无地的雇农,但税赋和差役制度,又造成大地主不多,而以中小地主为主。封建社会晚期,典型小自耕农代表的富农和中农,在这个年代却占比不大。对这个现象杜中宵琢磨了很久,最终大致得出了个结论,那就是在农业生产资料中,这个时代,土地的比重与后来的明清两朝相比,要小的多。或者说,土地在这个时代的农业生资料中并不占绝对优势的比重,地多并一定就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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