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插入了一道声音,“所以你看看,先生为了她,直接连公司都不去了,一直就这么陪着她。”
“可不是嘛,太太没回来之前,先生可是个工作狂,我想,要不是家里有狗子在,先生估计巴不得住在公司呢。”
“而且不止这些,之前我不知道听谁说的,先生其实跟太太……两个人并没有结婚?所以说这事情奇怪着呢,先生有多宠她,我们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我怎么感觉太太很多时候都是满不在乎的样子呢?”
有人就回忆起了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萧先生跟她一同坐在餐厅里,佣人本来要给安言盛汤的,但萧景看到,就接了过来。
安言不知道怎么了,在他端着汤放到她面前时,她仿佛故意般的,先生手中的汤碗还没离开他的手指,那滚烫的汤水就直接洒在他的手上。
十月份接近十一月份,天气很凉,基本上上菜都是掐着时间上的,而那汤更是刚刚从汤堡里面盛出来的,温度堪比开水。
当时,男人的手背直接就红了起来,佣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上前看看,但萧景下一秒却像没事儿人一样,忍着痛重新给她盛了一碗汤,让她先喝汤,然后自己才去盥洗室冲手指。
至于后面到底她什么反应,佣人没在一旁,也没有看到。
不过想来,她刚开始都那么漠然,后面肯定也会对萧先生有太多的关心。
有稍微年轻点儿佣人就当听八卦一样在小声地说,而稍微年长点儿的佣人则带着点儿长辈看晚辈的眼光侧面说安言不够体贴。
不仅是不体贴,从她们的角度看来,某种程度上,安言算是不明事理加无理取闹。
安言站在拐角处,其实心里没什么特别的感受,毕竟佣人们说的都是对的。
但这件事情不完全是她的错,萧景没有安全感,他不止一次表达过,现如今她回来了,他恨不得将她变成拇指姑娘,时时刻刻都将她放在衣服兜里。
她手指握着玻璃杯子,沉默地转身,甚至害怕那些人知道自己不小心听到了而故意放慢自己上楼的脚步声。
此刻,安言闻着男人身上清冽的味道,吸了吸鼻子,手臂挂在他脖子上,再度轻轻地开口,“去上班吧,你知道我的性子,假设我想你陪着我,我不会犹豫不决的,我会直接跟你说。”
其实红颜祸水不过是她的一个借口,安言想,她要是真的想他一直守在自己身边,是不会去在乎那些闲言碎语的,甚至于会直接坐实了红颜祸水这个名号。
“好,我陪你一个星期,我就去上班,还有三天时间。”
安言一怔,“明天就去。”
“再陪两天。”
“后天去。”
萧景默默地叹了一口气,将脸埋进她的脖颈,灼热的呼吸尽数喷薄在她脖间,“安言,你不在的时候我都有努力工作,我也努力想让你在你生活的城市看到我,我很乖,你离开之后我都是一个人睡的。”
“温柔乡即是英雄冢,那是你的战场,萧景,你不能逃避。”
曾经,她为了他抛弃了自己的一切梦想,她所有的生活中心都是他。
后来,她重拾了这些藏在心里的叛逆思想,在人生快要走到自我毁灭的尽头终于得偿所愿被他放逐。
而现在,她不喜欢,在千帆过境,他陷入固步自封的境地,愿意为了她什么都不做,这是安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安言休息了十来天,算是将长久以来形成的时差彻底调过来了,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好了不少,就是人很瘦,很多时候萧景抱她都会问她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是不是没有好好照顾自己。
当这些问题问的多了安言就烦了,后面萧景不再问了,只是没一餐饭他会亲自嘱咐她多吃点儿。
甚至于,这几天刚刚开始去公司上班,他肯定堆积了很多事情,但就算这样,还要坚持每天中午回来陪她吃饭。
这样一来,中午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休息的时间了。
而要工作就好好工作,总得下面的人树个榜样,两天下来,因为睡眠不足眼底瞬间多了一层厚重的青灰。
安言还是有些心疼的,但每次看到萧景那张脸时,某些话就讲不出口,
因为他虽然累,但貌似心里挺高兴的……
她想的是,既然他都答应她出去上班了,这件事情她也就没有再提过 。
但考虑到他的身体,安言还是让他回来都让司机开车,自己别开车。
这天萧景下班,安言带着二狗在花园里散步。
也是近黄昏的时候,天边云彩绚烂好看。
二狗远远地就听到汽车的引擎声,安言跟着奔的飞快的狗子就一路气喘吁吁地跑到了别墅铁艺雕花大门口,彼时,萧景的车子紧接着也刚刚好到大门口,保全将大门打开,黑色劳斯莱斯缓缓驶进来。
安言微微佝偻着腰站在一边不住地喘气,脸色微红,被晚霞映着,那张脸蛋就更加的红润了。
萧景见到安言的身影,直接从车上下了来,司机随后将车开进去。
二狗比较积极,在萧景从车上下来的瞬间,整条狗直接朝他扑去。
而这狗平常都是给他们宠坏了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力道之大,萧景猝不及防没有反应过来,差点直接被它给扑到了。
安言两步走过去,拧着眉伸手直接揪住银狐犬的耳朵,语气有些责骂,“无法无天了你!”
二狗特别吃这一招,每当有人揪它的耳朵,它不管再怎么疯