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过树林,来到小径上,转身走向村庄。
他在小径中间停住了,皱了皱眉,感到困惑,来的时候,他跨过了一个大树枝,但是现在,这根树枝已经被拨到了一边。
看来附近有人,他没有听到脚步声,但是声音在茂密的植被丛中很快就会消失。
会是谁呢?有人跟踪他吗?先头查看地震振动器的时候,被他们看到了吗?
当他往里处走时,刘展本能的进入了警觉的状态。
当停车的那片圆形空地进人视线范围后,刘展明白了其中的原因。
在泥泞的空地上,旁边停着一辆警车,这看的刘展的心跳都停住了,他们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找到他?他盯着这辆警察巡逻车,内心极度不安。
这是一辆白色的福特维多利亚皇冠,车身的侧面有绿色的条纹,车门上有一个银色的六角警长星,天线有四根,车顶上的架子上有蓝色、红色和橘色的车灯,典型的长官警车。
冷静,没有过不去的坎。
警察找上门来,可能不是为了振动器,说不定是某个警察闲没事,出于好奇沿着小径走了下来。这种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但却是有可能的,此外还有很多可能的原因。
说不定他们是在搜救一位失踪的游客,说不定某个警员正在物色一个隐蔽的场所,准备跟邻居的老婆私会。
他们甚至可能没有意识到这儿有大半个东龙的成员都聚集在这里了,或许他们永远也不需要知道,要是刘展溜回树林里就还好了,但是,太迟了,正当他的脑海里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看到一名警察在一棵树周围转悠。
这名警察正穿着灰绿色的警员制服,短外套的左胸处饰有颗星星,他戴着牛仔帽,裤腰带上别着一支枪,是那种荷枪实弹的枪,米国的警察就是这么实在的。
他们可以在感到危险的时候,立刻实施反击。
在去年,有一个黑人,就因为闯红灯的时候和一个女警员嘴碎了几句,随后从驾驶舱的旁边小盒子里打算拿出驾驶执照的,结果被那个女警员是误以为他要拿枪,当场就给了那个可怜蛋三枪,三枪都是命中要害,根本无需抢救就死亡了。
这个故事无疑告诉世界上的所有人能,没事的时候,就不要惹毛米国的警察。
他看到刘展,挥了挥手。
刘展犹豫了一番,然后缓缓举起手,也跟他打了招呼。
接着,带着不情愿的心情,他向汽车走去。
他讨厌警察,大多数警察都是小偷,恶霸或者心理变态。
他们虽然穿着制服,地位优越,但其实本质比他们逮捕的罪犯还要坏,尽管如此,,他还是会强迫自己表现得客套一点,装作是个安分守己、老实巴交的乡里人。
他保持着平稳的呼吸,放松了脸部的肌肉,微笑着地道的英语说:“你好。”
这个警察是孤身一人,他很年轻,可能也就二十五到三十岁的样子,留着短短的浅棕色头发。他穿着制服的样子已经显得很肥了,不出十年的时间,他就会有啤酒肚。
“这附近有没有人住?”警察问。
刘展很想撒谎,但是经过片刻的思考,他认为这样做太冒险了。
这个警察只要沿着正确的方向走个四分之一的路程,就能有看到村庄的小屋,一旦意识到自己被骗,他就会起疑心。
于是,刘展说:“附近有个村庄。”
“我以前还没有听说过呢。”
这不是偶然,因为当地的社区成员当中,没有人是注册选民,而且没有人交税,因为大家都没有任何固定的收入。
许多社区成员躲藏起来是有理由的,有些人在躲债,还有些人是通缉犯,甚至个别的人,还是个逃兵,尽管他们爱说谎,可是他们骗不了刘展,当没当兵,刘展一眼就看出来了。
这里显然是个避难所,有些新来的人也是通缉犯,谁也不可能找到这里,除非通过超人蝙蝠侠这样的人,他们非常谨慎,从不轻易分享这个秘密,蜂鸟在这里待过一阵子,而后转战到了东南亚,也是在他的介绍下,刘展才打算在这里选做落脚的地点的。
以前,这里从来没有警察来过。
“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警察说,“我在这里当差很久了。”
“这地方很小。”刘展说。
“你是这里的主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