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言情总裁>444号婚介所>28、举报人出场

这时,听证官道:“既然你说那人是通下水道的,可以请出来作证吗?”

程想想道:“我临时找的,通完下水道就走了,现在找不到人了。”

其实通下水道的人就在身后坐着,可是她不能说。否则,广平这座靠山就不好用了。

听证官又道:“那把僵尸小江请出来作证。”

其实程想想也知道,通下水道这个理由不太靠谱,可是没办法,唯一能作证的只有小江,而小江所知道的就是那晚,他们确实在通下水的事。

“听证官大人,既然你们要请小江作证,为什么不把那位举报的证人也请出来?用保护当借口,却随便污蔑人,这是对我的不公平。而且你们应该也知道,我只是普通的凡人,没有什么危险性,就算想报复,我拿什么报复?”

“证人申请了保护,我们就得给予该证人受保护的权利。”

这时一直沉默的广平悠悠地开口了:“我觉得原告说得有道理。给证人保护的权利,通常都是下级官员举报上级官员违规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可是被告级别低,资历浅,对证人不会构成威胁。本着公平的原则,本判认为可以同意原告的请求。”

说到这里,广平淡淡一笑:“当然了,这只是本判的一点意见。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诸位手上,毕竟本判只是旁听。”

可惜,他这个旁听可不是一般的旁听。虽然他自称是走错了路才到了这里,但人家那么大一个官,怎么可能会随便的走错?

能在地府司官场上混的,都不是傻子,自然很快就想通了个中原因:这位大领导肯定是来抽查他们部门的。否则,怎么会那么有时间,当什么旁听?因此,那看似随口而出的一句话,却要让三位问讯的官员揣测再三。

思考来思考去,最终决定不要想太多,就按领导的话去做。

遂道:“总判大人说得有理,是卑职考虑不周。程想想,本官同意你的请求。”

说完扯着嗓子喊门外的阴差去将证人传来,却又听那位总判大人道:“这路途遥远的,一来一回得花不少时间。不如就用术法,把两位证人的投影传来也是一样的。当然了,这也只是本判的一点建议,主要还是以你们的决定为主。”

为什么要用投影?单单只是节省时间?程想想心中偷笑了一声:这个十殿下果然是贼得很啊。肯定是知道小江他们见过他,怕被识穿了身份,所以只用投影。

地府的投影比全息影象还要真实,出现在听证室的小江就跟平常程想想看到时的一模一样。

甚至连僵尸先生脸上震惊的表情都无比清晰:“想想,怎么回事?你怎么回来了?哦不对,我感觉到了法术,你回的只是个影子。”

此时,僵尸先生面前的镜头一转,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三位问讯官员的影象。

女听证官开口道:“僵尸小江,我们这里是地府司后勤职工监查部的听证判案现场。现有一事需要你提供证明,请务必实话实说。如若作伪证,将受到冥界律法的严惩。你听明白了吗?”

僵尸先生奇怪地道:“明白是明白。但是想想为什么会在判案现场?她犯了什么法?”

女听证官道:“程想想涉嫌违反红娘条例第21条。僵尸小江,本月16号晚上,你在哪里?”

僵尸先生不知道第21条具体是什么,乍一听那么问,便冲口而出:“我在婚介所呀。”

女听证官又问:“当晚可出去过?整晚时间,你在婚介所一楼还是二楼,在做什么”

僵尸先生挠了挠头:“出去过,我去买炸鸡。买完就回来了,然后吃炸鸡,看电视,看累了就睡觉。在一楼还是二楼?当然是一楼了,二楼是女生宿舍,我是有修养的僵尸,当然不会随便进女生睡觉的地方。”

这点倒是和程想想说的一样,可这只僵尸有可能是程想想的“相好”,也许会包庇她呢?虽然这种事,只会罚自己的职员,对于非职员,不会过多怪罪。但维护相好的,也是情有可原。

女听证官又继续问:“除了你和程想想之外,有没有其他人来过婚介所?”

僵尸先生想了想,道:“哦对了,有个来通下水道的,叫……”

广平抢先打断道:“证人的话很清楚了。当晚确实有通下水道的来过,这就证明了被告没有说谎。”

僵尸先生本就不善言谈,被打断了话,自然就傻愣着。只是觉得那个打断他话的声音有点耳熟。可惜全息影象只能看到听证室里的部分人,看不到全部。

听证官适时地提醒道:“总判大人,事发后僵尸小江和被告同处一个屋檐下,那些话也有可能是串通供词。所以,证词可信度不高。”

广平道:“不是还有证人吗?先听听那位证人怎么说。”

如果程想想这边的证人可信度不高,那么就从对方证人那边寻找破绽。这是很浅显易懂的道理。

程想想在心里暗暗给广平竖了个大拇指,偷眼瞄了眼广平,但见他翘着二郎腿,坐姿很随意。脸上的表情淡淡地,仿佛真的只是旁观者。程想想刚要回过目,却忽然发现他本来环抱着臂弯的一只手,忽然翘了起来,迅速地冲她伸出了食指和中指,两根手指头。

程想想眉头一拧:两个手指头比个二是什么意思?

那边,广平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势有些疑惑不解:这个胜利的手势她看不懂吗?怎么反而皱起眉头了?等等,我为什么要对她比这么傻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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