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场建好之后,里面的铺面和摊位是要租出去了。交付一定的租金,就可以在这里合法的卖东西。”
“等农贸场建好后,西街的居民就可以到这里购买自己家的每日用餐所需,会很方便。”
“至于西街现在随地摆摊的,等农贸场建好之后,只能在农贸场租摊位做生意,不然一旦发现就会被处罚。”
这个试点,建新农贸场,是吕布提出来的。目的在于引导和规范街上到处摆摊卖菜卖肉的商贩,而不是收缴租金。
建设农贸场可是调动了几方面的力量,比如:户部--商业司---商管局,商税局;还有户部--田土司--商地局(商用土地管理局),以及工部--公建司--公建项目局(农贸场建设项目)--公建施工衙门等。
农贸场建设好后归商管局接收,并收取租金和相关税费;而建设的施工费用和用地费用也都由商管局支付。
农贸场的建设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件好事,但对一部分小摊贩而言,就是坏事。
可是,这一切,他们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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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